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食品包裝領域,更具體地說,是一種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
背景技術:
鮮切水果是把新鮮水果進行分級、整理、挑選、清洗、去皮、切分、保鮮和包裝等一系列處理后是產品保持生鮮狀態的制品。
水果經去皮、切分等處理,對水果組織會產生機械損傷,破壞了原有的保護系統被,誘導了鮮切水果的一系列不利于貯藏的生理生化反應,如酶促和非酶促褐變加劇、切分表面木質化、微生物的入侵和繁殖等,導致變色、變味、質地改變等質量問題,使其保鮮難度大大增加。
目前公知的鮮切水果保鮮的方法大多是把水果去皮、切分后直接裝入普通的聚乙烯材料的密封袋中或將其放入聚丙烯材料制成的硬質盒體中,然后在盒體表面附上一層普通的聚乙烯保鮮膜后直接放入0-4度的冷藏室中進行冷藏。
采用這兩種傳統的處理方法帶來的效果往往不太理想。鮮切果蔬在這兩種包裝內,水果在包裝盒內不可避免的會發生氧化、褐變等反應,即使在低溫冷藏的條件下產品的保鮮期也只是有2-3天,保鮮期很短。且在此過程中產生的水汽會附著在保鮮膜上形成水滴,影響美觀,同時附在盒體上的保鮮膜不容易撕掉打開,不具有太大的商業價值。
技術實現要素:
由于現有技術存在著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降低水果氧化速度、防止蓋膜上出現大量水霧、易打開的包裝盒,其能有效的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解決上述問題:
本申請提供一種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包括盒體、蓋膜以及填充于所述盒體與所述蓋膜之間的保鮮氣體,所述蓋膜由外而內依次為PET層、印刷層、粘合層以及防霧層組成;所述盒體由內而外依次為高阻隔層以及PET層;所述蓋膜密封于所述盒體上。
優選的,所述防霧層以及高阻隔層均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
優選的,所述盒體與所述蓋膜相接處設有易剝離層,所述易剝離層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
優選的,所述保鮮氣體為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的氮氣、氧氣以及二氧化碳。
優選的,所述保鮮氣體至少為氮氣、氧氣以及二氧化碳其中的兩種氣體。
優選的,所述盒體上的PET層厚度為14密耳,所述高阻隔層的厚度為2密耳。
優選的,所述蓋膜上PET層、印刷層以及粘合層的總厚度為0.6密耳,所述防霧層的厚度為2密耳。
本申請提供的一種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其蓋膜上的防霧層具有良好的防霧滴效果,防止蓋膜上出現水滴,其盒體與蓋膜相接處設有的剝離層使得蓋膜與盒體熱封處易剝離,其盒體內充入的混合氣體減緩了水果的氧化速度,延長了水果的保鮮期。
附圖說明
圖1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蓋膜的示意圖;
圖3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盒體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述,圖1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結構示意圖。參照圖1所示,一種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包括盒體1、蓋膜2以及填充于所述盒體1與所述蓋膜2之間的保鮮氣體,所述蓋膜2熱封于所述盒體1上。其中:
如圖2所示,圖2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蓋膜的示意圖。所述蓋膜2由外而內依次為PET層201、印刷層202、粘合層203以及防霧層204,其中防霧層204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所述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中乙烯的比例為35%-40%、乙烯醇的比例為60%-65%。
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是由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經過皂化反應得到的產物,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保留了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良好的防霧滴效果,能有效阻止蓋膜2上產生水霧、水滴。
本申請公開的包裝盒中蓋膜2的阻隔參數為:透氧率:在23℃相對濕度0%條件下,0.3ml/24H.100inch2;水蒸氣透過率:在23℃相對濕度0%條件下,1g/24H.100inch2。所述蓋膜2將包裝盒內的水果很好的與外界阻隔,有效防止水果的氧化以及水分的流失。
如圖3所示,圖3為用于鮮切水果保鮮的包裝盒的盒體的示意圖。盒體1由外而內依次為高阻隔層102與PET層101,所述盒體1與所述蓋膜2相接處設有剝離層,所述高阻隔層102與所述剝離層為乙烯-乙烯醇共聚物,所述乙烯-乙烯醇共聚物中乙烯的比例為35%-40%、乙烯醇的比例為60%-65%。所述剝離層使得盒體與蓋膜熱封處易剝離。
所述保鮮氣體為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的氮氣、氧氣以及二氧化碳,所述混合氣體至少為氮氣、氧氣以及二氧化碳其中的兩種。混合氣體減緩了水果氧化速度,延長了水果的保鮮期。
采用上述包裝盒保鮮的水果放入0-4度的冷藏室中冷藏,可保存15天左右。
所述盒體1上的PET層厚度為14密耳,所述高阻隔層102的厚度為2密耳,所述蓋膜2上PET層201、印刷層202以及粘合層203的總厚度為0.6密耳,所述防霧層204的厚度為2密耳,采用上述厚度制成的盒體1與蓋膜2阻隔性較好,同時節約了成本。
應理解,這些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此外應理解,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講授的內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作各種改動或修改,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