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的充電系統及包含該車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關于車輛的充電系統及包含該車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特別是關于構成為能夠通過車輛外部電源對搭載于車輛的蓄電裝置充電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及包含該車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
背景技術:
作為構成為能夠使用以二次電池為代表的車載蓄電裝置儲蓄的電力驅動車輛驅動用電動機的電動車輛,公知電動車輛、混合動力車輛、燃料電池車輛等。并且,關于這些電動車輛,提出了通過車輛外部電源(以下,也簡稱為“外部電源”,還將外部電源對車載蓄電裝置的充電也簡稱為“外部充電”。)對車載蓄電裝置充電的結構。特開2009-27774號公報(特許文獻1),公開了改善外部充電時的效率的車輛。此車輛包含能夠通過外部電源充電的電池、對電池的電壓降壓并輸出的DC/DC轉換器、通過 DC/DC轉換器的輸出電壓充電且對輔機負載供給電力的輔機電池、以及控制裝置。控制裝置,在車輛運行時,連續運行DC/DC轉換器,在外部充電時間歇運行DC/DC轉換器。根據此車輛,因為在外部充電時間歇運行DC/DC轉換器,所以能夠抑制外部充電時的損失并且對蓄電裝置進行充電(參照特許文獻1)。特許文獻1 特開2009-27774號公報
發明內容
上述公報中公開的車輛中,能夠通過在外部充電時,間歇運行在車輛運行時生成輔機電壓的DC/DC轉換器,抑制外部充電時的損失,提高充電效率。但是,外部充電時,因為僅僅是執行充電控制的控制器和最小必要限度的顯示功能等的一部分的輔機動作,和車輛運行時相比需要的輔機電力小,所以,在低負荷的外部充電時使用車輛運行時使用的大的 DC/DC轉換器時,效率差。并且,因為,在外部充電時對輔機電池充電時,由于輔機電池的內部電阻消耗電力,從而產生損失,所以理想的是,在外部充電時,能夠不對輔機電池充電,而僅僅供給必要的輔機電力。進一步的,因為,由輔機負載的電阻成分等消耗的電力與電壓的2次方成比例,所以外部充電時的輔機電壓高時,相應地輔機負載的消耗電力也會變大,充電效率惡化。此處,本發明是為了解決此課題而作出的,其目的是,提供能夠實現進一步提高外部充電時的充電效率的車輛充電系統及包含該車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根據本發明,充電系統,是構成為能夠由車輛外部的外部電源對在車輛搭載的蓄電裝置進行充電的車輛充電系統,包含轉換器,輔機電源,二極管,電流傳感器,控制裝置。 轉換器,構成為在由外部電源對蓄電裝置充電的外部充電時,對從外部電源供給的電力進行電壓轉換而向輔機負載供給。輔機電源,儲存向輔機負載供給的電力。二極管,用于在外部充電時防止輔機電源的充電并且允許輔機電源的放電。電流傳感器,用于檢測輔機電源的放電。控制裝置,用于基于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確認有無輔機電源的放電并且調整轉換器的輸出電壓。優選的,控制裝置,控制轉換器,使得在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為零時,降低轉換器的輸出電壓。進一步優選的,控制裝置,控制轉換器,使得在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為非零時,增加轉換器的輸出電壓。優選的,控制裝置,控制轉換器,使得在檢測出電流傳感器的異常時,將轉換器的輸出電壓設為預定的最大值。優選的,充電系統,還包含DC/DC轉換器。DC/DC轉換器,構成為在車輛能夠行駛的系統啟動時,對從蓄電裝置輸出的電力進行電壓轉換,向輔機負載供給電力。然后,在外部充電時,通過轉換器不足以供給輔機負載的動作電力的情況下,DC/DC轉換器也動作。優選的,外部電源是交流電源,轉換器由AC/DC轉換器構成。并且,根據本發明,電源車輛,包含上述任一個的充電系統,和使用由充電系統充電的蓄電裝置儲蓄的電力,產生行駛轉矩的車輛驅動系統。在本發明中,因為設置了在外部充電時防止輔機電源的充電并且允許輔機電源的放電的二極管,所以在外部充電時,不進行輔機電源的充電。進一步的,因為設置檢測輔機電源的放電的電流傳感器,基于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確認有無輔機電源的放電并且調整轉換器的輸出電壓,所以在外部充電時,能夠在輔助電源不放電的范圍內,降低轉換器的輸出電壓也就是對輔機負載的供給電壓。如此,根據本發明,能夠實現外部充電時的充電效率的進一步的提高。
圖1是適用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一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的全體框圖。圖2是用于說明圖1所示的系統主繼電器以及繼電器的接通/斷開的圖表。圖3是用于說明圖1所示的控制器的控制構造的流程圖。圖4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次數反復執行如圖3 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圖5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時間反復執行如圖3 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圖6是用于說明實施方式二的控制器的控制構造的流程圖。圖7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次數反復執行如圖6 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圖8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時間反復執行如圖6 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圖9是用于說明輔機負載的動作電力不足的情況下的各關聯設備的動作狀態的圖表。圖10適用了實施方式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的全體框圖。 具體實施例
以下,關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參照附圖進行詳細說明。并且,對于圖中同一或者相當部分,給予同一符號,不再重復其說明。實施方式一圖1是適用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一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的全體框圖。參照圖1, 此電動車輛100,包含主蓄電裝置10、系統主繼電器SMR、車輛驅動系統12、主DC/DC轉換器14、輔機負載16、輔機用蓄電裝置18。并且,電動車輛100,還包含充電器20、充電輸入口 22、AC/DC轉換器對、二極管26、電流傳感器沘、繼電器RL1,RL2、控制器30。主蓄電裝置10連接于電源線34,在連接車輛驅動系統12的電源線36和電源線 34之間連接系統主繼電器SMR。將主DC/DC轉換器14連接于電源線36和輔機電源線38 之間。將輔機負載16連接于輔機電源線38。輔機用蓄電裝置18經由二極管沈,連接于輔機電源線38。更詳細的,將輔機電源裝置18的正極連接于二極管的陽極,將二極管的陰極連接于輔機電源線38。繼電器RL2與二極管沈并聯連接。并且,充電器20連接于電源線34和充電輸入口 22之間。AC/DC轉換器M,連接于配設在充電器20和充電輸入口 22之間的電源線32,AC/DC轉換器M的輸出端,經由繼電器RLl連接于輔機電源線38。主蓄電裝置10是能夠再充電的直流電源,例如,由鎳氫或者鋰離子等二次電池構成。主蓄電裝置10,在接通系統主繼電器SMR時,向車輛驅動系統12以及主DC/DC轉換器 14供給電力。并且,主蓄電裝置10,接受在車輛的制動時由車輛驅動系統12發電的再生電力進行充電。進一步的,主蓄電裝置10,在由車輛外部的交流電源50(例如商用系統電源) 進行電動車輛100的充電時(外部充電時),由充電器20充電。并且,也可以采用大容量的電容器作為主蓄電裝置10,只要是能夠暫時的儲存從車輛驅動系統12接受的再生電力和/ 或從交流電源50供給的電力,向車輛驅動系統12以及主DC/DC轉換器14供給此儲存的電力即可。系統主繼電器SMR,在車輛能夠行駛的系統啟動時(以下,也簡稱為“車輛運行時”)接通,在外部充電時斷開。車輛驅動系統12,從主蓄電裝置10接受電力的供給產生車輛驅動力。具體的,車輛驅動系統12,包含產生車輛驅動力的電動機、和從主蓄電裝置 10接受電力的供給驅動電動機的變換器(都未圖示)。并且,車輛驅動系統12,也可以進一步的包含能夠對來自主蓄電裝置10輸出的電力升壓,向變換器供給的升壓轉換器。并且,車輛驅動系統12,也可以是進一步包含產生車輛驅動力的發動機,和使用發動機的動力發電的發電機(如此的系統,一般稱為“混合動力系統”。)。或者,也可以是車輛驅動系統12,以發動機為主動力源,根據需要通過所述電動機輔助發動機。主DC/DC轉換器14,在車輛運行時,將來自主蓄電裝置10輸出的電力電壓轉換為輔機負載16的電壓水平,供給到輔機負載16以及輔機用蓄電裝置18。輔機負載16,包含在車輛搭載的各種輔機。并且,在外部充電時,僅僅是執行充電控制的控制器30 (后述)和最小必要限度的顯示功能等的一部分輔機動作,外部充電時的輔機負載16的負荷的大小,比車輛運行時的負荷小。并且,輔機負載16,在車輛運行時,從主DC/DC轉換器14以及輔機用蓄電裝置18接受電力的供給,在外部充電時,從AC/DC轉換器對(后述)接受電力的供給。輔機用蓄電裝置18,是能夠再充電的直流電源,例如,由鉛蓄電池構成。輔機用蓄電裝置18,在車輛運行時,經由二極管沈以及車輛運行時接通的繼電器RL2,向輔機負載16 供給電力,在蓄電量降低的情況下,通過主DC/DC轉換器14被充電。外部充電時,通過斷開繼電器RL2,禁止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如后所述,通過AC/DC轉換器M調整輔機電源線38的電壓,使得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另一方面,充電輸入口 22,構成為能夠與連接于車輛外部的交流電源50的連接器 52連接,接受從交流電源50供給的交流電力。充電器20,外部充電時,將來自交流電源50 供給的交流電力變換為預定的充電電壓(直流)對主蓄電裝置10充電。充電器20,例如, 由公知的AC/DC轉換器構成。AC/DC轉換器24,在外部充電時,將來自交流電源50供給的交流電力電壓轉換為輔機負載16的電壓水平(直流),向輔機負載16供給。此處,AC/DC轉換器M,按照從控制器30給予的電壓指令值VccJf 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控制為電壓指令值Vcc。 并且,如上所述,因為,在外部充電時,僅僅是控制器30和最小必要限度的顯示功能等的一部分的輔機動作,與車輛運行時相比,需要的輔機電力小,所以此AC/DC轉換器24,能夠采用比車輛運行時生成輔機電壓的主DC/DC轉換器14更小型的轉換器。繼電器RL1,在車輛運行時斷開,在外部充電時接通。設置二極管沈,用于在外部充電時防止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并且允許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也就是說,在外部充電時,通過斷開繼電器RL2,防止從輔機電源線38向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通電,允許從輔機用蓄電裝置18向輔機電源線38的通電。電流傳感器觀,檢測從輔機用蓄電裝置18輸出的電流Ib,向控制器30輸出此檢測值。設置此電流傳感器觀,用于外部充電時檢測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在輔機電源線38的電壓(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低于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的時候,由電流傳感器觀檢測出非零的電流。另一方面,在輔機電源線38的電壓高于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的時候,由電流傳感器觀檢測出零的電流。控制器30,接受來自電流傳感器28的電流Λ的檢測值。并且,控制器30,通過后述的方法,在外部充電時,基于電流Λ的檢測值,確認有無輔機電源的放電,并且,調整AC/ 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更詳細的,控制器30,基于電流Λ的檢測值,設定表示轉換器的輸出電壓Vc的目標值的電壓指令值Vcc,使得能夠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的范圍內盡可能的降低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并且,控制器30,向AC/DC轉換器M輸出此設定的電壓指令值Vcc。圖2是用于說明圖1所示的系統主繼電器SMR以及繼電器RL1,RL2的接通/斷開的圖表。參照圖2,在外部充電時,斷開系統主繼電器SMR,分別接通、斷開繼電器RL1,RL2。 由此,在外部充電時,從AC/DC轉換器M向輔機負載16供給電力,并且不對輔機用蓄電裝置18充電。另一方面,在車輛運行時,接通系統主繼電器SMR,分別斷開、接通繼電器RL1, RL2。如此,在車輛運行時,將AC/DC轉換器M從輔機電源線觀電切斷,從主DC/DC轉換器 14以及輔機用蓄電裝置18向輔機負載16供給電力。并且,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量降低的情況下,通過主DC/DC轉換器14向輔機用蓄電裝置18充電。再次參照圖1,此實施方式一中,設置連接在充電輸入口 22和輔機電源線38之間的AC/DC轉換器M,在外部充電時,從AC/DC轉換器M向輔機負載16供給電力。此AC/DC轉換器24,能夠采用比主DC/DC轉換器14小型的轉換器。并且,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和輔機電源線38之間,設置二極管沈以及與之并聯的繼電器RL2,在外部充電時,斷開繼電器RL2。如此,在外部充電時,防止輔機用蓄電裝置 18的充電。進一步的,設置檢測從輔機用蓄電裝置18輸出的電流Λ的電流傳感器觀。并且, 控制器30,通過后述的方法,基于電流Λ的檢測值,設定表示轉換器的輸出電壓Vc的目標值的電壓指令值Vcc,使得能夠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的范圍內盡可能的降低AC/DC 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由此,在外部充電時,能夠防止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放電, 并且,盡可能的降低輔機電壓,能夠將外部充電時的輔機負載16的消耗電力抑制為最小限度。圖3是用于說明圖1所示的控制器30的控制構造的流程圖。參照圖3,在開始外部充電的時候,控制器30,將通過AC/DC轉換器M向輔機供給電壓(輔機供給電壓)也就是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設定為預定的最大值(步驟S10)。更詳細的,控制器30, 將表示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的目標值的電壓指令值Vcc設定為比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充分高的預定值。然后,控制器30,判定由電流傳感器觀檢測的電流Λ是否為0安培(A)(步驟 S20)。也就是說,控制器30,判定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電流是否是0。然后,在判定為電流Λ為OA的時候(步驟S20中為是),控制器30,使輔機供給電壓的設定值降低Δ Vl (步驟S30)。更詳細的,控制器30,使電壓指令值Vcc降低八Vl0然后,控制器30,判定電流Λ是否大于OA(步驟S40)。也就是說,控制器30,判定輔機用蓄電裝置18是否在放電。在判定為電流Λ不大于0Α,也就是電流Λ為OA的時候 (步驟S40中為否),返回處理到步驟S30,再次使電壓指令值Vcc降低Δ VI。在步驟S40中判定為電流Λ大于OA的時候(步驟S40中為是),控制器30,使輔機供給電壓的設定值提高AV2(步驟S50)。更詳細的,控制器30,使電壓指令值Vcc提高 AV2。然后,控制器30,再次判定電流Λ是否大于OA(步驟S60)。也就是說,控制器30, 判定輔機用蓄電裝置18是否正在放電。然后,判定為電流Λ沒有大于0Α,也就是說電流 Ib為OA的時候(步驟S60中否),移動處理到步驟S70,完成一連串的處理。通過以上的處理,能夠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的范圍內盡可能的降低從AC/ DC轉換器M向輔機負載16供給的電壓。此結果是,能夠抑制外部充電時的輔機負載16的消耗電力,提高充電效率。并且,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在車輛運行中充分的充電之后,馬上實施外部充電的情況等,能夠預測到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變動(降低到穩定電壓)的情況下,也可以是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穩定為止,反復執行圖3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圖4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次數反復執行如圖 3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參照圖4,此流程圖,是在圖3所示的流程圖中,進一步的包含步驟S2,S62,S64。也就是說,在開始外部充電之后,控制器30,將計數器i設置為0 (步驟S2),然后,移動處理到步驟SlO。并且,在步驟S60中,判定為電流Λ不大于0,也就是電流Λ為OA的時候(步驟S60中否),控制器30,將計數器加上1 (步驟S6》。然后,控制器30,判定計數器i是否大于預定值N(步驟S64)。此預定值N,對應于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穩定需要的時間設計。然后,在計數器i在N以下的時候(步驟S64中否),返回處理到步驟S30,再次變更輔機供給電壓的設定值。另一方面,在步驟S64中判定為計數器i為大于N的時候(步驟S64中是),處理移動到步驟S70,完成一連串的處理。并且,圖4中,雖然是以預定次數重復執行如圖3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但是,使用時間取代處理次數也可以。圖5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時間反復執行如圖3 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參照圖5,此流程圖,是在圖3所示的流程圖中,進一步包含步驟S4,S66。也就是說,開始外部充電的時候,控制器30,設置計時值t為0 (步驟S4)。 然后,移動處理到步驟S10。并且,在步驟S60中,判定為電流Λ不大于0,也就是電流Λ為OA的時候(步驟 S60中否),控制器30,判定計時值t是否大于預定時間T (步驟S66)。此預定時間T,對應于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穩定需要的時間設計。然后,在計時值t在預定時間T以下的時候(步驟S66中否),返回處理到步驟 S30,再次變更輔機供給電壓的設定值。另一方面,在判定為步驟S66中計時值t大于預定時間T的時候(步驟S66中是),處理移動到步驟S70,完成一連串的處理。如上所述,在實施方式一中,因為設置了二極管沈,所以在外部充電時不能進行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進一步的,設置檢測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的電流傳感器觀, 基于電流傳感器觀的檢測值,確認有無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并且,調整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更詳細的是,基于電流傳感器28的檢測值,由控制器30控制AC/DC 轉換器對,使得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的范圍內,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也就是對輔機負載16的供給電壓降低。如此,根據此實施方式一,能夠實現外部充電時的充電效率的進一步提高。實施方式二在實施方式一中,在外部充電時,能夠通過電流傳感器觀檢測輔機用蓄電裝置18 的放電的有無,在輔機用蓄電裝置18不放電的范圍內,盡可能的降低從AC/DC轉換器M對輔機負載16供給的電壓。但是,在電流傳感器觀異常的情況下,不能夠檢測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的有無,不能判斷將輔機供給電壓(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降低到什么水平為好。此處,本實施方式二中,在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情況下,設定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為預定的最大值。實施方式二中電動車輛的全體結構,與圖1中所示的實施方式一的電動車輛1相同。圖6是用于說明實施方式二的控制器30的控制構造的流程圖。參照圖6,此流程圖,在如圖3所示的流程圖中,進一步包含步驟S15。也就是說,在步驟SlO中,將輔機供給電壓也就是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設定為預定的最大值時,控制器30,判定是否檢測出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步驟SM)。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通過電流傳感器觀的自診斷功能檢測也可以,基于來自電流傳感器28的信號,在控制器30中檢測也可以。
然后,在步驟S15中判定為檢測出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時候(步驟S15中是), 控制器30,不進行之后的處理,移動處理到步驟S70。也就是說,此情況下,設定電壓指令值Vcc為預定的最大值(步驟S10),控制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 (輔機供給電壓) 為其最大值。并且,在步驟S15中,沒有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情況(步驟S15中否),移動處理到步驟S20。圖7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次數反復執行如圖 6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參照圖7,此流程圖,是在圖6所示的流程圖中,進一步包含步驟S2,S25,S62,S64,S68。關于步驟S2,S62,S64,是如圖4中說明的情況。在步驟S20中判定為電流Λ為OA的時候(步驟S20中為是),控制器30,判定是否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步驟S2Q。然后,判定為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時候(步驟S25中是),控制器30,移動處理到步驟S68,在沒有檢測到電流傳感器28的異常的情況(步驟S25中否),移動處理到步驟S30。在步驟S15或者S25中,判定為檢測到電流傳感器28的異常的時候(步驟S15或者S25中是),控制器30將輔機供給電壓也就是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設定為預定的最大值(步驟S68)。更詳細的,控制器30,將電壓指令值Vcc設定為比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充分高的預定值。然后,控制器30,移動處理到步驟S70。并且,步驟S64中判定為計數器i在N以下的時候(步驟S64中否),返回步驟 S25,再次判定是否檢測出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圖8是表示直到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電壓的穩定為止,以預定時間反復執行如圖 6所示的一連串的處理的流程圖。參照圖8,此流程圖,是在圖6所示的流程圖中,進一步包含步驟S4,S25,S66,S68。也就是說,在步驟S66中判定計時值t在預定時間T以下的時候(步驟S66中否),返回步驟S25,再次判定是否檢測出電流傳感器28的異常。然后,在步驟S15或者S25中,判定為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時候(步驟 S15或者S25中是),移動處理到步驟S68,將輔機供給電壓設定為預定的最大值。如上所述,根據此實施方式二,因為在檢測到電流傳感器觀的異常的情況下,設定輔機供給電壓(AC/DC轉換器M的輸出電壓Vc)為預定的最大值,所以能夠防止因為電流傳感器觀異常,使得輔機用蓄電裝置18放電。實施方式三此實施方式三中,在外部充電時,在由于輔機負載16的負載變動,通過AC/DC轉換器M不足以提供輔機負載16的動作電力的情況下,使主DC/DC轉換器14動作。圖9是用于說明輔機負載16的動作電力不足的情況下的各關聯設備的動作狀態的圖表。參照圖9,在外部充電時輔機負載16的動作電力不足的情況下,接通系統主繼電器 SMR,分別接通、斷開繼電器RL1,RL2。然后,AC/DC轉換器M動作,并且主DC/DC轉換器14 也動作。由此,能夠除了從車輛外部的交流電源50經由AC/DC轉換器M供給輔機電力的路徑之外,還確保從交流電源50依次經由充電器20、系統主繼電器SMR以及主DC/DC轉換器14供給輔機電力的路徑,從交流電源50向輔機負載16供給必要的電力。根據此實施方式三,因為外部充電時,在由于輔機負載16的負載變動,通過AC/DC 轉換器M不足以提供輔機負載16的動作電力的情況下,使主DC/DC轉換器14動作,所以能夠確保輔機負載16的動作電力并且防止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實施方式四此實施方式4中,表示外部電源為直流電源的情況下,取代所述AC/DC轉換器24, 設置DC/DC轉換器的結構。圖10是適用了實施方式四的充電系統的電動車輛的全體框圖。參照圖10,此電動車輛100A,在圖1所示的電動車輛100的結構中,取代AC/DC轉換器M,包含副DC/DC轉換
25 ο副DC/DC轉換器25,在外部充電時,將從車輛外部的直流電源51供給的直流電力電壓轉換為輔機負載16的電壓水平,向輔機負載16供給。此處,副DC/DC轉換器25,按照從控制器30給予的電壓指令值Vcc,將副DC/DC轉換器25的輸出電壓Vc控制為電壓指令值Vcc。并且,是關于此副DC/DC轉換器25,與AC/DC轉換器M同樣,也能夠采用比車輛運行時生成輔助電壓的主DC/DC轉換器14更小型的轉換器。并且,電動車輛100A的其他的結構,與電動車輛100相同。根據此實施方式四,也能夠得到與所述實施方式1 3同樣的效果。并且,所述實施方式中,AC/DC轉換器24,對應于此發明中“轉換器”的一個實施例,副DC/DC轉換器25,也對應于此發明中“轉換器”的一個實施例。并且,輔機用蓄電裝置 18,對應于此發明中“輔機電源,,的一個實施例,控制器30,對應于此發明的“控制裝置,,的一個實施例。進一步的,主DC/DC轉換器14,對應于此發明中“DC/DC轉換器”的一個實施例。此處展示的實施例,所有的點均為示例,絕對不能認為是對本發明的限制。本發明的范圍,不是由上述的實施例中的說明,而是由權利要求的范圍展示,與權利要求的范圍均等的意義以及范圍內的所有變更均包含其中。符號的說明10主蓄電裝置、12車輛驅動系統、14主DC/DC轉換器、16輔機負載、18輔機用蓄電裝置、20充電器、22充電輸入口、24AC/DC轉換器、25副DC/DC轉換器J6 二極管、28電流傳感器、30控制器、32,34,36電源線、觀輔機電源線、50交流電源、51直流電源、52連接器、 100,100A電動車輛、SMR系統主繼電器、RLl,RL2繼電器。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的充電系統,是構成為能夠由車輛外部的外部電源(50,51)對在車輛搭載的蓄電裝置(10)進行充電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包含轉換器04,25),構成為在由所述外部電源對所述蓄電裝置充電的外部充電時,對從所述外部電源供給的電力進行電壓轉換而向輔機負載(16)供給;輔機電源(18),儲存向所述輔機負載供給的電力;二極管(26),用于在所述外部充電時防止所述輔機電源的充電并且允許所述輔機電源的放電;電流傳感器( ),用于檢測所述輔機電源的放電;以及控制裝置(30),用于基于所述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確認有無所述輔機電源的放電并且調整所述轉換器的輸出電壓。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轉換器,使得在所述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為零時,降低所述轉換器的輸出電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轉換器,使得在所述電流傳感器的檢測值為非零時,增加所述轉換器的輸出電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其中,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轉換器,使得在檢測出所述電流傳感器的異常時,將所述轉換器的輸出電壓設為預定的最大值。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其中,還包含DC/DC轉換器(14),該DC/DC轉換器構成為在車輛能夠行駛的系統啟動時,對從所述蓄電裝置輸出的電力進行電壓轉換,向所述輔機負載供給電力,在所述外部充電時,通過所述轉換器不足以供給所述輔機負載的動作電力的情況下, 所述DC/DC轉換器也動作。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充電系統,其中,所述外部電源是交流電源(50),所述轉換器由AC/DC轉換器04)構成。
7.一種電動車輛,包含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充電系統;和使用在由所述充電系統充電的蓄電裝置(10)儲蓄的電力,產生行駛轉矩的車輛驅動系統(12)。
全文摘要
AC/DC轉換器(24),構成為在通過交流電源(50)對主蓄電裝置(10)充電的外部充電時,將從交流電源(50)供給的電力進行電壓轉換,向輔機負載(16)供給。輔機用蓄電裝置(18),儲存向輔機負載(16)供給的電力。二極管(26),在外部充電時,防止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并且,允許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充電。電流傳感器(28),檢測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控制器(30),基于電流傳感器(28)的檢測值,確認有無輔機用蓄電裝置(18)的放電,并且調整AC/DC轉換器(24)的輸出電壓(Vc)。
文檔編號B60L1/00GK102574470SQ20098016160
公開日2012年7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優先權日2009年9月25日
發明者杉山義信, 松本直美, 板垣憲治, 洪遠齡, 片岡義和 申請人: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