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霧燈,尤其涉及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用戶對乘用車的安全性能需求越來越高。在目前的乘用車設計中霧燈主要靠駕駛員進行開啟和關閉,如果大霧、沙塵暴、大雨和大雪中駕駛員忘記開啟霧燈,將會造成安全事故,給用戶帶來巨大的損失。而目前市場上的車輛主要靠駕駛員的肉眼進行能見度識別,然后進行相應的開閉動作,尚未有霧燈自動開閉功能。在現有技術中,對天氣能見度的識別主要應用在氣象站或高速路上,如中國專利授權公告號CN2812168Y,授權公告日2006年08月30日,公開了一種高速公路防霧警示 設備,包含有設置在公路上可啟閉的欄桿及固定在欄桿上的警示牌,在高速公路兩側分別設置有色光源及光電傳感器,以及在與光電傳感器相連并能控制欄桿啟閉的控制器。雖然現有技術中有能夠自動識別惡劣天氣能見度的設備,但是在現有技術的汽車中卻沒有相關的應用。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是為了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了一種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在出現霧、霾、雪和雨等天氣時,能根據該系統測出的消光系數決定是否開閉汽車霧燈。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包括E⑶,還包括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所述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設于汽車上,所述ECU內設有數據處理單元和接口單元,所述接口單元的輸入端與接收裝置連接,接口單元的輸出端與數據處理單元連接,所述E⑶與汽車霧燈連接。發射裝置用于發射光線,接收裝置接收發射裝置發出的光線,接收裝置通過散射光強計算出消光系數,并通過接口單元傳遞給數據處理單元,數據處理單元將消光系數轉換成能見度,并和正常天氣的能見度進行比較,從而決定是否開啟或關閉汽車霧燈,ECU用于控制霧燈的開啟或關閉。作為優選,汽車霧燈包括汽車前霧燈和汽車后霧燈。當遇到霧、霾、雪和雨等天氣時,汽車能夠根據能見度自動開啟汽車前霧燈和汽車后霧燈,在能見度較低的天氣行車,汽車后霧燈的開啟,可以提示后面的車輛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與后面的車輛發生相撞。作為優選,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固定設于汽車的車頂上或固定設于汽車前保險杠上。發射裝置發出光線,接收裝置接收發射裝置發射的光線,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除了安裝在汽車的車頂上或汽車前保險杠上,還可以安裝在汽車車身外的其他位置。作為優選,發射裝置內設有紅外線發射管。紅外線發射管發出紅外線,接收裝置接收來自紅外線發射管發出的紅外線。作為優選,所述發射裝置上設有發光口,所述發光口對準接收裝置。在發射裝置上設有發光口,光線從發光口射出,并且發光口與接收裝置相對齊,避免接收裝置無法接收到發射裝置發射出來的光線。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駕駛員在霧、霾、雪和雨等天氣開車時,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能自動檢測當前天氣環境下的能見度并進行分析對t匕,當分析對比的結果是能見度較低,則該系統通過ECU開啟汽車前霧燈和汽車后霧燈,為駕駛員行車帶來方便,使得汽車更加智能化和人性化。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原理方框圖。圖中,I一發射裝置,2—接收裝置,3—ECU,4一接口單元,5—數據處理單元,6—汽車前霧燈,7—汽車后霧燈。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
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如圖I所示的一種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包括E⑶3,還包括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所述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設于汽車上,所述E⑶3內設有數據處理單元5和接口單元4,所述接口單元4的輸入端與接收裝置2連接,接口單元4的輸出端與數據處理單元5連接,所述ECU3與汽車前霧燈6和汽車后霧燈7連接。所述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固定設于汽車的車頂上或汽車前保險桿上。所述發射裝置I內設有紅外線發射管。所述發射裝置I上設有發光口,所述發光口對準接收裝置2。本實用新型的實現原理為發射裝置內的紅外線發射管發出紅外光,同時裝置接收發射裝置發射出來的紅外光光,發射裝置通過散射光強來有效地計算消光系數。同時進行假設①假定大氣是均質的,即大氣是均勻分布的;②假定大氣消光系數R等于大氣中霧、霾、雪和雨的散射,即假定分子的吸收、散射或分子內部交互光學效應為零;③假定散射儀測量的散射光強正比于散射系數;接口單元用于給數據處理單元傳遞接收裝置運用比爾定律計算出的消光系數,轉換成能見度,數據處理單元將該能見度和正常的天氣進行比對,當能見到度為100 - 200m時,ECU控制開啟汽車前霧燈和汽車后霧燈,當能見度為500m時,ECU控制關閉汽車前霧燈和汽車后霧燈。
權利要求1.一種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包括E⑶(3),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所述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設于汽車上,所述E⑶(3)內設有數據處理單元(5)和接口單元(4),所述接口單元(4)的輸入端與接收裝置(2)連接,接口單元(4)的輸出端與數據處理單元(5)連接,所述E⑶(3)與汽車霧燈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車霧燈包括汽車前霧燈(6)和汽車后霧燈(7)。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固定設于汽車的車頂上。
4.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裝置(I)和接收裝置(2)固定設于汽車前保險杠上。
5.根據權利要求I或3或4所述的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射裝置(I)內設有紅外線發射管。
6.根據權利要求I或3或4所述的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其特征礙于所述發射裝置(I)上設有發光口,所述發光口對準接收裝置(2 )。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汽車霧燈自動開閉控制系統,包括ECU,還包括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所述發射裝置和接收裝置設于汽車上,所述ECU內設有數據處理單元和接口單元,所述接口單元的輸入端與接收裝置連接,接口單元的輸出端與數據處理單元連接,所述ECU與汽車霧燈連接。本實用新型在出現霧、霾、雪和雨等天氣時,能根據該系統測出的消光系數決定是否開閉汽車霧燈。
文檔編號B60Q1/02GK202686098SQ20122026002
公開日2013年1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31日
發明者張先鋒, 馬芳武, 翟洪軍, 趙福全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