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
背景技術:
目前的兩輪車,以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為例,除去電門開關和龍頭共用車鎖外, 不再配備第二車鎖,使得擺放在外的兩輪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現有技術中存在的0鎖具和U形鎖具成為二輪車第二車鎖的首選,然而,由于無論0鎖具還是U形鎖,都需要在二輪車停放時將之鎖上,等到需要使用二輪車時再將之取下,使用起來非常不便,亟待改進。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上下兩輪車不需要卸下鎖具,只需要使用鑰匙開啟或者鎖上鎖具即可,方便、快捷。本發明通過如下技術方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用于阻止所述兩輪車車輪轉動,包括本體、殼體,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通孔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通孔合并形成過盈配合所述單支架的容納部,沉頭螺栓配合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螺孔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螺孔鎖緊所述本體與所述殼體。優選的,所述單支架為圓柱狀,所述容納部內壁開設若干突刺。優選的,所述單支架為減震器殼體。優選的,“阻止所述兩輪車車輪轉動”是通過“控制所述本體上的鎖栓伸出,阻止所述車輪上的輻條動作實現的”。優選的,堵頭嵌入所述螺孔上部以防止所述沉頭螺栓被取出。基于以上技術方案的公開,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兩輪車緊密固定到例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上的單支架上,該單支架可以是例如摩托車的后叉管等,從而在兩輪車的實際使用過程中,上車時,并不需要將鎖具取下,只需要將鎖具打開;下車時,并不需要從其他地方取用鎖具對兩輪車進行上鎖,通過鑰匙直接上鎖即可。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說明圖1為實施例1的結構簡圖;1、殼體;11、突刺;2、本體;21、鎖栓;3、輻條;4、單支架;5、堵頭;6、沉頭螺栓。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下結合實施例1與圖1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實施例1本發明提出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用于阻止兩輪車車輪轉動,包括本體2、殼體
31,其中,本體2可以實現現有技術中鎖具的功能,開設于本體2上的通孔同開設于殼體1上的通孔合并形成過盈配合單支架4的容納部,沉頭螺栓6配合開設于本體2上的螺孔和開設于殼體1上的螺孔鎖緊本體2與殼體1,當單支架4為圓柱狀時,容納部內壁開設若干突刺11,使得沉頭螺栓6在鎖緊本體2與殼體1的過程中,使突刺11變形,并與單支架4緊密結合,防止單支架4轉動或者上下滑動,單支架4為減震器殼體,“阻止兩輪車車輪轉動” 是通過“控制本體2上的鎖栓21伸出,阻止車輪上的輻條3動作實現的”,堵頭5嵌入螺孔上部以防止沉頭螺栓6被取出,其中堵頭5與螺孔之間采用過盈配合,使得不法者想通過取出沉頭螺栓6從而將本體2與殼體1分離的想法無法實現。從而在兩輪車的實際使用過程中,上車時,并不需要將鎖具取下,只需要將鎖具打開;下車時,并不需要從其他地方取用鎖具對兩輪車進行上鎖,通過鑰匙直接上鎖即可。 本發明并不局限于此實施方式,以本發明思想為基礎的相關實現總成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用于阻止所述兩輪車車輪轉動,包括本體、殼體,其特征在于,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通孔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通孔合并形成過盈配合所述單支架的容納部,沉頭螺栓配合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螺孔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螺孔鎖緊所述本體與所述殼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單支架為圓柱狀,所述容納部內壁開設若干突刺。
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單支架為減震器殼體。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其特征在于,“阻止所述兩輪車車輪轉動” 是通過“控制所述本體上的鎖栓伸出,阻止所述車輪上的輻條動作實現的”。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其特征在于,堵頭嵌入所述螺孔上部以防止所述沉頭螺栓被取出。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出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用于阻止所述兩輪車車輪轉動,包括本體、殼體,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通孔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通孔合并形成過盈配合所述單支架的容納部,沉頭螺栓配合開設于所述本體上的螺孔和開設于所述殼體上的螺孔鎖緊所述本體與所述殼體。本發明提出的一種兩輪車單插銷鎖具兩輪車緊密固定到例如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上的單支架上,該單支架可以是例如摩托車的后叉管等,從而在兩輪車的實際使用過程中,上車時,并不需要將鎖具取下,只需要將鎖具打開;下車時,并不需要從其他地方取用鎖具對兩輪車進行上鎖,通過鑰匙直接上鎖即可。
文檔編號B62H5/16GK102431611SQ20111034627
公開日2012年5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11月4日 優先權日2011年11月4日
發明者王軍 申請人: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