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身(1);
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連接的四條大腿機構(2),四條所述大腿機構(2)中的其中兩條靠近所述機身(1)的一端,另外兩條靠近所述機身(1)的另一端;
與四條所述大腿機構(2)連接的四條小腿機構(3);
以及,
設置在所述機身(1)上的控制單元(6);
每條所述大腿機構(2)均包括: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連接的電磁鐵機構(21)和與所述電磁鐵機構(21)連接的連桿(22),所述連桿(22)可在所述電磁鐵機構(21)的驅動下沿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平行的方向進行伸縮運動;
每條所述小腿機構(3)均包括:與所述連桿(22)連接的電機(31)和與所述電機(31)連接的滾珠絲杠(32),所述滾珠絲杠(32)的長度方向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垂直,所述滾珠絲杠(32)可在所述電機(31)的驅動下沿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垂直的方向進行伸縮運動;
所述電磁鐵機構(21)和所述電機(31)均與所述控制單元(6)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鐵機構(21)包括:
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固定連接的框架(211);
設置于所述框架(211)內、并且與所述控制單元(6)電連接的螺線管(212),所述螺線管(211)的軸線與所述機身(1)的下表面平行;
設置在所述螺線管(212)內的定鐵芯(213),所述定鐵芯(213)上設置有軸線與所述螺線管(212)的軸線平行的通孔;
一端位于所述螺線管(212)內、另一端位于所述框架(211)外、并且可在所述螺線管(212)內滑動的動鐵芯(214);
設置于所述動鐵芯(214)位于所述框架(211)外的一端的擋圈(217);
兩端分別與所述擋圈(217)和所述框架(211)連接的彈簧(215);
以及,
一端位于所述框架(211)外、另一端穿過所述定鐵芯(213)的通孔與所述動鐵芯(214)位于所述框架(211)內的一端連接的推桿(216)。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22)與所述推桿(216)通過卡箍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珠絲杠(32)通過聯軸器與所述電機(31)的輸出軸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四足行走機器人還包括固定在所述連桿(22)與所述電機(31)連接的一端的電機座,所述電機(31)固定在所述電機座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22)包括與所述推桿(216)連接的連桿第一部分(221)、與所述電機座連接的連桿第二部分(223)以及具有直角的、連接所述連桿第一部分和所述連桿第二部分的連桿第三部分(222)。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四足行走機器人還包括:
與所述滾珠絲杠(32)遠離所述電機(31)的一端連接的吸盤(4);
以及,
設置在所述機身(1)上、通過連接管與所述吸盤(4)連接并且與所述控制單元(6)電連接的真空泵。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盤(4)上還設置有與所述控制單元(6)電連接、用于檢測所述吸盤(4)是否接觸到所述四足行走機器人的行走平面的傳感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為光電傳感器。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四足行走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6)包括可編程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