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需水量判斷方法,尤指一種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
背景技術:
在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及混凝土拌合物組成中,水泥、粉煤灰、礦渣粉是最常用的膠凝材料。由于全國各地摻合材性能差異較大,特別是粉煤灰、礦渣粉的性能差異大,作為摻合材料摻入到混凝土中,或導致混凝土粘性增加,或導致混凝土離析加重。工程實際應用中,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即同時摻加粉煤灰、礦渣粉。而摻合材料的摻加效果,通常在大批量做混凝土配合比的試驗中,經過反復試配、調整、驗證,確定其摻量與效果。在新采用一種摻合材料時,需要通過大量試驗,確定搭配比例以及與水泥之間的摻加比例。這通常需要較長時間的做試驗,費事、費力。我國現行有4個國家標準涉及到上述三種膠凝材料需水量的測定,即《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1346-2011、《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GB/T2419-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郀t礦渣粉》GB/T18046-2008。目前,一般是依據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對粉煤灰的需水量進行測定。并按GB/T2419-2005《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測定試驗膠砂和對比膠砂的流動度,以二者流動度達到130mm 140mm時的加水量之比確定粉煤灰的需水量t匕,在測試過程中,粉煤灰等量取代30%標準水泥、礦渣粉等量取代50%標準水泥。例如粉煤灰試驗依據標準《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對粉煤灰的需水量進行測定。材料(I)水泥GS B14-1510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2)標準砂符合GB/T17671-1999標準規定的O. 5-1. Omm的中級砂(Si02含量不低于98%的天然圓形娃質砂)。( 3 )水潔凈的飲用水。
權利要求
1.一種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混合固定質量的水泥和標準砂形成對比膠砂,并加水至所述對比膠砂達到規定流動度; 采用摻合材料對水泥進行一定量的替代,混合水泥、摻合材料和標準砂形成實驗膠砂,加水至所述實驗膠砂達到規定流動度; 比較對比膠砂與實驗膠砂的加水量,確定所述摻合材料的需水量; 其特征在于通過以下步驟確定摻合材料相對于水泥的替代量 稱取等量的水泥與摻合材料,分別加入相同水灰比的水,人工拌合均勻后,比較粘稠 度 若水泥的粘稠度等于摻合材料的粘稠度,則所述替代量選取理論值; 若水泥的粘稠度大于摻合材料的粘稠度,則所述替代量在理論值的基礎上增加; 若水泥的粘稠度小于摻合材料的粘稠度,則所述替代量在理論值的基礎上減少。
2.如權利要求I所述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摻合材料為粉煤灰、礦渣粉或兩者的混合。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灰比為O.4。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混合固定質量的水泥和標準砂形成對比膠砂,并加水至對比膠砂達到規定流動度;采用摻合材料對水泥進行一定量的替代,混合水泥、摻合材料和標準砂形成實驗膠砂,加水至對比膠砂達到規定流動度;比較對比膠砂與實驗膠砂的加水量,確定摻合材料的需水量;通過稱取等量的水泥與摻合材料,分別加入相同水灰比的水,人工拌合均勻后,比較粘稠度來確定摻合材料相對于水泥的替代量。由于采用了本發明的一種膠凝材料需水量判斷方法,實現了一種快速、直觀的膠凝材料需水量檢測方法,具有實用性強、可比較多種材料同時使用時的適宜摻量、直觀快速的優點。
文檔編號G01N11/00GK102879299SQ20121035610
公開日2013年1月16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0日 優先權日2012年9月20日
發明者王桂玲, 王龍志, 張海霞, 張雪, 危鼎, 杜棟 申請人: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