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包括: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冷卻水分配部和回水溝;
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并列設置,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中的每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包括至少一間單側進風的機械通風冷卻塔;
所述冷卻水分配部位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且將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連接起來,所述冷卻水分配部將待冷卻的冷卻水分別分配到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包括的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中進行冷卻;
所述回水溝位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且與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相連,所述待冷卻的冷卻水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中冷卻后均流入所述回水溝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水分配部包括第一水平母管、第一直立母管和第二水平母管;
所述第一水平母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一直立母管的一端互相垂直且連通,所述第一直立母管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二水平母管的一端互相垂直且連通,所述第一直立母管立在所述回水溝內,所述第二水平母管位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且與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平行;
所述第一水平母管位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中的一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塔底,并將所述待冷卻的冷卻水引流至所述第一直立母管內;
所述第二水平母管將所述第一直立母管傳輸過來的待冷卻的冷卻水分別分配到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包括的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中。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水分配部還包括第三水平母管、第二直立母管和第四水平母管;
所述第三水平母管的一端與所述第二直立母管的一端互相垂直且連通,所述第二直立母管的另一端與所述第四水平母管的一端互相垂直且連通,所述第二直立母管立在所述回水溝內,所述第四水平母管位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且與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平行;
所述第三水平母管與所述第一水平母管相鄰設置在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中的一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中部的塔底;
所述第二直立母管與所述第一直立母管相鄰設置且立在所述回水溝的中部;
所述第二水平母管設置在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中部至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一端之間,所述第四水平母管設置在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中部至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的另一端之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水分配部還包括第一配水閥和第二配水閥;
所述第一配水閥安裝在所述第一水平母管上,所述第二配水閥安裝在所述第三水平母管上。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設置有出風口、至少一根配水管、填料層、集水部和進風口;
所述出風口設置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的塔頂;
所述至少一根配水管中的每根配水管設置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內且均與所述第二水平母管連通;
所述填料層設置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內且位于所述至少一根配水管的下方;
所述集水部設置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內且位于所述填料層的下方,所述集水部與所述回水溝連通;
所述進風口設置在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的外壁上且位于所述集水部的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部包括至少一個集水板和與所述至少一個集水板中的每個集水板對應的集水槽;
所述至少一個集水板的一端間隔固定在所述填料層的支撐架上,另一端固定在與其對應的集水槽上,所述每個集水板均傾斜布置;
所述每個集水板對應的集水槽設置在所述填料層與所述進風口的上緣之 間,且與所述回水溝垂直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的進風口處均設置有導風板。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每根配水管接近所述填料層的外壁上設有至少一個噴頭;
通過所述噴頭將所述每根配水管內的待冷卻的冷卻水噴淋至所述填料層。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每間機械通風冷卻塔接近所述回水溝的內壁均設有弧形導風墻。
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機械通風冷卻塔群,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列機械通風冷卻塔之間還設有連接、檢修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