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包括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通過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混合形成液體混合物而噴涂于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其中:
所述第一部分包括至少一種含有胺基基團的聚合物和顏填料的組分;
所述第二部分包括至少一種含有異氰酸酯基團的聚合物和顏填料組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中的含有胺基基團的聚合物為脂環族二胺及其衍生物或含有苯環基團的脂肪族二胺及其衍生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中的含有胺基基團的聚合物為以含有胺基基團的聚合物為基礎胺進行改性得到的改性聚合物,所述改性聚合物中不含有可以與胺反應的反應性基團。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的方法為采用含C4~C20長鏈的縮水甘油醚及其衍生物對所述基礎胺進行改性。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至少包含一種防沉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中的含有異氰酸酯基團的聚合物選自脂肪族異氰酸酯的二聚體、三聚體及脂肪族異氰酸酯的二聚體或三聚體的衍生物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第二部分中所含的異氰酸酯的游離單體小于1(重量)%。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還含有至少一種不含羥基基團的環氧樹脂或其改性物。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所含的顏填料的含水量小于1(重量)%。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至少包含一種可吸附微量水分的吸附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別投入干凈的密閉釜內,在氮氣保護下進行高速攪拌混合,直至攪拌均勻,得到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分別存儲;
2)使用時,先分別將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加熱至40~60℃,然后采用雙管無氣噴涂設備將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以體積比1:1混合形成液體混合物,并涂覆于直徑300~500mm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持續噴涂6m以上,固化后形成連續一體化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混合物涂覆于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后的凝膠時間為30秒~5分鐘,表干時間為2分鐘~15分鐘,硬化時間為10分鐘~30分鐘。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修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混合物涂覆于非開挖涉水管道內壁,一次性形成3~5mm厚度的固體涂層。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的雙管無氣噴涂設備的噴頭為可伸縮的離心旋轉不銹鋼噴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