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地皮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地皮車,包括車本體、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車本體上設有車龍頭、第一腳踏、第二腳踏、儲物箱和高度可調的后座椅;儲物箱前側面上設有兒童座椅及位于兒童座椅底端的擋板,且兒童座椅底部設有用于容納擋板的凹槽;兒童座椅內設有阻擋彈簧,且兒童座椅外側設有與阻擋彈簧相連的拉手;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依次傳動相連,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均與驅動機構相連,且多級放大機構與車后輪傳動連接;車龍頭上設有換擋撥動件,且換擋撥動件與變速機構相連。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地皮車具有低中高三擋變速功能,其速度可多級放大,且其具有多種功能,能滿足現代人群休閑娛樂、近郊中長距離運動及旅游的需求。
【專利說明】一種地皮車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自行車,尤其涉及一種地皮車。
【背景技術】
[0002] 從綠色環保及全民健身的角度來看,各種款式的自行車將是一種主流的交通工 具。我國雖是一個自行車大國,但自行車的款式及性能在近幾十年的發展卻十分緩慢。在 現有的變速自行車中,只具有鏈輪與齒輪相結合的調節,而且傳統自行車都是坐式騎行的, 腳踏也是圓周或弧線運動的,致使騎行速度有限和長途騎行的疲勞,雖然完全可以作為短 途的代步工具,但卻很難滿足現代人群休閑娛樂、近郊中長距離運動及旅游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3]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具有低 中高三擋變速功能、速度可多級放大且多功能的地皮車。
[0004]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地皮車,包括車本體以 及置于車本體內的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
[0005] 車本體上設有車龍頭、第一腳踏、第二腳踏、儲物箱和高度可調的后座椅,且車本 體底部設有車后輪;
[0006] 儲物箱前側面上設有兒童座椅及位于兒童座椅底端的擋板,且兒童座椅底部設有 用于容納擋板的凹槽;兒童座椅內設有阻擋彈簧塊,且兒童座椅外側設有與阻擋彈簧塊相 連的拉手;
[0007] 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依次傳動相連,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均與驅 動機構相連,且多級放大機構與車后輪傳動連接;車龍頭上設有換擋撥動件,且換擋撥動件 與變速機構相連。
[0008]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車本體上設有儲物箱,方便外出時儲存隨身攜帶 的行李;其次,為了方便不同身高的人群使用,將車本體上的后座椅設計為高度可調;再 次,在上述儲物箱前側面上設有兒童座椅及位于兒童座椅底端的擋板,且該兒童座椅底部 設有用于容納該擋板的凹槽,當需要使用該兒童座椅時,只需將兒童座椅向上扳動,使得擋 板從凹槽中脫離出來,此時擋板便會置于兒童座椅底端并對該兒童座椅起到支撐作用,當 無需再使用該兒童座椅時,只需將拉手向外側拉動,使得阻擋彈簧塊被壓縮,與此同時,順 勢將兒童座椅向下按,使得擋板卡嵌在上述凹槽中,節省了大部分空間,方便了使用。由此 可知,本實用新型所述地皮車具有多種功能,使用方便,也滿足了不同使用者的多種需求。
[0009] 另外,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車本體內還設有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 放大機構,其中,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依次傳動相連,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 均與驅動機構相連,且多級放大機構與車后輪傳動連接,這樣的設計使得所述地皮車具有 變速功能,且其速度可多級放大。
[0010]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車本體底部前端設有車前輪,在該車前輪里還設 有減震結構;在車本體底部、驅動機構的前側還設有過度輪,該過度輪可起到承前啟后的作 用,使得車本體在行駛中更平穩;另外,車龍頭的立柱的高度可調;除此之外,車本體上還 設有鎖具,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盜的作用。
[0011]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車本體上還設有兒童扶手。當需要 搭載兒童時,兒童扶手的設置有助于提高安全性。另外,當不需使用該兒童扶手時,還可以 將該兒童扶手旋轉90度隱藏于車前立柱后面并鎖定。
[0012]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驅動機構包括傳動鏈輪、第一鏈條、 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分別與第一鏈條兩端相連并通過傳動 鏈輪形成傳動連接;
[0013] 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分別與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相連。
[0014]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地皮車中,當用腳踩下第一腳踏或第二腳踏時,第一鏈輪塊或 第二鏈輪塊均帶動第二鏈條或第三鏈條逆時針運動,由于第二鏈輪和第四鏈輪為單向驅動 輪,所以始終帶動轉動軸作逆時針轉動,從而為所述地皮車的運動提供動力。
[0015]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變速機構包括第一鏈輪、第二鏈輪、 第三鏈輪、第四鏈輪、低速小齒輪、低速大齒輪、第一中速齒輪、第二中速齒輪、高速大齒輪、 高速小齒輪和傳動大齒輪;
[0016] 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分別與第三鏈輪和第四鏈輪同軸相連;第一鏈輪和第二鏈輪 通過第二鏈條傳動相連,第三鏈輪和第四鏈輪通過第三鏈條傳動連接,且第二鏈條和第三 鏈條分別穿過并固定在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中;
[0017] 第二鏈輪、低速小齒輪、第一中速齒輪、高速大齒輪和第四鏈輪通過第一轉動軸依 次同軸相連,低速大齒輪、第二中速齒輪、高速小齒輪和傳動大齒輪通過第二連接軸依次同 軸相連;
[0018] 第二連接軸上串設有彈簧,且其表面設有軸向滑槽;軸向滑槽內設有拉線,拉線上 靠近低速大齒輪的一端連接有擋塊,且擋塊與換擋撥動件相連;低速大齒輪和傳動大齒輪 均通過軸承與第二連接軸相連;
[0019] 低速小齒輪和高速小齒輪分別比低速大齒輪和高速大齒輪的輪徑小,且第一中速 齒輪和第二中速齒輪的輪徑相同;初始狀態時,低速小齒輪與低速大齒輪嚙合,第一中速齒 輪、第二中速齒輪、高速大齒輪和高速小齒輪依次交錯設置;傳動大齒輪與多級放大機構傳 動相連。
[0020]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當上述驅動機構為地皮車提供驅動力后,所述地 皮車處于初始狀態,低速小齒輪與低速大齒輪嚙合,且低速小齒輪的輪徑比低速大齒輪的 輪徑小,故初始狀態為低速擋位;當撥動換擋撥動件時,拉線在拉線的拉動下將第二中速齒 輪拉動,使得第二中速齒輪與第一中速齒輪處于嚙合狀態,低速小齒輪與低速大齒輪脫嚙 合,高速大齒輪與高速小齒輪仍處于錯位狀態,又因為第二中速齒輪與第一中速齒輪的輪 徑相同,故此時所述地皮車處于中速擋位;當再次撥動換擋撥動件時,在拉線的拉力作用 下高速小齒輪與高速大齒輪處于嚙合狀態,此時,第一中速齒輪與第二中速齒輪脫嚙合,低 速大齒輪與低速小齒輪也處于脫嚙合狀態,又因為高速大齒輪的輪徑比高速小齒輪的輪徑 大,故此時所述地皮車處于高速擋位。由此可知,本實用新型所述地皮車具有低中高三擋變 速功能,以此滿足現代人群休閑娛樂、近郊中長距離運動及旅游的需求。
[0021]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上均設有 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第一鏈條兩端的鏈條孔中均穿設有第一銷軸,且第一銷軸的兩 端分別與第一連接塊和第二連接塊可拆卸連接。這樣的設計有助于快速且簡單地將第一鏈 條固定在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中。
[0022]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上均設有 第三連接塊和第四連接塊,第二鏈條或第三鏈條上的鏈條孔中均穿設有第二銷軸,且第二 銷軸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鏈輪塊上的第三連接塊和第四連接塊可拆卸相連或分別與第二鏈 輪塊上的第三連接塊和第四連接塊可拆卸連接。同上所述,這樣的設計也有助于快速且簡 單地將第二鏈條和第三鏈條分別固定在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中。
[0023]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第一鏈輪塊或第二鏈輪塊上垂直設 有導向柱,且導向柱與車本體內壁相連。導向柱的設置限制了第一鏈輪塊和第二鏈輪塊只 能縱向運動,不能橫向擺動。
[0024]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多級放大機構為二級放大機構。
[0025]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二級放大機構包括通過第三轉動軸 同軸相連的一級小齒輪和一級大齒輪、通過第四轉動軸同軸相連的二級小齒輪和第五鏈 輪;
[0026] -級小齒輪和二級小齒輪的輪徑分別比傳動大齒輪和一級大齒輪的輪徑小,且一 級小齒輪和一級大齒輪分別與傳動大齒輪和二級小齒輪嚙合;第五鏈輪通過第四鏈條和與 車后輪同軸設置的第六鏈輪傳動相連。
[0027] 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因為一級小齒輪和二級小齒輪的輪徑分別比傳動 大齒輪和一級大齒輪的輪徑小,且一級小齒輪和一級大齒輪分別與傳動大齒輪和二級小齒 輪嚙合,而第五鏈輪通過第四鏈條和與車后輪同軸設置的第六鏈輪傳動相連,這樣的設置 使得所述地皮車的速度一級級放大,且在本實用新型所述地皮車中,多級放大機構不限制 于二級放大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不同的放大級數。
[0028] 作為對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的一種改進,第一轉動軸、第二連接軸、第三轉動 軸、第四轉動軸均與車本體內壁相連。
[0029] 另外,在本實用新型所述技術方案中,凡未作特別說明的,均可通過采用本領域中 的常規手段來實現本技術方案。
[0030] 因此,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提供了一種地皮車,該地皮車具有低中高三擋變 速功能,其速度可多級放大,且其具有多種功能,能滿足現代人群休閑娛樂、近郊中長距離 運動及旅游的需求。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31] 下面將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附圖中:
[0032] 圖1是本實用新型地皮車的外觀結構示意圖;
[0033] 圖2是圖1中A處的布局放大圖;
[0034] 圖3是車本體內部的結構示意圖;
[0035] 圖4是圖3中B處的結構示意圖;
[0036] 附圖中,1為車本體,2為車龍頭,3為儲物箱,4為后座椅,5為車后輪,6為兒童座 椅,7為擋板,8為凹槽,9為阻擋彈簧塊,10為拉手,11為換擋撥動件,12為兒童扶手,13為 傳動鏈輪,14為第一鏈條,15為第一鏈輪塊,16為第二鏈輪塊,17為第一鏈輪,18為第二鏈 輪,19為第三鏈輪,20為第四鏈輪,21為低速小齒輪,22為低速大齒輪,23為第一中速齒輪, 24為第二中速齒輪,25為高速大齒輪,26為高速小齒輪,27為傳動大齒輪,28為第二鏈條, 29為第三鏈條,30為第一轉動軸,31為第二連接軸,32為導向柱,33為第三轉動軸,34為一 級小齒輪,35為一級大齒輪,36為第四轉動軸,37為二級小齒輪,38為第五鏈輪,39為第四 鏈條,40為第六鏈輪,41為第一連接塊,42為第二連接塊,43為第三連接塊,44為第四連接 塊。
【具體實施方式】
[0037]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 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 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38] 在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中,一種地皮車,包括車本體以及置于該車本體內的驅 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
[0039] 如圖1所示,上述車本體上設有車龍頭1、第一腳踏、第二腳踏、兒童扶手12、儲物 箱3和高度可調的后座椅4,且該車本體1底部設有車后輪5。
[0040] 儲物箱3前側面上設有兒童座椅6及位于該兒童座椅6底端的擋板7,如圖2所 示,該兒童座椅6底部設有用于容納擋板7的凹槽8,該兒童座椅6內還設有阻擋彈簧塊9, 且該兒童座椅6外側設有與上述阻擋彈簧塊9相連的拉手10。
[0041] 上述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依次傳動相連,上述第一腳踏和第二腳 踏均與驅動機構相連,且多級放大機構與上述車后輪傳動連接;上述車龍頭1上還設有換 擋撥動件11,且該換擋撥動件11與變速機構相連。
[0042] 在本實施例中,上述驅動機構包括傳動鏈輪13、第一鏈條14、第一鏈輪塊15和第 二鏈輪塊16,如圖3所不,該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分別與第一鏈條14兩端相連 并通過傳動鏈輪13形成傳動連接,且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分別與第一腳踏和第 二腳踏相連。
[0043] 上述變速機構包括第一鏈輪17、第二鏈輪18、第三鏈輪19、第四鏈輪20、低速小齒 輪21、低速大齒輪22、第一中速齒輪23、第二中速齒輪24、高速大齒輪25、高速小齒輪26和 傳動大齒輪27 ;其中,如圖3所示,上述第一鏈輪17和第二鏈輪18分別與第三鏈輪19和第 四鏈輪20同軸相連;第一鏈輪17和第二鏈輪18通過第二鏈條28傳動相連,第三鏈輪19 和第四鏈輪20通過第三鏈條29傳動連接,且第二鏈條28和第三鏈條29分別穿過并固定 在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中;第二鏈輪18、低速小齒輪21、第一中速齒輪23、高速 大齒輪25和第四鏈輪20通過第一轉動軸30依次同軸相連,低速大齒輪22、第二中速齒輪 24、高速小齒輪26和傳動大齒輪27通過第二連接軸31依次轉動相連。
[0044] 上述第二連接軸31上串設有彈簧,且其表面設有軸向滑槽;該軸向滑槽內設有拉 線,該拉線上靠近低速大齒輪22的一端連接有擋塊,且該擋塊與上述換擋撥動件11相連; 上述低速大齒輪22和傳動大齒輪27均通過軸承與第二連接軸31相連。
[0045] 上述低速小齒輪21和高速小齒輪26分別比低速大齒輪22和高速大齒輪25的輪 徑小,且第一中速齒輪23和第二中速齒輪24的輪徑相同;初始狀態時,低速小齒輪21與低 速大齒輪22嚙合,第一中速齒輪23、第二中速齒輪24、高速大齒輪25和高速小齒輪26依 次交錯設置;傳動大齒輪27與多級放大機構傳動相連。
[0046] 如圖4所示,上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上均設有第一連接塊41和第二 連接塊42,第一鏈條14兩端的鏈條孔中均穿設有第一銷軸,且該第一銷軸的兩端分別與第 一連接塊41和第二連接塊42可拆卸連接;另外,上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上均 設有第三連接塊43和第四連接塊44,上述第二鏈條28和第三鏈條29上的鏈條孔中均穿設 有第二銷軸,且該第二銷軸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鏈輪塊15上的第三連接塊43和第四連接塊 44可拆卸相連或分別與第二鏈輪塊16上的第三連接塊43和第四連接塊44可拆卸連接。
[0047] 另外,在第一鏈輪塊15或第二鏈輪塊16上垂直設有導向柱32,該導向柱32與車 本體1內壁相連。
[0048] 本實施例采用二級放大機構作為多級放大機構,該二級放大機構包括通過第三轉 動軸33同軸相連的一級小齒輪34和一級大齒輪35、通過第四轉動軸36同軸相連的二級小 齒輪37和第五鏈輪38 ;又如圖3所示,一級小齒輪34和二級小齒輪37的輪徑分別比傳動 大齒輪27和一級大齒輪35的輪徑小,且該一級小齒輪34和一級大齒輪35分別與傳動大 齒輪27和二級小齒輪37嚙合;第五鏈輪38通過第四鏈條39和與車后輪5同軸設置的第 六鏈輪40傳動相連。
[0049] 本實施例中,車本體1底部前端設有車前輪,在該車前輪里還設有減震結構;在車 本體1底部、驅動機構的前側還設有過度輪,該過度輪可起到承前啟后的作用,使得車本體 1在行駛中更平穩;另外,車龍頭2的立柱的高度可調;除此之外,車本體1上還設有鎖具, 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防盜的作用。
[0050]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的底端也設有第三連接塊43和第 四連接塊44。
[0051] 最后,在本實施例中,上述第一轉動軸30、第二連接軸31、第三轉動軸33、第四轉 動軸36均與車本體1內壁相連。
[0052] 應當理解的是,對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可以根據上述說明加以改進或變換, 而所有這些改進和變換都應屬于本實用新型所附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 一種地皮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本體(1)以及置于車本體(1)內的驅動機構、變速 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 所述車本體(1)上設有車龍頭(2)、第一腳踏、第二腳踏、儲物箱(3)和高度可調的后座 椅(4 ),且所述車本體(1)底部設有車后輪(5 ); 所述儲物箱(3)前側面上設有兒童座椅(6)及位于兒童座椅(6)底端的擋板(7),且所 述兒童座椅(6)底部設有用于容納所述擋板(7)的凹槽(8);所述兒童座椅(6)內設有阻擋 彈簧塊(9),且所述兒童座椅(6)外側設有與所述阻擋彈簧塊(9)相連的拉手(10); 所述驅動機構、變速機構和多級放大機構依次傳動相連,所述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均 與所述驅動機構相連,且所述多級放大機構與所述車后輪(5)傳動連接;所述車龍頭(2)上 設有換擋撥動件(11 ),且所述換擋撥動件(11)與變速機構相連。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車本體(1)上還設有兒童扶手 (12)。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包括傳動鏈輪(13)、第一 鏈條(14)、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所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 分別與第一鏈條(14)兩端相連并通過所述傳動鏈輪(13)形成傳動連接; 所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分別與第一腳踏和第二腳踏相連。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機構包括第一鏈輪(17)、第二 鏈輪(18)、第三鏈輪(19)、第四鏈輪(20)、低速小齒輪(21)、低速大齒輪(22)、第一中速齒 輪(23)、第二中速齒輪(24)、高速大齒輪(25)、高速小齒輪(26)和傳動大齒輪(27); 所述第一鏈輪(17)和第二鏈輪(18)分別與第三鏈輪(19)和第四鏈輪(20)同軸相連; 所述第一鏈輪(17)和第二鏈輪(18)通過第二鏈條(28)傳動相連,所述第三鏈輪(19)和第 四鏈輪(20 )通過第三鏈條(29 )傳動連接,且所述第二鏈條(28 )和第三鏈條(29 )分別穿過 并固定在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16)中; 所述第二鏈輪(18)、低速小齒輪(21)、第一中速齒輪(23)、高速大齒輪(25)和第四鏈 輪(20)通過第一轉動軸(30)依次同軸相連,所述低速大齒輪(22)、第二中速齒輪(24)、高 速小齒輪(26)和傳動大齒輪(27)通過第二連接軸(31)依次同軸相連; 所述第二連接軸(31)上串設有彈簧,且其表面設有軸向滑槽;所述軸向滑槽內設有 拉線,所述拉線上靠近低速大齒輪(22)的一端連接有擋塊,且所述擋塊與所述換擋撥動件 (11)相連;所述低速大齒輪(22 )和傳動大齒輪(27 )均通過軸承與所述第二連接軸(31)相 連; 所述低速小齒輪(21)和高速小齒輪(26)分別比低速大齒輪(22)和高速大齒輪(25) 的輪徑小,且第一中速齒輪(23)和第二中速齒輪(241)的輪徑相同;初始狀態時,所述低速 小齒輪(21)與低速大齒輪(22)嚙合,所述第一中速齒輪(23)、第二中速齒輪(24)、高速大 齒輪(25)和高速小齒輪(26)依次交錯設置;所述傳動大齒輪(27)與多級放大機構傳動相 連。
5.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 (16)上均設有第一連接塊(41)和第二連接塊(42),所述第一鏈條(14)兩端的鏈條孔中均 穿設有第一銷軸,且所述第一銷軸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連接塊(41)和第二連接塊(42)可拆 卸連接。
6.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鏈輪塊(15)和第二鏈輪塊 (16 )上均設有第三連接塊(43 )和第四連接塊(44 ),所述第二鏈條(28 )或第三鏈條(29 )上 的鏈條孔中均穿設有第二銷軸,且所述第二銷軸的兩端分別與第一鏈輪塊(15)上的第三連 接塊(43)和第四連接塊(44)可拆卸相連或分別與第二鏈輪塊(16)上的第三連接塊(43) 和第四連接塊(44 )可拆卸連接。
7. 根據權利要求3或4或5或6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鏈輪塊(15)或 第二鏈輪塊(16)上垂直設有導向柱(32),且所述導向柱(32)與車本體(1)內壁相連。
8. 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級放大機構為二級放大機構。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級放大機構包括通過第三轉動 軸(33)同軸相連的一級小齒輪(34)和一級大齒輪(35)、通過第四轉動軸(36)同軸相連的 二級小齒輪(37)和第五鏈輪(38); 所述一級小齒輪(34)和二級小齒輪(37)的輪徑分別比傳動大齒輪(27)和一級大齒輪 (35)的輪徑小,且所述一級小齒輪(34)和一級大齒輪(35)分別與傳動大齒輪(27)和二級 小齒輪(37)嚙合;所述第五鏈輪(38)通過第四鏈條(39)和與車后輪(5)同軸設置的第六 鏈輪(40)傳動相連。
10. 根據權利要求4或8所述的地皮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轉動軸(30)、第二連接 軸(31)、第三轉動軸(33 )、第四轉動軸(36 )均與車本體(1)內壁相連。
【文檔編號】B62J1/00GK203832694SQ201420153727
【公開日】2014年9月17日 申請日期:2014年4月1日 優先權日:2014年4月1日
【發明者】蔡加前 申請人:蔡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