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高速運行車輛和航空器領域
背景技術:
鳥擊,或稱鳥撞、撞鳥,航空界俗稱吸鳥。此指鳥類與飛行中的航空器、高速運行列車等發生碰撞,造成傷害的事件。當鳥類與車輛或航空器的風擋發生穿透性撞擊后,航空器、列車等此時還在高速運行狀態中,駕駛室里受到迎面而來的強大氣流 ,使駕駛室里的環境不適合駕駛員繼續操控航空器或車輛。極大的危害到航空器、高速運行車輛與相關人員的安全。
現有的飛機等航空器的風擋一般都裝有多層經過特殊處理的耐撞擊玻璃,為車輛、航空器與相關人員提供安全保證。但是不論如何安全都存在著玻璃破損甚至破裂的安全隱患,隱患產生后就需要一種解決安全隱患的措施。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高速運行車輛和航空器的風擋。包括車體、固定在車體的第一風擋以及第一風擋一側的活動式第二風擋;第一風擋安裝在車體風擋安裝位,正常狀態下,活動式第二風擋位于第一風擋的一側,隱在車體內。當第一風擋被破壞后,通過推動裝置將第二風擋推出車體,隔離室內外環境,來代替第一風擋的功能,將駕駛室內恢復到適合駕駛員安全操作的環境。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具有以下優勢:結構簡單,成本低廉、操作方便,尤其在普通風擋被貫穿后,本發明能將駕駛室內的操作環境恢復到適合駕駛員繼續安全駕駛車輛及航空器的狀態。提高車輛及航空器的保護能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圖
圖中:
1-車體; 2-第一風擋; 3-導軌;
4-支架; 5-第二風擋; 6-螺桿式電動推動裝置。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如圖1所示,所述第一風擋2固定安裝在車體1上,電動推動裝置6推動第二風擋5從車體1中推出。
以上對本發明的實施例進行了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發明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發明的實施范圍。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歸屬于本發明 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