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污泥資源化處理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
干化裝置,具有污泥入口、干化污泥出口、干燥水出口、熱水入口、冷卻水出口;
蓄熱式旋轉床,具有原料入口、熱解水出口、熱解油氣混合物出口、熱解炭出口,所述原料入口與所述干化裝置的干化污泥出口相連;
等離子氣化反應室,具有熱解油氣混合物入口、合成氣出口,所述熱解油氣混合物入口與所述蓄熱式旋轉床的熱解油氣混合物出口相連;以及
凈化裝置,具有合成氣入口、凈化合成氣出口,所述合成氣入口與所述等離子氣化反應室的合成氣出口相連。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甲烷化裝置,具有凈化合成氣入口、混合氣出口和剩余氣體出口,所述凈化合成氣入口與所述凈化裝置的凈化合成氣出口相連;以及
分離裝置,具有混合氣入口、甲烷出口和剩余氣體出口,所述混合氣入口與所述甲烷化裝置的混合氣出口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熄焦裝置,所述熄焦裝置具有熱解炭入口、灰渣出口、熄焦水入口,所述熱解炭入口與所述蓄熱式旋轉床的熱解炭出口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熄焦裝置的熄焦水入口與所述干化裝置的干燥水出口和/或所述干化裝置的冷卻水出口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蓄熱式旋轉床包括干燥區和熱解區;所述熱解水出口布置于所述干燥區末端的側壁,所述熱解油氣混合物出口布置于所述熱解區末端的頂部。
6.一種利用權利要求1-5中任一所述系統處理污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將污泥所述干化裝置進行干化處理,蒸出污泥中的大部分水分,制得干化污泥;
將所述干化污泥送入所述蓄熱式旋轉床內進行熱解處理,制得熱解油氣混合物和熱解炭;
將熱所述解油氣混合物通入所述等離子氣化反應室,制得包括CO、H2的合成氣;
將所述合成氣送入所述凈化裝置進行凈化處理,制得純凈的CO、H2的合成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鎳基催化劑將所述合成氣制成甲烷。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進行干化處理時還會產生干燥水和冷卻水,用所述干燥水和/或所述冷卻水對所述熱解炭進行熄焦處理。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1150℃-1450℃的溫度下對所述解油氣混合物進行等離子氣化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650℃-950℃的溫度下熱解所述污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