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信息技術領域,特別是關于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
背景技術:
在設備維保行業,隨著移動互聯網的高速發展和深入應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現有的設備,特別是大型設備,自身沒有在需要維保的時候自動的向維保平臺發送信息的功能,一般都是由工作人員現場搜集維保信息進行記錄,然后將記錄信息整理后分發交給維修人員,這在現實中產生很多不便,對于工作人員需要記錄并確認好設備類型,型號,故障信息等等,將這些信息整理好后還需要后期維修人員之間分配整理,包括工作人員的對故障信息的表達,很多時候是記錄的僅是故障產生的表現結果,并不能準確表達故障信息,這也在客觀上降低了維保的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
本發明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包括第一通訊模塊,定位模塊,錄入模塊,第二通訊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第一存儲模塊和第二存儲模塊。
具體而言,錄入模塊用于錄入報修設備的故障信息,定位模塊用于在發現故障時獲取位置信息,第一通訊模塊與定位模塊和錄入模塊相連并將故障信息和位置信息交互給第二通訊模塊;
第一存儲模塊內記錄有設備信息和設備位置信息形成的關聯信息群,每個關聯信息包括一對設備信息和設備位置信息,這樣的設備信息能夠根據預先的需要記錄,而設備位置信息也是預先記錄的并與設備信息相對應;
數據處理模塊與第二通訊模塊和第一存儲模塊相連,該數據處理模塊用于將第二通訊模塊交互得來的位置信息與第一存儲模塊中的關聯信息進行匹配,這樣的匹配基于第二通訊模塊交互得來的位置信息,同時每個關聯信息也包括的設備位置信息,當然這樣的匹配并不完全要求位置信息的數據一致,匹配規則可以是現實中表現的位置相靠近;
第二存儲模塊與數據處理模塊相連,用于數據處理模塊匹配完成后將故障信息、設備信息和位置信息存儲于第二存儲模塊。
現實中,我們對于設備信息的組成和梳理是根據實踐的豐富經驗進行的設定,這樣的設定方便于整個維保的實施,因而可以不斷進行完善和需求性變化,本發明不作限定和涵蓋。
進一步的,第一通訊模塊,定位模塊和錄入模塊通過SOC、MTK等主流集成方案集成于一體,也可以設置于智能終端范圍內。
優選的,定位模塊為GPS定位裝置。
進一步的,錄入模塊為拍攝裝置和/或文字輸入模塊。
進一步的,第二通訊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第一存儲模塊和第二存儲模塊通過現有的云端架構為云端服務器。
本發明相較于現有技術的有益效果是:
本發明的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降低維保系統故障采集困難,縮短維保周期,具備快速,便捷確定維修設備信息,維修地點和維修需求,大大簡化了維保的工作方式,提高維保效率,具備信息化的高度,提升行業科技水平,同時可實施程度高,經濟價值巨大。
附圖說明
利用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實施例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任何限制。
圖1是本發明的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下面將結合附圖以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描述。
請參照圖1,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基于維保報修系統,包括第一通訊模塊,定位模塊,錄入模塊,第二通訊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第一存儲模塊和第二存儲模塊。
具體而言,錄入模塊用于錄入報修設備的故障信息,定位模塊用于在發現故障時獲取位置信息,第一通訊模塊與定位模塊和錄入模塊相連并將故障信息和位置信息交互給第二通訊模塊;
第一存儲模塊內記錄有設備信息和設備位置信息形成的關聯信息群,每個關聯信息包括一對設備信息和設備位置信息,這樣的設備信息能夠根據預先的需要記錄,而設備位置信息也是預先記錄的并與設備信息相對應;
數據處理模塊與第二通訊模塊和第一存儲模塊相連,該數據處理模塊用于將第二通訊模塊交互得來的位置信息與第一存儲模塊中的關聯信息進行匹配,這樣的匹配基于第二通訊模塊交互得來的位置信息,同時每個關聯信息也包括的設備位置信息,當然這樣的匹配并不完全要求位置信息的數據一致,匹配規則可以是現實中表現的位置相靠近;
第二存儲模塊與數據處理模塊相連,用于數據處理模塊匹配完成后將故障信息、設備信息和位置信息存儲于第二存儲模塊。
現實中,我們對于設備信息的組成和梳理是根據實踐的豐富經驗進行的設定,這樣的設定方便于整個維保的實施,因而可以不斷進行完善和需求性變化,本發明不作限定和涵蓋。
進一步的,第一通訊模塊,定位模塊和錄入模塊通過SOC、MTK等主流集成方案集成于一體,也可以設置于智能終端范圍內。
優選的,定位模塊為GPS定位裝置。
進一步的,錄入模塊為拍攝裝置和/或文字輸入模塊。
進一步的,第二通訊模塊,數據處理模塊,第一存儲模塊和第二存儲模塊通過現有的云端架構為云端服務器。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它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