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包括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的上部頂端設有加液管,上部側端設有藥材入管,所述容器的下部底端設有出液管,所述容器的內部設有活動壓板和固定承板,所述活動壓板位于固定承板的上方,所述活動壓板的上端依次經連接桿、連接盤與驅動機構連接,所述連接桿貫穿容器,由兩根并排分布的桿體組成,所述活動壓板的下端均布有向外突出的刺頭,所述固定承板的上端均布有向內凹陷的刺槽,中部設有貫穿兩側的出液孔,下端通過若干支撐桿與容器固定,所述固定承板的內部設有環形加熱板,所述加熱板外接有穿過容器的電源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由筒體和其兩端的橢圓形封頭組合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加液管、出液管分別位于兩端的封頭上,所述藥材入管位于筒體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藥材入管傾斜設置,外端部高于內端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壓板邊沿與容器的內壁緊密貼合。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產中藥提取液的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壓板、固定承板均由不銹鋼材料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