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兒童履帶式娛樂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童車的結構,具體是指一種兒童履帶式娛樂車。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的童車采用手把或方向盤來控制方向軸的轉動,實現對行駛方向的控 制,對于采用履帶驅動結構的童車,上述童車的方向控制方式難以實現。 一般采用差動齒輪 箱,兩側履帶驅動輪速度的變化,來實現行進方向的控制,這種驅動方式存在著結構復雜、 成本高的缺陷。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出一種結構簡單、成本低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這樣實現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兒童履帶式娛樂車,它包括
車體、履帶、履帶輪和左右履帶驅動輪,其特征在于左右履帶驅動輪分別是由左右兩臺電
機、并經左右齒輪變速器各自驅動的,控制桿調整左右兩臺電機的轉速。 本實用新型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采用控制桿控制左右兩臺電機的轉速,達到左右 履帶驅動輪不同的轉速,即可實現方向的變化。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的特 點。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的機構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的驅動部分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通過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l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它包括車體2、履帶5,履帶 輪6、左履帶驅動輪4和右履帶驅動輪1,左履帶驅動輪4是由左電機12經左從動齒輪8和 左主動齒輪IO組成的左齒輪變速器驅動的,右履帶驅動輪1是由右電機11經右從動齒輪7 和右主動齒輪9組成的右齒輪變速器驅動的,控制桿3調整右電機11和左電機12的轉速。
權利要求一種兒童履帶式娛樂車,它包括車體(2)、履帶(5)、履帶輪(6)、左履帶驅動輪(4)和右履帶驅動輪(1),其特征在于左履帶驅動輪(4)是由左電機(12)經左從動齒輪(8)和左主動齒輪(10)組成的左齒輪變速器驅動的,右履帶驅動輪(1)是由右電機(11)經右從動齒輪(7)和右主動齒輪(9)組成的右齒輪變速器驅動的,控制桿(3)調整右電機(11)和左電機(12)的轉速。
專利摘要一種兒童履帶式娛樂車,它包括車體、履帶、履帶輪和左右履帶驅動輪,其特征在于左右履帶驅動輪分別是由左右兩臺電機、并經左右齒輪變速器各自驅動的,控制桿調整左右兩臺電機的轉速。本實用新型的兒童履帶式娛樂車采用控制桿控制左右兩臺電機的轉速,達到左右履帶驅動輪不同的轉速,即可實現方向的變化。因此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的特點。
文檔編號B62D11/04GK201538389SQ20092012134
公開日2010年8月4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8日 優先權日2009年6月8日
發明者劉春燕 申請人:劉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