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鉗工設備科技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
背景技術:
現在手持鉆機廣泛用于建筑、裝修、泛家具等行業,用于在物件上開孔或洞穿物體,有的行業稱為電錘或電鉆。
現有的手持鉆機主要結構包含動力源電機,給電機供電的電池包,由電機驅動的傳動裝置以及夾持鉆頭的夾頭等,電鉆工作原理是電磁往復式小容量電動機的電機轉子做磁場切割做功運轉,通過傳動機構驅動作業裝置,帶動齒輪加大鉆頭的動力,從而使鉆頭刮削物體表面,更好的洞穿物體,手電鉆的應用非常廣泛,由于手電鉆的應用廣泛,現在手持鉆機功能單一,且用電安全性不夠好,單手柄設計穩定性不夠,影響使用效率。
為了解決目前市場上所存在的缺點,急需改善手持鉆機裝置的技術,能夠更好的進行鉗工施工作業,促進鉆機行業的發展。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功能單一,且用電安全性不夠好,單手柄設計穩定性不夠,影響使用效率等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包括鉆頭、多齒輪箱、塑料外殼、控制中樞和手柄,所述鉆頭上安裝有連接套筒,所述連接套筒上安裝有主軸,所述主軸上設置有冷卻裝置,所述冷卻裝置上部開設有冷卻液供應口,所述多齒輪箱下方安裝有冷卻裝置,所述塑料外殼下方固定有多齒輪箱,所述塑料外殼內部設置有高性能馬達,所述塑料外殼上端開設有透氣窗口,所述控制中樞側面連接塑料外殼,所述控制中樞下方設置有電子保護裝置,所述電子保護裝置尾部安裝有電源線接口,所述電子保護裝置上方設置有馬達開關,所述手柄連接控制中樞和電子保護裝置,所述電子保護裝置中部設置有調速轉盤和電源開關。
優選的,所述透氣窗口設置有4組。
優選的,所述塑料外殼和多齒輪箱中間設置有密封圈通過螺栓固定。
優選的,所述電源開關上設置有燈標。
優選的,所述鉆頭在連接套筒上可拆卸。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結構設計合理,在主軸上設置冷卻裝置,確保鉆孔清潔,延長工具使用壽命,降低鉆頭工作時的溫度,設備采用電子保護裝置,防止電壓波動和外界干擾,提高用電安全性,設置雙手柄可進行雙手操作,增加工作的穩定性,提高使用效率,能夠更好的進行鉗工施工作業,促進鉆機行業的發展。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鉆頭,2、冷卻裝置,3、冷卻液供應口,4、多齒輪箱,5、塑料外殼,6、高性能馬達,7、透氣窗口,8、控制中樞,9、手柄,10、馬達開關,11、電源線接口,12、電源開關,13、電子保護裝置,14、調速轉盤,15、主軸,16、連接套筒。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包括鉆頭1、多齒輪箱4、塑料外殼5、控制中樞8和手柄9,鉆頭1上安裝有連接套筒16,鉆頭1在連接套筒16上可拆卸,連接套筒16上安裝有主軸15,主軸15上設置有冷卻裝置2,冷卻裝置2上部開設有冷卻液供應口3,確保鉆孔清潔,延長工具使用壽命,降低鉆頭1工作時的溫度,多齒輪箱4下方安裝有冷卻裝置2,塑料外殼5下方固定有多齒輪箱4,塑料外殼5內部設置有高性能馬達6,塑料外殼5上端開設有透氣窗口7,透氣窗口7設置有4組,加快高性能馬達6的散熱,控制中樞8側面連接塑料外殼5,塑料外殼5和多齒輪箱4中間設置有密封圈通過螺栓固定,控制中樞8下方設置有電子保護裝置13,防止電壓波動和外界干擾,提高用電安全性,電子保護裝置13尾部安裝有電源線接口11,電子保護裝置13上方設置有馬達開關10,手柄9連接控制中樞8和電子保護裝置13,電子保護裝置13中部設置有調速轉盤14和電源開關12,電源開關12上設置有燈標。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時,首先將鉆頭1安裝在連接套筒16上,通過電源線接口11連接電源,啟動電源開關12,雙手通過手柄9穩定好設備,啟動馬達開關10,高性能馬達6開始轉動,通過多齒輪箱4帶動主軸15的轉動,鉆頭1接觸物件,冷卻裝置2中的冷卻液向下流動為鉆頭1降低溫度,通過調速轉盤14調節鉆削速度,控制中樞8給高性能馬達6下達指令,鉆削完成后,關閉馬達開關10和電源開關12,當拆卸螺母使,將鉆頭1去下,換成相對應的套筒,啟動馬達開關10,通過調速轉盤14調節轉速,可充當自動扳手,這就是該鉗工用多功能便捷鉆機工作的整個過程。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