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是一種后視鏡支架,屬于后視鏡支架領域。
背景技術:
汽車后視鏡屬于重要安全件,它的鏡面、外形都頗有講究,所以,后視鏡的質量及安裝都有相應的行業標準,不能夠隨意更改。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120213785.2的一種后視鏡支架,包括橫梁、側支架以及擋銷,所述側支架為兩個,設置在所述橫梁的同一側,與所述橫梁的兩端通過焊接連接,所述擋銷設置在所述橫梁的中部。由于本發明的后視鏡支架采用了兩個側支架、橫梁以及擋銷的結構,使得后視鏡不僅安裝牢固,而且便于調節角度,但現有技術不能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不能在后視鏡上放音樂,不能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發明目的是提供一種后視鏡支架,以解決不能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不能在后視鏡上放音樂,不能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后視鏡支架,其結構包括:攝像頭模塊、進線孔、固定板、活動桿、桿套、揚聲器孔、連接螺栓、連接板、萬向球、支架殼體,所述連接板位于支架殼體后表面的中央,所述連接板上表面的四個邊角設有四根連接螺栓,所述連接板通過連接螺栓與支架殼體固定連接,所述揚聲器孔設于支架殼體后表面的左右兩端,所述萬向球位于活動桿的前表面,所述萬向球與活動桿為一體化結構,所述萬向球嵌入連接板內,所述桿套位于活動桿的上表面,所述桿套包裹著活動桿,所述攝像頭模塊位于支架殼體的最右側,所述攝像頭模塊嵌入支架殼體內部。
所述攝像頭模塊設有補光燈、光敏電阻、攝像頭、電子板、線路接口,所述補光燈位于電子板上表面的左側,所述補光燈與電子板電連接,所述光敏電阻位于補光燈的右側,所述光敏電阻與電子板相連接,所述攝像頭設于電子板的中央,所述線路接口位于電子板上表面的前端,所述線路接口與電子板電連接,所述電子板與支架殼體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板位于活動桿的后表面。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板與活動桿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進線孔設于固定板上。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殼體為橢圓型結構。
進一步地,所述支架殼體采用塑膠材料制成。
進一步地,所述攝像頭模塊采用電子材料制成。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后視鏡支架上使用上攝像頭模塊后,可以達到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在支架殼體上使用上揚聲器孔能夠在后視鏡上放音樂,可以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的目的。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發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發明一種后視鏡支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攝像頭模塊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攝像頭模塊-1、進線孔-2、固定板-3、活動桿-4、桿套-5、揚聲器孔-6、連接螺栓-7、連接板-8、萬向球-9、支架殼體-10、補光燈-101、光敏電阻-102、攝像頭-103、電子板-104、線路接口-105。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請參閱圖1、圖2,本發明提供一種后視鏡支架:其結構包括:攝像頭模塊1、進線孔2、固定板3、活動桿4、桿套5、揚聲器孔6、連接螺栓7、連接板8、萬向球9、支架殼體10,所述連接板8位于支架殼體10后表面的中央,所述連接板8上表面的四個邊角設有四根連接螺栓,所述連接板8通過連接螺栓7與支架殼體10固定連接,所述揚聲器孔6設于支架殼體10后表面的左右兩端,所述萬向球9位于活動桿4的前表面,所述萬向球9與活動桿4為一體化結構,所述萬向球9嵌入連接板8內,所述桿套5位于活動桿4的上表面,所述桿套5包裹著活動桿4,所述攝像頭模塊1位于支架殼體10的最右側,所述攝像頭模塊1嵌入支架殼體10內部。
所述攝像頭模塊1設有補光燈101、光敏電阻102、攝像頭103、電子板104、線路接口105,所述補光燈101位于電子板104上表面的左側,所述補光燈101與電子板104電連接,所述光敏電阻102位于補光燈101的右側,所述光敏電阻102與電子板104相連接,所述攝像頭103設于電子板104的中央,所述線路接口105位于電子板104上表面的前端,所述線路接口105與電子板104電連接,所述電子板104與支架殼體10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板3位于活動桿4的后表面,所述固定板3與活動桿4固定連接,所述進線孔2設于固定板3上,所述支架殼體10為橢圓型結構,所述支架殼體10采用塑膠材料制成,所述攝像頭模塊1采用電子材料制成。
本發明所述的攝像頭103又稱為電腦相機、電腦眼、電子眼等,是一種視頻輸入設備,被廣泛的運用于視頻會議,遠程醫療及實時監控等方面。普通的人也可以彼此通過攝像頭在網絡進行有影像、有聲音的交談和溝通。
在使用后視鏡支架時,先把后視鏡支架通過固定板3把支架殼體10安裝在車廂內,然后可以利用萬向球9調整支架殼體10的位置,再把線路通過進線孔2接入支架殼體10內部,再把線路與攝像頭模塊1上的線路接孔105接通使得攝像頭103開始運作,然后在支架殼體10內放入揚聲器,揚聲器通過揚聲器孔6出聲,這樣就能達到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在支架殼體上使用上揚聲器孔6能夠在后視鏡上放音樂,可以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的目的。
本發明的攝像頭模塊1、進線孔2、固定板3、活動桿4、桿套5、揚聲器孔6、連接螺栓7、連接板8、萬向球9、支架殼體10、補光燈101、光敏電阻102、攝像頭103、電子板104、線路接口105部件均為通用標準件或本領域技術人員知曉的部件,其結構和原理都為本技術人員均可通過技術手冊得知或通過常規實驗方法獲知,本發明解決的問題是不能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不能在后視鏡上放音樂,不能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的問題,本發明通過上述部件的互相組合,達到對于車輛的行駛做實時的錄像,并且在支架殼體上使用上揚聲器孔能夠在后視鏡上放音樂,可以使得后視鏡支架的功能更為強大,更為全面的目的,具體如下所述:
所述補光燈101位于電子板104上表面的左側,所述補光燈101與電子板104電連接,所述光敏電阻102位于補光燈101的右側,所述光敏電阻102與電子板104相連接,所述攝像頭103設于電子板104的中央,所述線路接口105位于電子板104上表面的前端,所述線路接口105與電子板104電連接,所述電子板104與支架殼體10固定連接。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