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包括護板和頂板,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上焊接有垂直于板面向左外伸的固定耳,所述頂板呈水平方向通過其左端下表面與轉動耳的頂面焊接連接,所述固定耳通過轉軸與所述轉動耳鉸接,所述轉軸呈前后水平方向延伸,所述轉動耳上設有轉動限位結構,所述轉軸上套設有彈簧,所述彈簧的一端延伸段焊接在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上,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延伸段向左插在所述轉動耳左側壁上設置的限位孔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是底面具有多排加強凹槽的金屬薄板。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凹槽所占據的平面區域不超出相應放空管道管口所圍成的區域。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凹槽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頂板所在平面。
5.如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力式管帽還包括固定卡和防飛逸索,所述防飛逸索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頂板的左端和所述固定卡的一端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的左端設有長圓孔,所述防飛逸索一端環繞連接在所述長圓孔中,所述防飛逸索的另一端環繞連接在所述固定卡一端的緊固螺栓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限位結構是所述轉動耳上具有特定結構和尺寸特點的外表面,其中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轉動耳的底平面的距離等于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的距離,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轉動耳的右平面的距離等于或小于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的距離,所述轉動耳右下外表面是平面或曲面,且不超出以所述轉軸中心為中心、以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的距離為半徑的圓柱面,且所述轉動耳右下外表面向右向下延伸的端部邊緣位于或超出所述圓柱面的右下四分之一柱面的邊緣。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其特征在于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轉動耳的右平面的距離小于所述轉軸中心到所述護板的左側豎直板面的距離。
9.一種自力式管帽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采用的管帽為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力式管帽,所述自力式管帽還包括固定卡和防飛逸索,所述防飛逸索的兩端分別連接在所述頂板的左端和所述固定卡的一端上,所述頂板的左端設有長圓孔,所述防飛逸索一端環繞連接在所述長圓孔中,所述防飛逸索的另一端環繞連接在所述固定卡一端的緊固螺栓上,所述護板固定連接在放空管道管口處的外壁上,其位置是使所述頂板能夠與放空管道的管口平行接觸的位置,所述固定卡通過緊固螺栓固定夾持在所述放空管道管端的外壁上,其位置是使所述頂板與放空管道的管口平行接觸時所述防飛逸索恰好伸直或接近于伸直的位置,所述放空管道的管口邊緣設置若干缺口,所述缺口為U型通風口。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自力式管帽安裝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板是底面具有多排加強凹槽的金屬薄板,所述加強凹槽所占據的平面區域不超出相應放空管道管口所圍成的區域,所述加強凹槽的延伸方向垂直于所述頂板所在平面,所述加強凹槽所占據的平面區域正對所述放空管道的管口圍成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