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紙箱傳送機構、紙箱定位機構和膠帶封合機構;所述紙箱傳送機構包括支架、第一傳送單元和第二傳送單元,所述第一傳送單元包括位于所述支架上用于傳送紙箱向所述膠帶封合機構移動的第一動力傳送件和用于驅動所述第一動力傳送件的第一驅動件;所述第二傳送單元包括位于所述支架上用于傳送紙箱向所述膠帶封合機構移動的無動力傳送件;所述動力傳送件與所述無動力傳送件首尾相接,并位于同一平面上,其相接位置設有觸發輥;
所述紙箱傳送定位機構包括位于所述無動力傳送件上部兩側的兩個對稱設置的傳送定位件,所述傳送定位件包括上夾板、下夾板,位于該上、下夾板間的用于傳送紙箱向所述膠帶封合機構移動的第二動力傳送件,用于驅動所述第二動力傳送件的第二驅動件,用于推動上、下夾板和第二動力傳送件向正對的箱體側面移動的第三動力傳送件,和用于驅動所述第三動力傳送件的第三驅動件;
所述膠帶封合機構包括膠帶安裝輥,位于膠帶安裝輥下方的可相對所述支架上下移動的膠帶安裝輥支架,位于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兩側的用于傳送紙箱向膠帶封合機構尾部移動的第四動力傳送件,用于驅動所述第四動力傳送件的第四驅動件,和用于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復位的彈性支撐件,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相對所述支架水平設置,其前端設有觸發塊,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下部設有可向后翻轉的前膠帶壓輥、后膠帶壓輥及膠帶切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動力傳送件為傳送帶,所述第一驅動件為伺服電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無動力傳送件為若干可相對所述支架轉動的支撐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動力傳送件為傳送帶,第二驅動件為伺服電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每一所述傳送定位件內設有前后兩組配合使用的第三動力傳送件和第三驅動件,所述第三動力傳送件為傳動臂,所述第三驅動件為伺服電機,所述傳動臂的一端與該上、下夾板轉動連接,其另一端與伺服電機轉軸自由端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動力傳送件為傳動臂,所述第四驅動件為伺服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支撐件為4個,兩兩對稱固設于所述支架兩側,該彈性支撐件包括支撐臂、卷簧盒、卷簧、連桿、連接軸和檔條,所述卷簧盒固設于所述支撐臂頂端,所述連桿一端與連接軸固定連接,其另一端與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轉動連接;所述連接軸穿過所述卷簧盒與檔條固定連接,所述卷簧的一端與所述連接軸連接,其另一端與所述卷簧盒內壁連接;該4個所述彈性支撐件使所述膠帶安裝輥支架在上下移動及靜止狀態均處于水平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膠帶封箱設備,其特征在于,當處于自然狀態時,所述前膠帶壓輥和后膠帶壓輥處于同一水平面上,膠帶通過膠帶安裝輥支架上表面后,先后繞過若干張緊輥及所述前膠帶壓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