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以使用燃氣的民用灶臺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灶臺,具體涉及一種可以燒煤氣等氣體燃料的民用灶臺。
背景技術:
目前,在我國大多數農村家庭依然采用灶臺大鍋進行燒菜、做飯,這種灶臺對于農村家庭來講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原始的土灶臺也不斷被改造和發展,功能和式樣也得到很大改善。但目前的灶臺仍然只能采用煤炭、燒柴等燃料,而不能使用燃氣資源。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可以使用氣體燃料的民用灶臺。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是它包括灶臺本體,所述灶臺本體的側壁設有燃氣燃燒器,燃氣燃燒器的出火口與灶臺本體的灶堂相連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是它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點,可以使用包括各種燃氣在內的多種能源作為燃料。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燃燒器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I和2所示,它包括灶臺本體I,所述灶臺本體I的側壁設有燃氣燃燒器2,燃氣燃燒器2的出火口與灶臺本體I的灶堂相連通。所述燃氣燃燒器2包括通過電磁控制閥3與燃氣源連接的燃氣噴管4、套在燃氣噴管4外的風管5、點火針6及控制器7,點火針6的點火端設在燃氣噴管4的噴口處,點火針6與電磁控制閥3分別與控制器7相電連接。所述風管5進風端連接有風機8。本實用新型燃氣燃燒器2的出火口處設有火焰探測器與控制器7相連接,在提高點火可靠性的同時也大大提高了產品的安全性。
權利要求1.一種可以使用燃氣的民用灶臺,包括灶臺本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灶臺本體(I)的側壁設有燃氣燃燒器(2),燃氣燃燒器(2)的出火口與灶臺本體(I)的灶堂相連通。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以使用燃氣的民用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燃氣燃燒器(2)包括通過電磁控制閥(3)與燃氣源連接的燃氣噴管(4)、套在燃氣噴管(4)外的風管(5)、點火針(6 )及控制器(7 ),點火針(6 )的點火端設在燃氣噴管(4 )的噴口處,點火針(6 )與電磁控制閥(3 )分別與控制器(7 )相電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以使用燃氣的民用灶臺,其特征在于,所述風管(5)進風端連接有風機(8)。
專利摘要一種可以使用燃氣的民用灶臺涉及灶臺,具體涉及一種可以燒煤氣等氣體燃料的民用灶臺。它包括灶臺本體(1),所述灶臺本體(1)的側壁設有燃氣燃燒器(2),燃氣燃燒器(2)的出火口與灶臺本體(1)的灶堂相連通。它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的優點,可以使用包括各種燃氣在內的多種能源作為燃料。
文檔編號F24C3/08GK202581427SQ20122019929
公開日2012年12月5日 申請日期2012年5月7日 優先權日2012年5月7日
發明者張熙龍, 張植忠 申請人:張熙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