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包括用于傳動的軸芯以及包覆于所述軸芯外側的軸套,所述軸芯與所述軸套之間固定設置有用于保證軸芯順暢轉動的軸承(31),所述軸芯的中心軸線所在的平面與水平面相平行,其特征在于:所述軸芯的周向外側設置有用于安裝所述軸承(31)的軸承安裝區域(51),所述軸套周向側壁設置有用于實現所述軸套與所述軸芯之間固定連接的軟軸鉚接區域(52),所述軸承安裝區域(51)在水平面上的投影與所述軟軸鉚接區域(52)在水平面上的投影重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軸芯包括用于實現柔性傳動的軟軸(11),以及設置于所述軟軸(11)的兩端、用于實現所述軟軸(11)與動力源或負載之間連接的軟軸接頭(12),所述軟軸接頭(12)一端的軸向方向上開設有用于實現其與所述軟軸(11)相連接的連接槽(13),所述軟軸(11)的一端插入所述連接槽(13)內、并與所述軟軸接頭(12)傳動連接;
所述軸承安裝區域(51)位于所述軟軸接頭(12)開設有所述連接槽(13)一端的周向外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軟軸接頭(12)借助所述連接槽(13)與所述軟軸(11)螺紋連接或過盈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軸套包括包覆于所述軟軸(11)的周向外側、起保護作用的軟管(21),以及包覆于所述軟軸接頭(12)與所述軟軸(11)連接位置周向外側、起連接作用的軟管接頭(22),所述軟軸(11)與所述軟管(21)之間存在用于保證所述軟軸(11)順暢轉動的間隙。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軟管接頭(22)的一端包覆于所述軸承(31)的周向外側、且將所述軸承(31)完全包覆,另一端包覆于所述軟管(21)端口位置的周向外側;
所述軟軸鉚接區域(52)位于所述軟管接頭(22)上、靠近包覆所述軸承(31)一端的中段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軸承(31)的周向外側還套設有用于避免其與所述軟管接頭(22)直接摩擦的襯套(32)。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防止所述軸承(31)脫離所述軟管接頭(22)與所述軟軸接頭(12)之間區域的軸承限位機構,所述軸承限位機構包括孔用卡箍(41)及軸用卡箍(42),所述孔用卡箍(41)與所述軸用卡箍(42)相配合實現對所述軸承(31)的限位。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軟管接頭(22)靠近所述軟軸接頭(12)一側的周向內側壁上開設有用于固定所述孔用卡箍(41)的孔用固定槽,所述孔用卡箍(41)嵌設固定于所述孔用固定槽中。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結構緊湊式軟軸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軟軸接頭(12)的周向外側壁上開設有用于固定所述軸用卡箍(42)的軸向固定槽,所述軸用卡箍(42)嵌設固定于所述軸向固定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