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印刷行業換卷機械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正反裁切裝置。
背景技術:
卷筒料軟包裝設備,如凹版印刷機、干法復合機、濕法復合機、無溶劑復合機以及涂布機等設備,均有放卷機構。在放卷過程中,為保證生產效率和換卷質量,一般均配有換卷機構,而常規的換卷機構需要更換裁切裝置以切換對里印紙張進行正裁切或者表印紙張進行反裁切的兩個工作狀態,降低了生產效率、增加了制造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切換對里印紙張正裁切和對表印紙張反裁切兩個工作狀態的正反裁切裝置。
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正反裁切裝置,它包括設置在活動架一側用于對紙張進行裁切的裁切組件,所述活動架另一側與轉動軸周向限位,所述轉動軸一端設有用于驅動轉動軸周向旋轉以使裁切組件正裁切紙張或者反裁切紙張的驅動組件。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驅動組件周向旋轉裁切組件,使裁切組件轉動任意角度,以對紙張進行正裁切或者反裁切,無需更換裁切裝置即可完成里印紙張正裁切和表印紙張反裁切兩個工作狀態,增加生產效率、降低了機械制造成本。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改進,所述裁切組件包括裁刀、第一回轉軸、第一回轉臂和第一氣缸,所述第一回轉軸可周向旋轉地與活動架活動配合,所述第一氣缸尾部與活動架鉸接,所述第一氣缸的頂桿與第一回轉臂一端鉸接,所述第一回轉臂另一端與第一回轉軸周向限位,所述裁刀平行第一回轉軸設置且相對第一回轉軸的軸線周向限位,所述第一氣缸為雙行程氣缸,通過所述改進,第一氣缸為雙行程氣缸,驅動組件將裁切組件周向轉動至正裁切位置時,第一氣缸的頂桿往第一氣缸內回縮,第一回轉軸通過第一回轉臂的帶動而轉動,裁刀因相對第一回轉軸軸線周向限位而相對活動架向外翻轉,即裁刀從初始位置相對遠離第一氣缸的方向移動,進而靠近紙芯,再對里印紙芯的紙張進行正裁切;驅動組件將裁切組件周向轉動至反裁切位置時,第一氣缸的頂桿相對第一氣缸伸出,第一回轉軸通過第一回轉臂的帶動而轉動,裁刀因相對第一回轉軸軸線周向限位而靠近第一氣缸,即裁刀從初始位置相對靠近第一氣缸的方向移動,進而靠近紙芯,再對表印紙芯的紙張進行反裁切。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種改進,所述裁刀和第一回轉軸之間設有擺臂,所述擺臂一端與裁刀周向限位,所述擺臂另一端與第一回轉軸周向限位,通過所述改進,使用者可以通過拆卸擺臂來更換裁刀,提升工作效率。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種改進,所述第一回轉軸外套合設有第一壓輥,所述第一壓輥半徑小于裁刀與第一回轉軸的距離,通過所述改進,第一壓輥可以在裁刀裁切時將紙張壓合在紙芯上,防止紙張跳動引起裁切失效。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種改進,所述裁切組件還包括與裁刀平行設置的第二壓輥、第二回轉軸、第二回轉臂和第二氣缸,所述第二回轉軸可周向旋轉地與活動架活動配合,所述第二回轉臂中部與第二回轉軸周向限位,所述第二回轉臂一端與第二壓輥鉸接,所述第二回轉臂另一端與第二氣缸的頂桿鉸接,所述第二氣缸的尾部與活動架鉸接,所述第二氣缸為雙行程氣缸,通過所述改進,第二氣缸為雙行程氣缸,驅動組件將裁切組件周向轉動至正裁切位置時,第二氣缸的頂桿往第二氣缸內回縮,第二回轉軸通過第二回轉臂的帶動而轉動,第二壓輥因相對第二回轉軸軸線周向限位而相對活動架向外翻轉,即第二壓輥從初始位置相對遠離第二氣缸的方向移動,進而靠近紙芯,再對紙芯的紙張進行輔助壓合;驅動組件將裁切組件周向轉動至反裁切位置時,第二氣缸的頂桿相對第二氣缸伸出,第二回轉軸通過第二回轉臂的帶動而轉動,第二壓輥因相對第二回轉軸軸線周向限位而靠近第二氣缸,即壓輥從初始位置相對靠近第二氣缸的方向移動,進而靠近紙芯,再對紙芯的紙張進行輔助壓合。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種改進,所述驅動組件用于將活動架以轉動軸為軸線轉動至任意角度,通過所述改進,驅動組件可以將裁切組件以轉動軸為軸線旋轉至任意位置,方便操作者操作以避免對紙芯、周圍機架等發生干涉。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還有一種改進,所述驅動組件包括固定在固定架上的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轉動軸周向限位,通過所述改進,電機可以驅動轉動軸,使得裁切組件以轉動軸為軸線周向旋轉。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主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正裁切右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反裁切右視圖。
1-活動架,2-裁切組件,2.1-裁刀,2.2-第一回轉軸,2.3-第一回轉臂,2.4-第一氣缸,2.5-擺臂,2.6-第一壓輥,2.7-第二壓輥,2.8-第二回轉軸,2.9-第二回轉臂,2.10-第二氣缸,3-轉動軸,4-驅動組件,4.1-電機,5-紙芯。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作進一步描述。
如圖1-3所示,
一種正反裁切裝置,它包括設置在活動架1一側用于對紙張進行裁切的裁切組件2,所述活動架1另一側與轉動軸3周向限位,所述轉動軸3一端設有用于驅動轉動軸3周向旋轉以使裁切組件2正裁切紙張或者反裁切紙張的驅動組件4。
其中,所述裁切組件2包括裁刀2.1、第一回轉軸2.2、第一回轉臂2.3和第一氣缸2.4,所述第一回轉軸2.2可周向旋轉地與活動架1活動配合,所述第一氣缸2.4尾部與活動架1鉸接,所述第一氣缸2.4的頂桿與第一回轉臂2.3一端鉸接,所述第一回轉臂2.3另一端與第一回轉軸2.2周向限位,所述裁刀2.1平行第一回轉軸2.2設置且相對第一回轉軸2.2的軸線周向限位,所述第一氣缸2.4為雙行程氣缸。
其中,所述裁刀2.1和第一回轉軸2.2之間設有擺臂2.5,所述擺臂2.5一端與裁刀2.1周向限位,所述擺臂2.5另一端與第一回轉軸2.2周向限位。
其中,所述第一回轉軸2.2外套合設有第一壓輥2.6,所述第一壓輥2.6半徑小于裁刀2.1與第一回轉軸2.2的距離。
其中,所述裁切組件2還包括與裁刀2.1平行設置的第二壓輥2.7、第二回轉軸2.8、第二回轉臂2.9和第二氣缸2.10,所述第二回轉軸2.8可周向旋轉地與活動架1活動配合,所述第二回轉臂2.9中部與第二回轉軸2.8周向限位,所述第二回轉臂2.9一端與第二壓輥2.7鉸接,所述第二回轉臂2.9另一端與第二氣缸2.10的頂桿鉸接,所述第二氣缸2.10的尾部與活動架1鉸接,所述第二氣缸2.10為雙行程氣缸。
其中,所述驅動組件4用于將活動架1以轉動軸3為軸線轉動至任意角度。
其中,所述驅動組件4包括固定在固定架上的電機4.1,所述電機4.1的輸出軸與轉動軸3周向限位。
以上僅就本實用新型的最佳實施例作了說明,但不能理解為是對權利要求的限制。本實用新型不僅局限于以上實施例,其具體結構允許有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獨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所作的各種變化均在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