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利用直接還原磁選處理紅土鎳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以下步驟:干燥及破碎;混料;壓塊(球);磁選分離;廢渣利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直接還原磁選處理紅土鎳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干燥及破碎:將紅土鎳礦進行干燥處理,然后進行破碎至小于1mm以下的粉料;
步驟(2)混料:將由步驟(1)獲到的紅土鎳礦粉與還原劑、造渣劑及粘結劑進行混勻配料;所述的還原劑添加量根據不同鎳礦成分變化,按碳氧原子比1.3:1-1.5:1進行添加;造渣劑按礦粉重量比例15%添加;粘結劑添加量則由不同礦物的粘結特性進行選擇性配加,添加量在3-5%;
步驟(3)壓塊(球):將步驟(2)得到的混合料經壓樣機進行機械壓塊或者制成球型;
步驟(4)碳熱直接還原:將步驟(3)中壓制成型的礦料送入轉底爐(或隧道窯等)進行碳熱還原鎳鐵反應;還原溫度為1200℃-1250℃,恒溫時間為45min;所述的還原溫度可以根據紅土鎳礦中鎂鋁等成分含量來進行相應調整,若鎂鋁含量不小于20%時,還原溫度為1200℃,若鎂鋁含量大于20%時,還原溫度為1250℃;
步驟(5)磁選分離:將步驟(4)中還原后的產物進行急速水冷,之后將反應后產物進行破碎至不大于0.074m的顆粒后、經過磁選機進行磁選,以分離還原出來的鎳鐵合金。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直接還原磁選處理紅土鎳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還原劑為煤粉、活性炭和木炭等含有較高固定碳的物質,優選煤粉;所述的造渣劑為生石灰或螢石等鈣基造渣劑,優選生石灰;所述的粘結劑為鈣基膨潤土或鈣基膨潤土與碳酸鈉的混合物,混合重量比為5: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利用直接還原磁選處理紅土鎳礦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廢渣利用是將磁選后剩余的廢渣經過再處理后,用來生產工業水泥或其他建筑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