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兒童滑板車,屬于兒童運動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滑板車是孩子的玩具。兒童常騎滑板車可鍛煉身體的靈活性,提高反應速度,增加運動量,加強機體抵抗能力。例如中國專利文獻CN204383696U公開了一種兒童滑板車,包括車體部件、車頭部件和把手部件,所述把手部件的內部安裝有卡簧,且把手部件下管上設有卡勾孔,卡簧另一端設有突出圓柱子,通過突出圓柱子與車頭部件連接,車頭部件和車體部件通過卡件連接,卡件中安裝有彈簧、卡扣和按鈕,卡件上蓋有卡蓋,卡蓋上開有一按鈕孔,按鈕從內側穿過卡蓋孔,卡扣上設有卡勾,卡勾和卡勾孔相互配合。現有技術中的兒童滑板車,存在有以下缺陷:1、把手部分折疊結構復雜,操作不便;2、車體上設置有兩個可相互分離和靠近的踏板,而這兩個踏板無法相對固定,從而導致形式太單一,不夠靈活。
技術實現要素:
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一種可折疊,便于攜帶,便于運輸,能夠實現形式多樣靈活,折疊操作簡便的兒童滑板車。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兒童滑板車,包括車把、連接于所述車把的車把連接桿、套在所述車把連接桿上的套管、與所述套管鉸接的車架、設置于所述車架上的踏板,以及前輪和后輪;所述車架包括大體上水平設置的兩個支撐桿以及與兩個所述支撐桿分別鉸接的支撐板;每個所述支撐桿上鉸接有一連桿,兩個所述連桿分別鉸接于一連接塊;一螺栓穿過所述連接塊后與所述套管螺接固定。
所述螺栓遠離所述套管的一端設置有旋擰把手。
在每個所述支撐桿上的與另一支撐桿相對的一側分別設置有一安裝塊,每個所述連桿對應安裝在一個所述安裝塊上。
兩個所述連桿的端部分別設置有齒輪結構,并且兩個所述連桿端部的齒輪結構相互嚙合。
所述支撐板上固定有卡板,所述套管上固定有卡座,所述卡板上設置有用于所述卡座與所述卡板相鉸接的鉸接軸;在所述卡板的遠離所述鉸接軸的外邊緣位置設置有卡口,在所述卡座上設置有直槽,一直桿插入所述直槽并能夠在所述直槽中移動并且能夠在移動的同時進出所述卡口;所述直桿的一端為限位塊,另一端交接一凸輪扳手。
所述直桿與所述鉸接軸之間通過一拉伸彈簧連接。
所述卡板包括平行設置的左側板與右側板,所述鉸接軸位于所述左、右側板之間。
所述卡座包括一能夠將所述卡板罩在其中的殼體,以及安裝于所述殼體上的凸起。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滑板車,當使用螺栓拴緊所述套管與連接塊時,所述車板連接桿無法折疊,同時兩個所述支撐桿不能進行靠近或遠離操作,兒童可以控制兩個所述支撐桿進行同步擺動從而驅動滑板車前行;當將螺栓進行松動后,兩個所述支撐桿可以實現靠近或遠離,兒童可以控制兩個支撐桿靠近和遠離從而驅動滑板車前行;當將螺栓完全在車把連接桿上取下時,車把連接桿才能夠與車架合攏,從而便于攜帶與存放。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滑板車,可折疊,便于攜帶,便于運輸,能夠實現形式多樣靈活,并且折疊操作簡便。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部的局部放大圖。
圖3為圖2中B部的分解示意圖。
圖4為圖1的分解示意圖。
圖5為圖4中的C部局部放大圖。
圖6為圖5的分解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通過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如圖所示,本實施例提供一種兒童滑板車,包括車把1、連接于所述車把1的車把連接桿2、套在所述車把連接桿2上的套管7、與所述套管7鉸接的車架3、設置于所述車架3上的踏板4,以及前輪5和后輪6;所述車架3包括大體上水平設置的兩個支撐桿31以及與兩個所述支撐桿31分別鉸接的支撐板30;所述支撐桿31上分別鉸接有一連桿33,兩個所述連桿33鉸接于一連接塊35;一螺栓36穿過所述連接塊35后與所述套管7螺接固定。
所述螺栓36遠離所述套管7的一端設置有旋擰把手37。
在每個所述支撐桿上的與另一支撐桿相對的一側分別設置有一安裝塊38,每個所述連桿33對應安裝在一個所述安裝塊38上。
兩個所述連桿38的端部分別設置有齒輪結構39,并且兩個所述連桿38端部的齒輪結構39相互嚙合。
所述支撐板30上固定有卡板300,所述套管7上固定有卡座21,所述卡板300上設置有用于所述卡座21與所述卡板21相鉸接的鉸接軸301;在所述卡板300的遠離所述鉸接軸301的外邊緣位置設置有卡口302,在所述卡座21上設置有直槽211,一直桿212插入所述直槽211并能夠在所述直槽211中移動并且能夠在移動的同時進出所述卡口302;所述直桿212的一端為限位塊213,另一端交接一凸輪扳手214。
所述直桿211與所述鉸接軸301之間通過一拉伸彈簧215連接。
所述卡板包括平行設置的左側板與右側板,所述鉸接軸位于所述左、右側板之間。
所述卡座包括一能夠將所述卡板罩在其中的殼體,以及安裝于所述殼體上的凸起216,該凸起216用于提供施力點進行折疊操作。
安裝完畢后直桿212進入到卡扣302內,使得滑板車無法折疊,同時凸輪扳手214中的凸輪壓緊卡座21,使得直桿212不能從卡扣302內移出。當需要折疊滑板車時,搬動凸輪扳手214,從而使得凸輪扳手214中的凸輪松開卡座21,因此直桿212能夠在直槽212中移動,此時移動直桿212,直桿212在卡口302中移出,進而能夠對滑板車進行折疊。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的兒童滑板車,當使用螺栓拴緊所述套管7與連接塊時,所述車板連接桿無法折疊,同時兩個所述支撐桿不能進行靠近或遠離操作,兒童可以控制兩個所述支撐桿進行同步擺動從而驅動滑板車前行;當將螺栓進行松動后,兩個所述支撐桿可以實現靠近或遠離,兒童可以控制兩個支撐桿靠近和遠離從而驅動滑板車前行;當將螺栓完全在車把連接桿上取下時,車把連接桿才能夠與車架合攏,從而便于攜帶與存放。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由此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實用新型創造的保護范圍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