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含油土壤治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
背景技術:
油田在鉆井、采油、原油集輸等過程中均會產生地面溢油,地面溢油的表層可以進行機械回收,原油滲入土層則形成含油土壤。含油土壤孔隙度變小,質地板結,如不及時治理,不僅毒害土壤生物,還會污染周圍地表水和地下水。含油土壤可進行焚燒、填埋、清洗處理以及就地生物處理,現有的多數處理方式為就地煅燒。然而,煅燒處理含油土壤雖然效果好,但煅燒能耗大,對環境污染嚴重,且不能對含油土壤就地處理,致使工程量巨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可移動式地對含油土壤就地處理,處理方便,高效節能,且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所述設備包括淘洗區、沉降區、固液預分離區、脫水區、氣浮除油區和浮油收集區,含油土壤及清水經由淘洗區進入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淘洗區、沉降區、固液預分離區和脫水區依次連通形成土壤處理通路,沉降區、氣浮除油區和浮油收集區依次連通形成水油處理通路。
優選的,所述淘洗區上設有含油土壤入口和清水入口,脫水區上設有達標土壤出口。
優選的,所述淘洗區采用滾筒式淘洗。
優選的,所述沉降區采用旋流沉降。
優選的,所述氣浮除油區通過一清水回收管路與清水入口連通以回收利用清水。
優選的,所述固液預分離區和脫水區上分離的清水均通過另一清水回收管路與氣浮除油區連通。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后,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積極效果:
(1)本實用新型中的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可以處理含油土壤,被油污染的土壤和清水首先進入淘洗區,因淘洗區為滾筒式,可以將土壤與清水充分混合,避免現有的攪拌式淘洗帶來的攪拌力不足、混合不均勻的問題,在淘洗區內油污從土壤表面分離,混合物自流至沉降區,使土壤與水和油污分離,含水土壤就進入固液預分離區,將土壤預脫水,再進入脫水區深度脫水,土壤達標排出設備。沉降區分離出來的水和油污自流進氣浮除油區,通過氣浮大表面積微氣泡的粘附與上浮作用,將油污從水中分離至浮油收集區,清水回至淘洗區重復利用;
(2)本實用新型創造性的將氣浮除油區、沉降區、固液預分離去等運用到含油土壤的處理上,解決了含油土壤的污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修復撬塊設備可以移動式地對含油土壤就地處理,處理方便,高效節能,且不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處理流程圖。
其中:1、淘洗區,2、沉降區,3、固液預分離區,4、脫水區,5、氣浮除油區,6、浮油收集區,7、含油土壤入口,8、清水入口,9、達標土壤出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固定”等術語應作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如圖1-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所述設備包括淘洗區1、沉降區2、固液預分離區3、脫水區4、氣浮除油區5和浮油收集區6,所述設備可以制作成撬塊,便于攜帶。淘洗區1、沉降區2、固液預分離區3和脫水區4依次連通形成土壤處理通路,沉降區2、氣浮除油區5和浮油收集區6依次連通形成水油處理通路。
淘洗區1采用滾筒式淘洗,淘洗區1用于使含油土壤及清水進入進行充分淘洗,使油污從土壤表面分離。混合物自流至沉降區2,沉降區2采用旋流式沉降,在沉降區2內采用無軸螺旋提升方式預脫水,使土壤與水和油污分離,含水土壤就進入固液預分離區3,將土壤預脫水。脫水區4用于土壤的深度脫水,經脫水區4處理后的土壤為達標土壤。沉降區分離出來的水和油污自流進氣浮除油區5,通過氣浮大表面積微氣泡的粘附與上浮作用,將油污從水中分離至浮油收集區6,用于除去浮油。
淘洗區1上設有含油土壤入口7和清水入口8,脫水區4上設有達標土壤出口9。氣浮除油區5通過一清水回收管路與清水入口8連通以回收利用清水。固液預分離區3和脫水區4上分離的清水均通過另一清水回收管路與氣浮除油區5連通。
本實用新型的含油土壤修復撬塊設備對含油土壤處理過程如下:被油污染的土壤和清水首先進入淘洗區1進行充分淘洗,使油污從土壤表面分離,混合物自流至沉降區2,沉降區2分離出來的水和油污自流進氣浮除油區5,通過氣浮大表面積微氣泡的粘附與上浮作用,將油污從水中分離至浮油收集區6,清水回至淘洗區1重復利用;含水土壤進入固液預分離區3,將土壤預脫水,再進入脫水區4深度脫水,即形成達標的土壤排出設備。固液預分離區3、脫水區4和氣浮除油區5上處理余下的清水可以經清水回收管路回收再利用。
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可根據以上描述的技術方案以及構思,做出其它各種相應的改變以及形變,而所有的這些改變以及形變都應該屬于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