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烘干箱體,所述烘干箱體為圓柱狀,底面為向下凹陷弧形結構,所述底面上安裝有可以旋轉的立柱,所述立柱穿過所述底面與電機的輸出軸連接,所述立柱上安裝有多層相互平行設置的托盤,所述托盤為圓盤形;所述烘干箱體的內壁上一側上設置有多根嵌入所述托盤之間的烘干棒,所述烘干棒采用電能作為熱源;所述烘干箱體的外壁上設置有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分別與所述電機以及所述烘干棒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箱體的頂端設置有蓋板,所述蓋板與所述烘干箱體的側壁鉸接,所述蓋板面向所述烘干箱體的一面上設置有回流板;所述底面上設置有蒸汽回流通道,所述蒸汽回流通道通過連接管與收集箱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箱體內部設置有照明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箱體的內壁與鑲嵌有所述烘干棒相對的一側上設置有溫度監控器和濕度監控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箱體的底部安裝有支腿,所述支腿的端部安裝有防滑輪。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白芨烘干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由數個同軸堆疊設置的圓柱體構成,且各圓柱體自下而上直徑依次減小,所述托盤的中心處開設有通孔,所述托盤通過所述通孔套裝在所述立柱的各圓柱體的臺階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