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建筑材料,尤其涉及一種防水建筑材料。
背景技術:
建筑防水即為防止水對建筑物某些部位的滲透而從建筑材料上和構造上所采取的措施。防水多使用在屋面、地下建筑、建筑物的地下部分和需防水的內室和儲水構筑物等。按其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的不同,分為材料防水和構造防水兩大類。材料防水是靠建筑材料阻斷水的通路,以達到防水的目的或增加抗滲漏的能力,如卷材防水、涂膜防水、混凝土及水泥砂漿剛性防水以及粘土、灰土類防水等。構造防水則是采取合適的構造形式,阻斷水的通路,以達到防水的目的,如止水帶和空腔構造等。主要應用領域包括房屋建筑的屋面、地下、外墻和室內;城市道路橋梁和地下空間等市政工程;高速公路和高速鐵路的橋梁、隧道;地下鐵道等交通工程;引水渠、水庫、壩體、水利發電站及水處理等水利工程,等等。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建筑技術的發展,建筑防水材料的應用還會向更多領域延伸。
在當下,筑行業使用的防水建筑材料膠粘性能較差,不能在結冰溫度下施工;在結冰溫度環境中施工、不采用提高其膠粘性能的措施,不能在施工面上貼瓷磚、大理石、花崗石等裝飾材料。目前,建筑行業使用的防水建筑材料膠粘性能較差,不能在結冰溫度下施工;在結冰溫度環境中施工、不采用提高其膠粘性能的措施,不能在施工面上貼瓷磚、大理石、花崗石等裝飾材料。
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防水建筑材料。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防水建筑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0-15份;
水泥20-30份;
氧化鎂10-18份;
石英砂22-27份;
氧化硅1-3份;
玻璃微珠2-9份;
纖維素醚1-5份;
微晶石2-5份。
進一步的,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2-15份;
水泥25-30份;
氧化鎂12-18份;
石英砂24-27份;
氧化硅1-3份;
玻璃微珠4-9份;
纖維素醚3-5份;
微晶石2-5份。
進一步的,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2-14份;
水泥25-30份;
氧化鎂14份;
石英砂24份;
氧化硅1-3份;
玻璃微珠4-9份;
纖維素醚1-5份;
微晶石3-5份。
進一步的,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2份;
水泥25-28份;
氧化鎂14-18份;
石英砂25-27份;
氧化硅2份;
玻璃微珠5份;
纖維素醚1-5份;
微晶石2-5份。
進一步的,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5份;
水泥30份;
氧化鎂18份;
石英砂27份;
氧化硅3份;
玻璃微珠2-9份;
纖維素醚5份;
微晶石5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氫氧化鋁、氧化鎂、纖維素醚和玻璃微珠相結合的方式,制成的建筑材料,具有很好的防水效果,其它物質的添加,保證了建筑材料的穩定性,延長了使用壽命。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加深對本發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定。
實施例1
一種防水建筑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0份;
水泥20份;
氧化鎂10份;
石英砂22份;
氧化硅1份;
玻璃微珠2份;
纖維素醚1份;
微晶石2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氫氧化鋁、氧化鎂、纖維素醚和玻璃微珠相結合的方式,制成的建筑材料,具有很好的防水效果,其它物質的添加,保證了建筑材料的穩定性,延長了使用壽命。
實施例2
一種防水建筑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2份;
水泥25份;
氧化鎂14份;
石英砂25份;
氧化硅2份;
玻璃微珠5份;
纖維素醚2份;
微晶石4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氫氧化鋁、氧化鎂、纖維素醚和玻璃微珠相結合的方式,制成的建筑材料,具有很好的防水效果,其它物質的添加,保證了建筑材料的穩定性,延長了使用壽命。
實施例3
一種防水建筑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氫氧化鋁15份;
水泥30份;
氧化鎂18份;
石英砂27份;
氧化硅3份;
玻璃微珠9份;
纖維素醚5份;
微晶石5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氫氧化鋁、氧化鎂、纖維素醚和玻璃微珠相結合的方式,制成的建筑材料,具有很好的防水效果,其它物質的添加,保證了建筑材料的穩定性,延長了使用壽命。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