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將混合物以0.2-10公斤/每平方米水面積的用量投放至待處理的水體中,所述混合物包括高鋁水泥、輔助陽離子型絮凝劑以及短纖維,以重量計,每100份高鋁水泥中,輔助陽離子型絮凝劑的重量份大于0份且在10份以下,短纖維的重量份大于0份且在20份以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陽離子型絮凝劑為鋁鹽、陽離子有機絮凝劑或者鐵鹽。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鋁鹽為硝酸鋁、聚合氯化鋁以及硫酸鋁中的一種或者多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陽離子有機絮凝劑為陽離子聚丙烯酰胺、聚二甲基烯丙基氯化銨以及甲殼素中的一種或者多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中,每100份高鋁水泥中,輔助陽離子型絮凝劑的重量份為0.05份至10份。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還包括明礬石礦粉,以重量份計,每100份高鋁水泥中明礬石礦粉的添加量在200份以下。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還包括石膏礦粉,以重量份計,每100份高鋁水泥中石膏礦粉的添加量在100份以下。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中還包括吸附粉渣,以重量份計,每100份高鋁水泥中吸附粉渣在100份以下,吸附粉渣為粉煤灰或煤渣粉或硅藻土粉或硫酸鋁渣。
9.如權利要求1至8任一項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的投放時間為藍藻下沉到水體下層過冬的冬天。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依靠高鋁水泥-短纖維系統基礎上沉藻和底泥鈍化的微囊藻水華治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短纖維的長度為0.1~1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