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新型手推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搬運用手推車,屬于搬運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在生產車間、倉庫、車站等場合需要經常性地搬運各類貨物。在這些場所的搬運中,手推車經常是人們首要選擇的搬運工具。中國專利文獻CN101716947A公開了一種手推車,如圖I所示,該手推車包括手把、手桿、底框F、腳輪,手桿的頂端設有手把,底框F的底端分布有腳輪,所述底框F前端的腳輪 為定向輪,所述底框F后端的腳輪為萬向輪,所述手桿末端通過轉軸與手桿連接件連接,手桿連接件固定在底框F上,手把的內側寬度大于底部兩腳輪外寬。該文獻公開的手推車利用萬向輪與定向輪的配合,能夠有效防止裝卸貨物時手推車出現串動,但是由于該手推車的底框F設置在腳輪的上部,位于底框F前端的定向輪和位于底框后端的萬向輪將所述底框F托起,這樣,在運輸貨物的時候,需要人手工將貨物搬運到手推車的底框上,費時費力。現有技術公開了一種手推車,如圖2所示,其主要的架構為兩相對的扶手桿A在底端彎折成型,在其兩側后部樞接車輪軸B,并在扶手桿A底端前端部沿接托板C,所述托板C的主體是一個平直的板面,所述托板C用于承載貨物,在未裝載貨物前行時,所述托板C著地,在使用時,由于所述托板C的主體是一個平直的板面,當需要運載的貨物貼地放置時,通過直接操作手推車,不能使得所述托板C插入到所述貨物的底部,從而無法避免采用人力將貨物搬運到所述托板C上,依然費時費力;并且,當運輸的貨物為長桿狀時,貨物極易從所述托板C上脫落。中國專利文獻CN2545053Y公開了一種手推車,如圖3所示,其車體主要以兩個扶手桿底端橫向樞接的車輪軸及托板E組成,所述托板E為平直的托板,兩扶手桿之間靠近上端處設有凹陷形態的置物座,該置物座的底面上開設有一組插置孔;在扶手桿之間靠近置物座底部樞接有一框架,該框架的樞接處延伸一定位段,該定位段面上開設有供樞接之用的滑槽。該裝置通過設置定位筒座可以將長桿狀的物體直接插接在所述定位筒座內,從而避免了長桿狀貨物在運輸中容易脫落的缺陷,但是,該手推車用于承載貨物的托板依然為平直狀,當需要運載的貨物貼地放置時,通過直接操作手推車,也不能使得所述托板E插入到所述貨物的底部,從而無法避免采用人力將貨物搬運到所述托板E上,依然費時費力。
綜上,上述手推車普遍存在這樣的缺陷,即當需要運輸的貨物貼地放置時,需要人手工搬運,費時費力。為了解放人力,有人試圖采用叉車來進行貨物運輸,例如,中國專利文獻CN2820817Y公開了一種新型叉車,見圖4,所述叉車包括輪框和手把,手把下端設有支撐桿,輪框中心軸設有曲軸,曲軸上設有把手,把手前端設有叉臂H。用該叉車裝運貨物時,用力按下把手,使得叉臂H插入貨物的底部,將貨物鏟起后置于所述叉臂H上進行運輸,然而,當所述貨物質地較硬并貼地放置時,所述叉臂H將很難插入到貨物的底部,而如果強行插入就需要加大所述叉臂的強度,使得叉車的造價提高,因此,在使用該種叉車時一般都先將貨物搬運到一個托盤上,然后將所述叉臂插入到托盤的底部來進行運輸,此時,仍然無法避免使用人力來進行搬運的缺陷,而如果通過所述叉臂來直接夾持貨物,由于所述叉臂平行設置,使得在某些情況下,不能很好的為貨物提供夾持力,因此無法實現自動裝運。圖5是現有技術公開的另一種叉車,其在使用時與圖4所述的叉車具有相同的缺陷。為了解放人力,也有人試圖采用大型的輔助搬運設備來將貨物放置到手推車等運輸設備上,例如,采用吊車將貨物放置到手推車上。然而,這種輔助搬運設備往往造價較高且占地面積較大,當需要搬運的貨物在空間有限的廠房內時,該種設備往往無法使用。因此,現在技術中急需要一種能夠適用于空間有限的廠房內、不需要人工及其他輔助設備來搬運貨物就能實現貨物裝運的手推車。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適用于空間有限的廠房內、不需要人工及其他輔助設備來搬運貨物就能實現貨物裝運的手推車。為此,本發明提供一種新型手推車,包括支撐架;把手,設置在所述支
撐架上部;腳輪,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底部,在推動所述把手時,所述手推車在所述腳輪的帶動下在水平面上運動;及至少兩個叉臂,從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延伸;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至少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所述鉗口用于容納待搬運物體或盛裝待搬運物體的箱體,在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位于所述鉗口內時,所述叉臂卡住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而使所述手推車運動時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不脫落。 所述叉臂的壁厚向著所述鉗口的開口方向逐漸減小。所述支撐架上設有圍欄,所述圍欄用于防止所述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從所述支撐架的側面脫落。所述支撐架包括第一支撐架和第二支撐架,所述第二支撐架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架的前部。所述第二支撐架通過斜梁與所述第一支撐架連接。所述第一支撐架和所述第二支撐架分別為兩個。
兩個所述第一支撐架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梁。兩個所述第二支撐架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二連接梁。所述圍欄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撐架上。所述圍欄為長環形、圓環形或橢圓環形。本發明提供的新型手推車具有以下優點
本發明提供的新型手推車,包括支撐架;把手,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部;腳輪,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底部,在推動所述把手時,所述手推車在所述腳輪的帶動下在水平面上運動 '及 至少兩個叉臂,從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延伸;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至少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所述鉗口用于容納待搬運物體或盛裝待搬運物體的箱體,在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位于所述鉗口內時,所述叉臂卡住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而使所述手推車運動時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不脫落。本發明提供的手推車,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利用本發明提供的手推車運輸貨物時,由于設置有內部中空的鉗口且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的開口,使得所述叉臂容易從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的外圍夾持住所述貨物或者所述箱體,不需要人手工搬運也不需要借助其他的大型輔助設備來進行搬運,節省了人力且可以適用于空間有限的廠房內,較為便利。
為了使本發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
圖I是現有技術的一種手推車的實施例;
圖2是現有技術的另一種手推車的實施例 圖3是現有技術的第三種手推車的實施例;
圖4是現有技術中的叉車的一種實施例;
圖5是現有技術中的叉車的另一種實施例;
圖6是本發明提供的手推車的結構示意 圖7是圖6所示的手推車的左視 圖8是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提供的叉臂的一種設置方式;
圖9是本發明的實施例中提供的叉臂的設置方式的變形;
圖中附圖標記表為
I-把手;2_第一支撐架;31,32_叉臂;34_鉗口 ;4-腳輪;5_第一連接梁;6_第二支撐架-J-斜梁;8_第二連接梁;9_圍欄。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的核心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適用于空間有限的廠房內、不需要人手工搬運也不需要借助于其他輔助設備進行搬運的手推車。為了實現上述核心目的,本實施例提供一種手推車,見圖6和圖7,包括支撐架;把手1,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部;腳輪4,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底部,在推動所述把手I時,所述手推車在所述腳輪4的帶動下在水平面上運動;及兩個叉臂31、32,從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延伸;所述叉臂31、32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 34,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所述鉗口 34用于容納待搬運物體或盛裝待搬運物體的箱體,在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位于所述鉗口 34內時,所述叉臂31、32卡住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而使所述手推車運動時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不脫落。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技術方案是實現本發明核心目的的核心技術方案,為了實現本發明的核心目的,所述支撐架的數量不受限制,可以為一個,也可以為多個;所述腳輪4的具體類型也不受限制,可以是定向論,也可以是萬向輪等;所述叉臂至少為兩個,當所述叉臂的數量多于兩個時,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城的鉗口的數量將多于一個,所述叉臂的數量與所述鉗口數量的關系為所述鉗口的數量比所述叉臂的數量少一個。為了具有較好的夾持作用,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手推車設置兩個叉臂31、32,見圖8。為了便于所述叉臂31、32進行夾持,且保證夾持時具有較高的強度,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叉臂31、32的壁厚向著所述鉗口 34的開口方向逐漸減小。為了增加所述支撐架的強度,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撐架包括第一支撐架2和第二支撐架6,所述第二支撐架6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架2的前部。為了在操作所述把手時,能夠非常方便地控制所述手推車的所述叉臂31、32,使得所述叉臂31、32夾持貨物后能夠被方便地抬起,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地,所述第二支撐架6通過斜梁7與所述第一支撐架2連接。 為了強度以及增大裝運量的需要,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地,所述第一支撐架2和所述第二支撐架6分別為兩個,進一步地,兩個所述第一支撐架2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梁5,兩個所述第二支撐架6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二連接梁8。值得注意的是,在利用本實施例提供的手推車搬運貨物時,當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體積較小時,通過所述叉臂的直接夾持就能滿足裝運且夾持運輸的需求,然而,當所述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的體積較大,直接夾持運輸將不是很方便,這時候,就需要將所述叉臂抬起,使得所述貨物或者所述箱體依靠在所述支撐架上,此時,為了防止所述貨物或者所述箱體從所述支撐架的側面脫落,在所述支撐架的側壁上設置圍欄9將是較好的選擇,所述圍欄9能夠防止所述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從所述支撐架的側面脫落。在本實施例中,具體地,所述圍欄9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撐架6上,所述圍欄9為長環形,當然,所述圍欄9還可以設置為圓環形、橢圓環形等其他形狀。上述實施例是本發明的一種優選的實施方式,在不影響本發明的核心目的的前提下,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變形,例如,省略所述第二支撐架6,在裝運大體積的貨物,所述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直接依靠在所述第一支撐架2上,此時,為了防止所述貨物從所述第一支撐架2的側面脫落,在所述第一支撐架2上設置圍欄9,同樣的,所述圍欄9可以是長環形、圓環形、橢圓環形等。上述實施例是只有兩個叉臂的情況,在不影響本發明的核心目的的前提下,還可以對上述實施例進行另外的變形,例如,將所述叉臂設置為三個,見圖9,相鄰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分別形成所述鉗口,所述鉗口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鉗口的開口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這種變形的意義在于,在某種情況下,可以提高貨物裝運的效率。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新型手推車,包括 支撐架; 把手(I ),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部; 腳輪(4),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底部,在推動所述把手(I)時,所述手推車在所述腳輪(4)的帶動下在水平面上運動;及 至少兩個叉臂(31,32),從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延伸; 其特征在于 所述叉臂(31. 32)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至少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 34),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所述鉗口(34)用于容納待搬運物體或盛裝待搬運物體的箱體,在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位于所述鉗口(34)內時,所述叉臂(31,32)卡住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而使所述手推車運動時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不脫落。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叉臂(31,32)的壁厚向著所述鉗口(34)的開口方向逐漸減小。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上設有圍欄(9),所述圍欄(9)用于防止所述貨物或者盛裝貨物的箱體從所述支撐架的側面脫落。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架包括第一支撐架(2)和第二支撐架(6 ),所述第二支撐架(6 )位于所述第一支撐架(2 )的前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撐架(6)通過斜梁(7)與所述第一支撐架(2)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撐架(2)和所述第二支撐架(6)分別為兩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一支撐架(2)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一連接梁(5 )。
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第二支撐架(6)之間具有至少一個第二連接梁(8)。
9.根據權利要求3-8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欄(9)設置在所述第二支撐架(6)上。
10.根據權利要求3-9中任一項所述的手推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欄(9)為長環形、圓環形或橢圓環形。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的新型手推車,包括支撐架;把手,設置在所述支撐架上部;腳輪,設置在所述支撐架底部,在推動所述把手時,所述手推車在所述腳輪的帶動下在水平面上運動;及至少兩個叉臂,從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延伸;所述叉臂與所述支撐架的底部圍成至少一個朝向所述手推車運動方向開口且內部中空的鉗口,所述開口的寬度向著所述手推車的運動方向逐漸減小,所述鉗口用于容納待搬運物體或盛裝待搬運物體的箱體,在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位于所述鉗口內時,所述叉臂卡住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而使所述手推車運動時所述待搬運物體或者所述箱體不脫落。使用本發明提供的手推車裝運貨物時,不需要人手工搬運也不需要借助其他的大型輔助設備來進行搬運,節省了人力且可以適用于空間有限的廠房內,較為便利。
文檔編號B62B3/00GK102795251SQ20121026340
公開日2012年11月28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27日 優先權日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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