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基于液壓千斤頂的井蓋板抬升和下降移動裝置,包括澆筑在泥土坑上的混凝土坑道,所述混凝土坑道上設有蓋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裝置還包括用以蓋板升降的液壓千斤頂和絲杠手輪機構以及用以蓋板左右滑行的滑輪機構和滑塊機構,所述混凝土坑道在長度方向的兩個內壁左段固定安裝有所述液壓千斤頂,外部驅動機構與所述液壓千斤頂連接,所述絲杠手輪機構設置在所述混凝土坑道的右端;
所述蓋板包括蓋板塊,所述蓋板塊包括端部蓋板塊、左側蓋板塊、右側蓋板塊,所述端部蓋板塊包括位于混凝土坑道長度方向的左端的左端蓋板塊和位于混凝土坑道長度方向的右端的右端蓋板塊,所述左側蓋板塊位于所述右側蓋板塊與所述左端蓋板塊之間,所述右側蓋板塊位于所述左側蓋板塊與所述右端蓋板塊之間,所述左側蓋板塊和右側蓋板塊均設置有兩個以上,每個左側蓋板塊的下方均設有兩個液壓千斤頂,兩個以上的左側蓋板塊的長度自混凝土坑道的左端至中部依次增長;
所述滑輪機構包括軌道和滑輪組件,所述混凝土坑道在長度方向的兩個內壁上均安裝有所述軌道,在混凝土坑道同一側的內壁上,所述軌道位于所述液壓千斤頂與所述混凝土坑道的內壁之間,所述軌道的右端與所述混凝土坑道的右端內壁之間形成用以容納右端蓋板塊的右容置空間;所述滑輪組件包括輪子支撐和滑輪,所述左側蓋板塊的兩端的底部分別設有所述輪子支撐,所述輪子支撐的上端與所述左側蓋板塊可折疊連接,所述輪子支撐的下端設有所述滑輪,所述滑輪與所述軌道形成滑動副,所述左側蓋板塊的左右滑行方向與所述混凝土坑道的長度方向相同;
所述左側蓋板塊自左端至中部,其上的輪子支撐的長度依次增長,在混凝 土坑道同一側的內壁上軌道的個數與左側蓋板塊的個數相同,所述滑輪與軌道一一對應,相鄰軌道之間平行設置;
所述絲杠手輪機構包括手輪和絲杠機構,所述絲杠機構包括豎向布置的絲杠、螺母和用以端部蓋板塊升降的升降桿,所述手輪固定在所述絲杠的上端,所述絲杠豎直布置,所述絲杠的下端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混凝土坑道的外壁上,所述螺母套裝在所述絲杠上,所述升降桿水平布置,所述升降桿的一端與所述螺母固定連接,所述混凝土坑道上開有用以升降桿上下移動的開槽,所述升降桿的另一端穿過所述開槽位于所述右端蓋板塊的底部;
所述滑塊機構包括滑塊,所述右側蓋板塊的前后兩端的底部均設有所述滑塊,所述滑塊與所述軌道形成左右移動副;
每個左側蓋板塊的兩端的底部分別設有兩個滑輪組件,同一端的兩個滑輪組件的滑輪與同一條軌道形成滑動副;
所述混凝土坑道在長度方向的兩個內壁上分別設有安裝臺,所述液壓千斤頂固定在所述安裝臺在遠離混凝土坑道內壁的一側上;所述軌道安裝在所述安裝臺在靠近混凝土坑道內壁的一側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液壓千斤頂的井蓋板抬升和下降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左側蓋板塊的個數與所述右側蓋板塊的個數相同。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基于液壓千斤頂的井蓋板抬升和下降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每個左側蓋板塊的兩端分別設有頂部蓋板條,所述頂部蓋板條位于所述軌道上,所述頂部蓋板條的前后長度自左端的左側蓋板塊至右端的左側蓋板塊依次減小,每個左側蓋板塊的前后長度加上相應頂部蓋板條的前后 長度的總長度相同,每個蓋板條的高度與每個左側蓋板塊的高度相同。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基于液壓千斤頂的井蓋板抬升和下降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土坑道右端的前后兩側均設有所述絲杠手輪機構,兩個絲杠手輪機構對稱布置。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基于液壓千斤頂的井蓋板抬升和下降移動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蓋板塊的個數為十二個,其中左側蓋板塊和右側蓋板塊分別為五個,左端蓋板塊和右端蓋板塊均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