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光學儀器設備配件技術領域,更具體的說涉及一種光學玻璃夾持翻轉機構。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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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的光學玻璃進行加工時其需要對其兩個面進行加工鍍膜等,其需要將光學玻璃翻轉,現有的方式一般是人工翻轉,效率低,勞動成本高。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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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光學玻璃夾持翻轉機構,它可以自動將光學玻璃夾持并進行翻轉,其自動化程度高,效果好,效率高。
本發明解決所述技術問題的方案是:
一種光學玻璃夾持翻轉機構,包括機架,所述機架的兩側固定有支撐側板,兩個支撐側板處于光學玻璃的兩側,圓柱形殼體的外側端固定有旋轉軸,旋轉軸鉸接在支撐側板上,圓柱形殼體的外側壁上固定有旋轉齒圈,機架的頂面上固定有驅動電機,驅動電機的輸出軸上固定有驅動齒輪,驅動齒輪與旋轉齒圈相嚙合;
圓柱形殼體中固定有中間連接板,中間連接板的內側壁上固定有伸縮電機,伸縮電機的轉動軸穿過中間連接板并螺接有伸縮螺桿,伸縮螺桿的端部固定有夾持移動塊,兩個夾持移動塊的相對端部上固定有夾持塊,兩個夾持塊的相對壁面上具有夾持槽,光學玻璃的兩端插套在對應的夾持槽中。
所述夾持槽的內側壁上固定有耐磨層。
所述伸縮螺桿上固定有支撐板,支撐板上固定有多個導向桿,導向桿插套在中間連接板中。
所述驅動電機的輸出軸固定在底部支撐板上,底部支撐板固定在機架的頂面上。
所述夾持塊的上端和下端均固定有多個連接柱,連接柱的上端為螺接部,連接板插套在連接柱上,連接板的底面壓靠在連接柱的下部外側壁上成型有的徑向邊上,上壓緊套螺接在螺接部中,上壓緊套的底部固定有壓緊板,壓緊板的底面具有彈性層,彈性層壓靠在連接板的頂面上,連接板處于光學玻璃處的部分固定有夾緊氣缸,夾緊氣缸的推桿穿過連接板并固定有夾緊板,夾緊板壓靠在光學玻璃的邊部上。
所述螺接部的端部螺接有帽蓋,帽蓋壓靠在上壓緊套上
所述夾緊板的端面固定有耐磨彈性層,耐磨彈性層壓靠在光學玻璃的邊部上。
本發明的突出效果是:與現有技術相比,它可以自動將光學玻璃夾持并進行翻轉,其自動化程度高,效果好,效率高。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發明的局部放大圖;
圖3是本發明的局部俯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見如圖1至圖3所示,一種光學玻璃夾持翻轉機構,包括機架10,所述機架10的兩側固定有支撐側板11,兩個支撐側板11處于光學玻璃1的兩側,圓柱形殼體14的外側端固定有旋轉軸141,旋轉軸141鉸接在支撐側板11上,圓柱形殼體14的外側壁上固定有旋轉齒圈12,機架10的頂面上固定有驅動電機13,驅動電機13的輸出軸上固定有驅動齒輪131,驅動齒輪131與旋轉齒圈12相嚙合;
圓柱形殼體14中固定有中間連接板140,中間連接板140的內側壁上固定有伸縮電機143,伸縮電機143的轉動軸穿過中間連接板140并螺接有伸縮螺桿145,伸縮螺桿145的端部固定有夾持移動塊144,兩個夾持移動塊144的相對端部上固定有夾持塊16,兩個夾持塊16的相對壁面上具有夾持槽161,光學玻璃1的兩端插套在對應的夾持槽161中。
進一步的說,所述夾持槽161的內側壁上固定有耐磨層162。
進一步的說,所述伸縮螺桿145上固定有支撐板147,支撐板147上固定有多個導向桿148,導向桿148插套在中間連接板140中。
進一步的說,所述驅動電機13的輸出軸固定在底部支撐板132上,底部支撐板132固定在機架10的頂面上。
進一步的說,所述夾持塊16的上端和下端均固定有多個連接柱163,連接柱163的上端為螺接部164,連接板165插套在連接柱163上,連接板165的底面壓靠在連接柱163的下部外側壁上成型有的徑向邊上,上壓緊套166螺接在螺接部164中,上壓緊套166的底部固定有壓緊板167,壓緊板167的底面具有彈性層1671,彈性層1671壓靠在連接板165的頂面上,連接板165處于光學玻璃1處的部分固定有夾緊氣缸168,夾緊氣缸168的推桿穿過連接板165并固定有夾緊板169,夾緊板169壓靠在光學玻璃1的邊部上。
進一步的說,所述螺接部164的端部螺接有帽蓋1641,帽蓋1641壓靠在上壓緊套166上
進一步的說,所述夾緊板169的端面固定有耐磨彈性層1691,耐磨彈性層1691壓靠在光學玻璃1的邊部上。
工作原理:通過伸縮電機143的運行,將光學玻璃1的兩端插套在對應的夾持槽161中,同時,通過夾緊氣缸168的推桿推動,使得光學玻璃1夾持在多個夾緊板169之間,實現夾持固定,然后通過旋轉電機13運行,使得驅動齒輪131調動旋轉齒圈12轉動,即可將光電玻璃1實現旋轉,從而完成翻轉,其效率高,效果好,無需人工翻轉,其人工成本大大下降。
最后,以上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發明,而并非對本發明的限制,有關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發明的精神和范圍的情況下,還可以做出各種變化和變型,因此所有等同的技術方案也屬于本發明的范疇,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應由權利要求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