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業耕地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基于作物秸稈制備生物質農耕土壤改良劑的方法。
背景技術:
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切實保護耕地,是確保農業穩定,確保十三億人吃飯問題的關鍵。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五中全會和中央近期一系列重要會議明確要求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嚴防死守18億畝耕地保護紅線、依法打擊損毀耕地行為、確保實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
2014年2月,國土資源部《關于強化管控落實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14〕18號)要求:各地“嚴禁占用基本農田挖塘造湖、種植林果、建綠色通道及其他毀壞基本農田種植條件的行為”,“認真落實違法行為報告制度,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以及其他造成耕地大量毀壞行為的,國土資源部門必須在核定上述違法行為后3個工作日內向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實際上,國家在1997年修訂《刑法》時,新增了非法占用耕地罪(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已將耕地納入到刑法保護的范圍內;2000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從數量上明確了罪與非罪的界限,為“基本農田5畝以上或耕地10畝以上”。但是,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于損毀耕地毀壞程度的,即對“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污染”程度的認定,缺乏統一的認定標準,使打擊損毀耕地行為的法律武器無法發揮作用。
但是,近幾年我省破壞損毀耕地的行為仍時有發生,一些地方為了求發展、出政績,大面積的占用耕地進行深度硬化,肆意在耕地挖砂取土、堆放廢棄物或其它物料,嚴重地損毀了耕地種植條件,這種被損毀后的農耕土地由于其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屬污染,并且其內部的土壤本身含有的對農作物有促生長作用的營養物質流失嚴重,因此直接導致,現有的農耕土壤土地板結、農藥殘留嚴重、土傳病害猖獗、土質保水能力下降、透氣性差、分解還原能力下降;并且農民環保意識淡薄,石化依賴性強,很少再有人用鋤頭對大田作物進行鋤草、松土、透氣、保商,而只是把除草劑噴灑完事,這樣造成土壤極其惡化;水質污染嚴重,導致發病率提高,因此如何將污損后的農耕土壤進行合理治理,是目前迫在眉睫的頭等大事。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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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制備方法簡單易行,成本低廉,使用效果顯著的基于作物秸稈制備生物質農耕土壤改良劑。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
一種基于作物秸稈制備生物質農耕土壤改良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農田直接收集或者直接收購各種農作物秸稈,然后進行初步分選,分攤于晾曬場地,進行初步晾曬,去除秸稈上附著的水分;
2)將上述處理后的秸稈全部投入烘干機中,高溫烘烤至秸稈含水率在12-13%,然后取出備用;此步驟用于降低秸稈含水率,用于后續植入分解劑更加充分;
3)將上述步驟2處理后的秸稈進行初步粉碎后,放入浸泡罐中,然后在罐內加入分解劑,然后將罐體密封后,靜置24-25h后,瀝干秸稈外壁殘留的分解劑;
上述分解劑的配方為:蛋白酶6-8份、脂肪酶7-9份、纖維素酶10-20份、山梨醇2-4份、水合硅石15-25份、氨基酸8-10份、木質素酶6-8份、果膠酶10-12份、消化酶5-7份;
制備時,將上述水合硅石進行預磨粉后加入攪拌罐中,加入水合硅石總量100倍且預熱60℃的清水,然后再將原料中的其余組分加入其中,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得到;上述制備的分解劑,對作物秸稈進行分解后,作物秸稈中營養組成發生明顯的改變,能顯著降低作物秸稈中的木質纖維素含量,提高揮發性脂肪酸以及粗蛋白的含量,分解后的秸稈木質素的降解率可達38%以上;纖維素降解率達35%以上,揮發性脂肪酸含量可達130g-150/Kg(干秸稈),可將外源性的無機氮轉化為菌體蛋白;
4)將上述步驟3處理后的秸稈放入蒸爐中,采用蒸汽熏蒸2-3h;用于促進分解劑的分解效應,最大限度的控制分解劑的分解效應;
5)上述步驟5處理結束后,將原料再次瀝干表面水分,放置于晾曬場上,再次晾曬至秸稈內部含水率為2-3h,收集備用;
6)將上述步驟5處理后的秸稈進行粉碎后,放入烤爐中,烘烤至焦干,然后取出研磨成粉,備用;
7)選用石膏、泥炭和改性蒙脫石粉各50份、再混合上述步驟6研磨成粉的秸稈粉末250份,兌水250份放入攪拌罐中,高速攪拌得到糊料后,烘干造粒即可;
上述原料中的改性蒙脫石粉由以下分量的原料組成:蒙脫石粉100份、六偏磷酸鈉3份、水35份、檸檬酸4份、氫氧化鈉15份、硼砂2.5、鈉基硼潤土20份
其制備方法為:將蒙脫石粉投入到攪拌溶器中,將六偏磷酸鈉加入到容器中,攪拌混合,再加入20份水到蒙脫石粉中,攪拌5分鐘,靜置溶脹分散40分鐘,再將檸檬酸、水5份,投入到攪拌容器中,攪拌均勻,靜置30分鐘,再將氫氧化鈉、硼砂和剩下的10份水投入其中,攪拌均勻,靜置45分鐘,加入鈉基硼潤土后,催干,即可制得改性蒙脫石粉。
本品在使用時,在作物收割后進行耕地犁耙時,將本品按照每畝15公斤的量施撒于土地中,然后進行翻拌后,即可,本品在耕地內進行作用時,可以將耕地內的重金屬進行吸附,封閉其散發的有害介質,并且內部含有的秸稈粉末可以將耕地內的粘結很多小的土壤顆粒形成大的,并且水穩定的聚集體,降低土壤水分蒸發或過度蒸騰、節約灌溉水、促進植物健康、改善土壤的粘性,增加土壤疏松程度,便于根部擴張。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工藝流程簡潔,原料選取合理,將目前農業種植中的秸稈污染轉化為耕地治污產品,并且在實際的加工中,造價成本低,使用效果好,應用靈活方便,有效的將污濁后的農業耕地進行了相應的處理,改善土壤的粘性,增加土壤疏松程度,便于根部擴張,更加方便農作物的生長,增產增量,提高農民種植戶的種植積極性。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實施例1
稱取:一種基于作物秸稈制備生物質農耕土壤改良劑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農田直接收集或者直接收購各種農作物秸稈,然后進行初步分選,分攤于晾曬場地,進行初步晾曬,去除秸稈上附著的水分;
2)將上述處理后的秸稈全部投入烘干機中,高溫烘烤至秸稈含水率在13%,然后取出備用;此步驟用于降低秸稈含水率,用于后續植入分解劑更加充分;
3)將上述步驟2處理后的秸稈進行初步粉碎后,放入浸泡罐中,然后在罐內加入分解劑,然后將罐體密封后,靜置25h后,瀝干秸稈外壁殘留的分解劑;
上述分解劑的配方為:蛋白酶8份、脂肪酶9份、纖維素酶20份、山梨醇4份、水合硅石25份、氨基酸10份、木質素酶8份、果膠酶12份、消化酶7份;
制備時,將上述水合硅石進行預磨粉后加入攪拌罐中,加入水合硅石總量100倍且預熱60℃的清水,然后再將原料中的其余組分加入其中,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得到;上述制備的分解劑,對作物秸稈進行分解后,作物秸稈中營養組成發生明顯的改變,能顯著降低作物秸稈中的木質纖維素含量,提高揮發性脂肪酸以及粗蛋白的含量,分解后的秸稈木質素的降解率可達38%以上;纖維素降解率達35%以上,揮發性脂肪酸含量可達150/Kg(干秸稈),可將外源性的無機氮轉化為菌體蛋白;
4)將上述步驟3處理后的秸稈放入蒸爐中,采用蒸汽熏蒸3h;用于促進分解劑的分解效應,最大限度的控制分解劑的分解效應;
5)上述步驟5處理結束后,將原料再次瀝干表面水分,放置于晾曬場上,再次晾曬至秸稈內部含水率為3h,收集備用;
6)將上述步驟5處理后的秸稈進行粉碎后,放入烤爐中,烘烤至焦干,然后取出研磨成粉,備用;
7)選用石膏、泥炭和改性蒙脫石粉各50份、再混合上述步驟6研磨成粉的秸稈粉末250份,兌水250份放入攪拌罐中,高速攪拌得到糊料后,烘干造粒即可;
實施例2
一種基于作物秸稈制備生物質農耕土壤改良劑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農田直接收集或者直接收購各種農作物秸稈,然后進行初步分選,分攤于晾曬場地,進行初步晾曬,去除秸稈上附著的水分;
2)將上述處理后的秸稈全部投入烘干機中,高溫烘烤至秸稈含水率在12%,然后取出備用;此步驟用于降低秸稈含水率,用于后續植入分解劑更加充分;
3)將上述步驟2處理后的秸稈進行初步粉碎后,放入浸泡罐中,然后在罐內加入分解劑,然后將罐體密封后,靜置24h后,瀝干秸稈外壁殘留的分解劑;
上述分解劑的配方為:蛋白酶6份、脂肪酶7份、纖維素酶10份、山梨醇2份、水合硅石15份、氨基酸8份、木質素酶6份、果膠酶10份、消化酶5份;
制備時,將上述水合硅石進行預磨粉后加入攪拌罐中,加入水合硅石總量100倍且預熱60℃的清水,然后再將原料中的其余組分加入其中,攪拌混合均勻即可得到;上述制備的分解劑,對作物秸稈進行分解后,作物秸稈中營養組成發生明顯的改變,能顯著降低作物秸稈中的木質纖維素含量,提高揮發性脂肪酸以及粗蛋白的含量,分解后的秸稈木質素的降解率可達38%以上;纖維素降解率達35%以上,揮發性脂肪酸含量可達130g/Kg(干秸稈),可將外源性的無機氮轉化為菌體蛋白;
4)將上述步驟3處理后的秸稈放入蒸爐中,采用蒸汽熏蒸2h;用于促進分解劑的分解效應,最大限度的控制分解劑的分解效應;
5)上述步驟5處理結束后,將原料再次瀝干表面水分,放置于晾曬場上,再次晾曬至秸稈內部含水率為2h,收集備用;
6)將上述步驟5處理后的秸稈進行粉碎后,放入烤爐中,烘烤至焦干,然后取出研磨成粉,備用;
7)選用石膏、泥炭和改性蒙脫石粉各50份、再混合上述步驟6研磨成粉的秸稈粉末250份,兌水250份放入攪拌罐中,高速攪拌得到糊料后,烘干造粒即可。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