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打磨頭組件和打磨制動組件,所述打磨頭組件包括氣動馬達和與馬達轉軸可拆卸固定的打磨頭,所述打磨制動組件包括外殼和設置在外殼內相互獨立的驅動氣路、制動氣路及行進氣路,所述外殼為一端開口、一端封閉的圓柱筒,氣動馬達從開口端進入圓柱筒內與其固定,所述驅動氣路為設置在圓柱筒封閉端與氣動馬達氣路連通的軸向進氣孔,所述制動氣路為多個均布在所述圓柱筒筒體圓周方向垂直指向加工內壁的徑向氣孔,所述行進氣路為多個均布在所述圓柱筒筒體圓周方向與軸向方向呈一定夾角指向加工內壁的傾斜氣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外殼內設置有一與外部氣源連通的環狀儲氣腔,多個所述徑向氣孔與環狀儲氣腔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外殼上設置有多個移動滾輪。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一定夾角為0-30°。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外殼上還設置有可與加工內壁貼合固定的彈性制動氣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小型打磨器,其特征在于:外殼后端設置有用于驅動打磨器在內壁移動的行進驅動翼。
7.采用如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小型打磨器的打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S1、將驅動氣路、制動氣路及行進氣路分別與外部氣源連通,并在連通的管路上設置控制閥;
S2、將打磨器放置在打磨初始端,啟動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
S3、打磨一段時間后,關閉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啟動行進氣路的控制閥;
S4、移動一段距離后,關閉行進氣路的控制閥,啟動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
S5、重復S3、S4,直至打磨至打磨末端;
S6、將打磨器放置在打磨末端,啟動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
S7、打磨一段時間后,關閉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啟動行進氣路的控制閥;
S8、移動一段距離后,關閉行進氣路的控制閥,啟動制動氣路和驅動氣路的控制閥;
S9、重復S7、S8,直至打磨結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打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段時間是指打磨頭打磨其與自身長度相當的內孔區域,其質量達到設定要求所花費的時間。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打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一段距離應小于打磨頭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