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包括人們隨身的具有一定重量的物品,所述的物品設有帶有尖銳部的破窗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物品為手機、手表、手環、皮帶扣、游戲機、水壺或平板電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帶有尖銳部的破窗錐結構為一尖端。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帶有尖銳部的破窗錐結構為:一柱體的一端固定有椎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椎體為圓錐體或棱錐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物品為手機,所述尖銳頭部破窗錐設在所述手機的側面,所述柱體的橫截面形狀配合所述手機側面開孔,所述破窗錐的柱體插在所述的手機側面開孔中,椎體錐頭外露。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破窗錐錐頭去除鋒利尖頭或鋒利尖頭包裹有保護層。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物品為手機,所述尖銳頭部破窗錐為一圓錐體,設在所述手機的側面。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便攜式破窗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物品為手機,所述的手機由主體和外殼構成,破窗錐設在手機主體上并被外殼包裹,錐頭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