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汽車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子母車。
背景技術:
汽車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交通工具,汽車的種類繁多,例如小汽車、客車、貨車等。其中,小汽車已成為普通家庭的不可或缺的代步工具。但是,由于現代社會生活節奏日益加快,在某些情況下,存在多個家庭成員同時需要駕駛小汽車的情況,此時,單個小汽車顯然不能滿足人們使用上的需求。如果購買多輛小汽車會給家庭增加繁重的經濟負擔,另外,一個家庭同時擁有多輛小汽車,將導致原來的停車位不能滿足使用上的需求,通過購買停車位以滿足增加的停車需求同樣會導致經濟負擔加重。
因而,如何在增加汽車數量的情況下避免由于購買停車位成為人們亟待解決的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子母車,以緩解現有技術中存在的購買汽車的同時需要購買停車位的技術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以下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1的發明,提供了一種子母車,包括母車以及內置于所述母車的子車;所述母車的后部設置有用于容納子車的容置艙,且所述子車在位于所述容置艙時車頭朝向所述母車的尾部;
所述母車設置開合部,所述開合部具有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
當所述開合部處于打開狀態時,所述子車可以駛離所述母車,當所述開合部處于閉合狀態時,所述子車由所述母車鎖定。
另外,技術方案2的發明,在技術方案1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開合部包括設置于所述母車頂部的頂蓋,以及與所述母車尾部的下端轉動連接的斜板橋;
在所述開合部處于閉合狀態時,所述頂蓋和所述斜板橋順次連接成用于封閉所述容置艙的輪廓面;
在所述開合部處于打開狀態時,所述頂蓋的朝向所述母車尾部的一側向上抬起并逐漸遠離所述母車,并且,所述斜板橋遠離所述母車尾部下端的一側向遠離所述母車的方向轉動以形成用于所述子車通過的通道。
另外,技術方案3的發明,在技術方案2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頂蓋包括設置于所述母車前方的固定部以及設置于所述母車后方的活動部,所述活動部與所述固定部鉸接。
另外,技術方案4的發明,在技術方案3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活動部與所述固定部連接的位置位于所述母車長度方向的中間。
另外,技術方案5的發明,在技術方案4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固定部位于所述母車駕駛艙的上部。
另外,技術方案6的發明,在技術方案5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母車駕駛艙的駕駛位設置于所述母車駕駛艙的中部。
另外,技術方案7的發明,在技術方案6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駕駛位兩側的斜后方設置為乘客位。
另外,技術方案8的發明,在技術方案7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駕駛位的兩側的斜后方分別設置有一個乘客位。
另外,技術方案9的發明,在技術方案2的發明的基礎上,子車駕駛艙的駕駛位設置于所述子車駕駛艙的中部。
另外,技術方案10的發明,在技術方案2至9任一項的發明的基礎上,所述頂蓋由透明材料制成。
結合以上技術方案,由于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子母車,包括母車以及內置于所述母車的子車;所述母車的后部設置有用于容納子車的容置艙,且所述子車在位于所述腔體時車頭朝向所述母車的尾部;所述母車設置開合部,所述開合部具有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當所述開合部處于打開狀態時,所述子車可以駛離所述母車,當所述開合部處于閉合狀態時,所述子車由所述母車鎖定。子車和母車可以供給不同的人分別駕駛,因此該子母車可以當作兩輛車使用。另外,停車時僅需將子車放置于母車后部的容置艙內,而無需占用單獨的停車位,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增加汽車數量的同時必須購買相應的停車位的技術問題。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方式,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的主視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母車的主視圖;
圖3為圖2中母車的斜板橋處于打開狀態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子車的主視圖;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的俯視圖;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母車的俯視圖;
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子車的俯視圖。
圖標:100-母車;200-子車;300-開合部;310-頂蓋;320-斜板橋;311-固定部;312-活動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景l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左”、“右”、“豎直”、“水平”、“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第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實施例1提供了一種母車100,母車100的后部設置有用于容納子車200的容置艙,且子車200在位于腔體時車頭朝向母車100的尾部;其中,母車100設置開合部300,開合部300具有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當開合部300處于打開狀態時,子車200可以駛離母車100,當開合部300處于閉合狀態時,子車200由母車100鎖定。
實施例2提供了一種與實施例1中的母車100配套使用的子車200。,其中,子車200在靜置于母車100內時車頭朝向母車100的尾部,以便于在母車100的頂蓋310開啟時從母車100的尾部駛離母車100。
實施例3提供了一種子母車100,包括實施例1中的母車100和實施例2中的子車200,子車200內置于母車100。
下面結合附圖對實施例1和實施例2進行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的主視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母車的主視圖;圖3為圖2中母車的斜板橋處于打開狀態的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子車的主視圖;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的俯視圖;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母車的俯視圖;圖7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子母車中子車的俯視圖。
實施例1
請一并參照圖1至圖7,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母車100,母車100的后部設置有用于容納子車200的容置艙,且子車200在位于容置艙時車頭朝向母車100的尾部;
其中,母車100設置開合部300,開合部300具有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當開合部300處于打開狀態時,子車200可以駛離母車100,當開合部300處于閉合狀態時,子車200由母車100鎖定。
由于本實施例中的母車100的后部能夠容納子車200,且子車200和母車100可以供給不同的人分別駕駛。另外,停車時僅需將子車200放置于母車100后部的容置艙內,而無需占用單獨的停車位,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增加汽車數量的同時必須購買相應的停車位的技術問題。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開合部300包括設置于母車100頂部的頂蓋310,以及與母車100尾部的下端轉動連接的斜橋板。
更為具體地:
在開合部300處于打開狀態時:頂蓋310的朝向母車100尾部的一側向上抬起并逐漸遠離母車100,并且,斜板橋320靠近頂蓋310的一側向遠離母車100的方向轉動以形成用于子車200通過的通道。在開合部300處于打開狀態時,子車200可以沿著斜板橋320形成的通道以駛離母車100,此時子車200可單獨駕駛。
在開合部300處于閉合狀態時:頂蓋310和斜板橋320順次連接成用于封閉容置艙的輪廓面。此時,母車100封閉,母車100可單獨行駛,也可以在裝載子車200的前提下行駛。
其中,頂蓋310的結構形式可以設置為多種,例如“半開式”、“全開式”以及“兩翼式”。以下關于“半開式”、“全開式”和“兩翼式”的結構作更為詳細的描述:
方式一:“半開式”,即頂蓋310位于母車后部的部分可轉動,頂蓋310位于母車前部的部分固定,頂蓋310位于母車后部的部分向上翻轉以打開頂蓋310,以便子車200進出。具體而言:頂蓋310包括設置于母車100前方的固定部311以及設置于母車100后方的活動部312,活動部312與固定部311轉動連接。較為優選地,活動部312與固定部311連接的位置位于母車100長度方向的中間。
需要說明的是:活動部312和固定部311連接的位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例如,活動部312和固定部311連接的位置位于從母車100車頭到車尾連線方向的三分之一處,或者,活動部312和固定部311連接的位置位于從母車100車頭到車尾連線方向的三分之二處。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偏離本發明宗旨的前提下,關于活動部312以及固定部311的形狀和結構的變形以及潤飾也應當在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之內。
方式二:“全開式”,即頂蓋310全部可以向上翻轉以完全打開頂蓋310,方便子車200進出,在頂蓋310靠近母車100車頭的部分打開后,母車100可以形成敞篷式汽車結構。
方式三:“兩翼式”,即頂蓋310可以向兩側展開,以打開母車100后部,方便子車200進出。具體而言,頂蓋310沿母車100的長度方向設置有左翼和右翼,且左翼和右翼可以相對向外翻轉以打開母車100的后部,方便子車200進出。
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
以上述及的翻轉具有多種實現方式,以方式一中的“半開式”舉例:固定部311和活動部312鉸接,活動部312在母車100寬度方向的兩側設置有驅動電機,電機的驅動軸與活動部312的下表面相抵,電機驅動活動部312向上抬起?;蛘?,電機與活動部312下表面的中部相抵。另外,電機與母車100的控制系統相連,駕駛員施加控制命令至控制系統,以實現頂蓋310的“翻轉”。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偏離本發明的宗旨前提下作出的其他結構和形式的變形以及潤飾均應當屬于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
還需要補充說明的是:
斜板橋320可以為自動驅動模式,也可以為手動驅動模式。當斜板橋320采用自動驅動模式時,例如,斜板橋320可以采用電機驅動,電機由母車100的控制系統控制,斜板橋320在控制系統的控制下向外翻轉以打開,或者向內翻轉以閉合。又例如,斜板橋320采用手動驅動模式,斜板橋320靠近母車100頂蓋310的一側與母車100頂蓋310卡接。當需要將子車200駛離母車100時,首先將母車100頂蓋310打開,斜板橋320失去頂蓋310的作用力而自動向外翻轉;當需要將子車200鎖閉于母車100內時,首先閉合母車100頂蓋310,然后手動壓合斜板橋320于母車100頂蓋310。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母車100的前部設置有駕駛艙,當頂蓋310采用“半開式”的結構形式時,固定部311位于母車100駕駛艙的上部。當頂蓋310采用“全開式”的結構形式時,駕駛室在頂蓋310全開時處于敞開環境。
母車100駕駛艙內座位的排布形式設置有多種,具體而言:
方式一:駕駛位居中,即母車100駕駛艙的駕駛位設置于母車100駕駛艙的中部。乘客位可以對稱設置于駕駛位的左后方和右后方。位于左后方的乘客位優選設置為一個,位于右后方的乘客位優選設置為一個,當然,乘客位的數量還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為縱向的兩個?;蛘?,在駕駛位的正后方增設乘客位。
方式二:駕駛位設置于左側,即母車100駕駛艙的駕駛位設置于母車100駕駛艙的左前方。駕駛位的右方以及后方均可以根據需要設置乘客位。
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本發明中的駕駛艙內座位的排布形式不局限于以上述及的兩種形式,在不偏離本發明宗旨的前提下作出的其他結構和形式的變形也應當在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之內。
本實施例的可選方案中,頂蓋310由透明材料制成,以便于頂蓋310處于閉合狀態時,駕駛艙內的駕駛員可以看清路況,以及位于母車100后部的子車200內的駕駛員可以看清路況。
上述可選方案中,更為優選地,頂蓋310由單向透明材料制成,即可以從母車100內部觀察外部的情況,但是從母車100外部不能觀察母車100內部的情況,以同時兼顧觀察需求以及隱私需求。
實施例2
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與實施例1中的母車100配套使用的子車200,其中,子車200在放置于母車100內時車頭朝向母車100的尾部,以便于在母車100的頂蓋310開啟時從母車100的尾部駛離母車100。
關于子車200的頂蓋310,具體說明如下:
類比母車100,子車200在子車200本體的上方設置有可開合的頂蓋310,頂蓋310在開啟狀態時子車200處于敞篷狀態,并且,子車200的頂蓋310由透明材料制成,以方便位于子車200駕駛室內的駕駛員透過子車200的頂蓋310以及母車100的頂蓋310觀察外界環境。
或者,子車200類比普通的小汽車,頂蓋310與子車200本體一體連接,頂蓋310不可開合,子車200本體的兩側設置有門體,駕駛員通過打開或者閉合門體以進出駕駛艙。
實施例3
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子母車100,包括實施例1中的母車100以及實施例2中的子車200,子車200內置于母車100,母車100的后部設置有用于容納子車200的容置艙,且子車200在位于容置艙時車頭朝向母車100的尾部;
母車100設置開合部300,開合部300具有打開狀態和閉合狀態:當開合部300處于打開狀態時,子車200可以駛離母車100,當開合部300處于閉合狀態時,子車200由母車100鎖定。
本實施例采用的子母車100能夠產生的有益效果在于:
子車200和母車100可以供給不同的人分別駕駛,因此該子母車100可以當作兩輛車使用。另外,停車時僅需將子車200放置于母車100后部的容置艙內,而無需占用單獨的停車位,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增加汽車數量的同時必須購買相應的停車位的技術問題。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