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一種汽車配件,特別是涉及一種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可應用于特種車輛、軍車等領域。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的許多汽車頂棚,一般由金屬層、中間層及內飾層組成,內飾層一般采用塑料材質,硬度大,而普通汽車頂棚的高度都不高,當乘員從座位上站起準備下車時,頭部常常會碰到頂棚,而頂棚的硬度過高,很容易使乘員頭部受到傷害。
另外,采用塑料內飾,還存在異味大、成本高、重量大、開發周期長等問題。
而且,頂棚內飾采用塑料材質,占用體積大,不便于安裝,對車身精度要求高,不便于清洗和更換。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一種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包括固定于車頂鈑金上的底板,所述底板表面可拆卸安裝有阻燃面料,所述底板表面形成有一層塑料刺條,所述阻燃面料表面形成有與所述塑料刺條配合的拉毛。
優選的,在上述的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中,所述阻燃面料厚度為2mm。
優選的,在上述的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中,所述拉毛高度為0.5mm。
優選的,在上述的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中,所述底板為塑料材質,所述塑料刺條通過超聲波焊接于所述底板表面。
優選的,在上述的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中,所述底板通過鉚釘固定于車頂鈑金表面。
優選的,在上述的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中,所述阻燃面料的邊緣與車頂鈑金之間設有塑料壓條或塑料膠條封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1、采用面料作為裝飾頂棚,解決了硬質塑料開發難度大、周期長、風險高等缺點;
2、采用面料作為裝飾頂棚,硬度低,可以拆裝、清洗。對乘客的保護性也比硬質塑料好,安裝便攜性大大提高;
3、采用面料作為裝飾頂棚以及其安裝結構,解決了固定隊車身精度的要求。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具體實施例中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的結構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圖1所示,汽車軟包內飾固定結構,包括固定于車頂鈑金1上的底板2,底板2表面可拆卸安裝有阻燃面料3,底板2表面形成有一層塑料刺條21,阻燃面料3表面形成有與塑料刺條21配合的拉毛31。
在該技術方案中,由于面料具有一定柔性,硬度低,對乘客和司機起到一定的保護作用,安裝便攜性高,而且該裝飾面料與底板之間可拆卸連接,客戶可以根據需要更換不同顏色的頂棚,也可以拆卸對其清洗。
面料由于具備一定的柔性,對車身的精度要求不高,可以適用于軍車等特種車輛,相對于采用塑料材質需要開模,大大降低了成本。
采用塑料刺條和拉毛的連接方式,可以實現面料與底板之間的面接觸,使得面料緊密貼合在底板表面。
面料為阻燃材料,在優選的實施例中,阻燃面料包括內飾面料層以及通過粘劑附于內飾面料層表面的再生阻燃橡塑泡棉層,再生阻燃橡塑泡棉層的制備方法包括:將報廢的橡塑發泡制品回收,進行清洗和脫水處理;完成脫水的橡塑發泡制品粉碎成顆粒狀,再進行烘干殺菌;將聚乙烯PE熱熔粉和氫氧化鋁阻燃粉劑加入顆粒中,使顆粒均勻沾附粉末;在片材模具內加入橡塑發泡顆粒后覆蓋汽車內飾面料。
由于再生阻燃橡塑泡棉層采用回收的報廢橡塑發泡制品,環保而且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優選的,阻燃面料厚度為2mm。拉毛高度為0.5mm。
易于想到的是,阻燃面料厚度和拉毛高度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選擇,本案并不限制。
進一步地,底板2為塑料材質,塑料刺條21通過超聲波焊接于底板2表面。
該技術方案中,底板和塑料刺條均采用塑料材質,采用超聲波方式可以使得底板和塑料刺條兩者具備較大的結合力度。
進一步地,底板2通過鉚釘4固定于車頂鈑金1表面。
在該技術方案中,底板2具有一定的支撐硬度,同時具有一定的彎曲度,可以順著鈑金貼合于其表面。
進一步地,阻燃面料3的邊緣與車頂鈑金1之間設有塑料壓條或塑料膠 條封邊。
上述的內飾頂棚,其安裝過程包括:
1、塑料刺條通過超聲波,焊接在塑料底板上;
2、用鉚釘將塑料底板安裝在車頂鈑金表面;
3、把裁剪好尺寸的布料,左右上下對好,按壓在車身上即可;
5.、面料邊緣位置采用塑料壓條,或者塑料膠條封邊。
綜上所述,采用新型面料和固定結構,裝配簡單、重量輕,開發試制簡單。顏色容易控制。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僅是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申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