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以及設于所述基座上的定子,與所述定子配合的轉子,所述轉子上設有驅動輪,所述驅動輪的端面上設置有用于驅動所述驅動輪回轉的驅動孔,所述轉子通過氣浮支撐設于所述基座的回轉腔體中,所述基座中設有氣道,所述氣道包括作用于所述氣浮支撐上的氣浮氣道,和作用于所述驅動孔上的驅動氣道,所述轉子與所述氣浮支撐共用同一氣源,所述氣浮氣道與所述驅動氣道通過所述回轉腔體實現互通,所述驅動輪包括覆蓋所述驅動孔的蓋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孔包括排氣孔和傾斜沉孔,所述排氣孔與所述傾斜沉孔相連通,所述排氣孔將氣流排入所述回轉腔體中,所述蓋板設有與所述排氣孔和傾斜沉孔相適應的通氣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孔為設于所述驅動輪的端面上的通孔,用于將氣流直接導向至回轉腔體中。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孔為設于所述驅動輪上位于回轉腔體一側的端面上的沉孔,用于將氣流直接導向至回轉腔體中。
5.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輪的端面上設有至少一圈的所述驅動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氣道包括進氣道,環設于所述基座中與所述進氣道相通的至少一圈的環槽氣道,和設于所述環槽氣道上的至少一個的噴氣口,所述環槽氣道的回轉半徑與所述驅動孔的回轉半徑相適應。
7.如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傾斜沉孔的軸線與所述驅動輪的端面的夾角θ的范圍為0°﹤θ﹤90°。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浮支撐為氣浮軸承。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動發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為永磁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