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更為具體而言,涉及自助發卡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自助發卡設備已經在業內被廣泛使用,但由于紙質憑證的打印和流轉,使得自助發卡業務受到一定的約束。在現階段的自助發卡過程中,客戶仍需要將一些信息,例如個人簽名等,填寫到紙質文件中,然后由審核人員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再向客戶發卡,日終時需要將各類紙質文件進行掃描并上傳到數據庫中,至此完成一個完整的發卡周期,因此,雖然自助發卡機的引進可以減少發卡的工作量,但另一方面卻又增加了日終處理的工作量,因此自助發卡機的使用受到了極大的約束。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自助發卡方法及裝置。
一方面,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自助發卡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電子采集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
請求對所述發卡所需信息進行審核;
識別所述審核的結果是否為審核通過;
若所述結果為審核通過,則向所述用戶輸出卡片。
另一方面,本發明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自助發卡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采集模塊,用于電子采集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
請求模塊,用于請求對所述發卡所需信息進行審核;
識別模塊,用于識別所述審核的結果是否為審核通過;
輸出模塊,用于在所述結果為審核通過的情形下,向所述用戶輸出卡片。
本發明對于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以電子采集的方式進行獲取,從而可以實現無紙化的自助發卡過程,節省了紙質憑證的使用和流轉過程,提升了自助發卡的效率,并且,節約人力。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種自助發卡方法的流程圖;
圖2示出了圖1所示的處理s3的一種實施方式;
圖3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種自助發卡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4示出了圖3所示的識別模塊3的一種實施方式。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的各個方面進行詳細闡述。其中,眾所周知的模塊、單元及其相互之間的連接、鏈接、通信或操作沒有示出或未作詳細說明。并且,所描述的特征、架構或功能可在一個或一個以上實施方式中以任何方式組合。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下述的各種實施方式只用于舉例說明,而非用于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還可以容易理解,本文所述和附圖所示的各實施方式中的模塊或單元或步驟可以按各種不同配置進行組合和設計。
對于未在本說明書中進行具體說明的技術術語,除非另有特定說明,都應以本領域最寬泛的意思進行解釋。
【方法實施方式1】
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種自助發卡方法的流程圖。參見圖1,所述方法包括:
s1:電子采集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
s2:請求對所述發卡所需信息進行審核。
s3:識別所述審核的結果是否為審核通過,若是,則執行s4,若否,則執行s5。
s4:向所述用戶輸出卡片。
s5:結束當前流程。
【方法實施方式2】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包括了方法實施方式1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在本實施方式中,發卡所需信息包括手寫信息以及非手寫信息,其中,手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簽名信息;非手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信息、面部圖像信息。相應地,在處理s1中,通過手寫屏幕采集用戶的手寫信息,通過身份證讀卡器采集用戶的身份證信息,通過攝像頭采集用戶的面部圖像信息。
【方法實施方式3】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包括了方法實施方式2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還包括下述處理:拍攝(例如通過全景攝像頭)所述用戶在所述手寫屏幕上輸入所述手寫信息的執行過程。由此能夠記錄用戶的手寫過程以作為司法證據。
這一處理與所述通過手寫屏幕采集所述手寫信息的處理并發執行。
【方法實施方式4】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包括了方法實施方式3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在本實施方式中,在審核的結果為審核通過的情形下,除執行處理s4以外,還執行下述處理:將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發送給數據庫服務端。從而進一步減少日終處理的工作量。
【方法實施方式5】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方法包括了方法實施方式4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其中,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處理s3通過下述方式實現:
s31:識別所述審核的結果數據中是否含有所述審核的執行人員的生物特征信息,若是,則執行s32,若否,則執行s33。
其中,所述生物特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指紋信息、掌紋信息、聲音信息、臉像信息、虹膜信息、靜脈分布信息、視網膜信息。
s32:確定所述審核的結果為審核通過。
s33:確定所述審核的結果為審核未通過。
【裝置實施方式1】
圖3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一種自助發卡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參見圖3,自助發卡裝置10包括:采集模塊1、請求模塊2、識別模塊3、以及輸出模塊4,具體地:
采集模塊1用于電子采集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
請求模塊2用于請求對采集模塊1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進行審核。
識別模塊3用于識別請求模塊2請求的審核的結果是否為審核通過。
輸出模塊4用于在識別模塊3識別所述結果為審核通過的情形下,向所述用戶輸出卡片。
【裝置實施方式2】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包括了裝置實施方式1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在本實施方式中,發卡所需信息包括手寫信息以及非手寫信息,其中手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簽名信息;非手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證信息、面部圖像信息。相應地,采集模塊1具有手寫屏幕、身份證讀卡器、以及攝像頭,具體而言,手寫屏幕用于采集用戶的手寫信息,身份證讀卡器用于采集用戶的身份證信息,攝像頭用于采集用戶的面部圖像信息。
【裝置實施方式3】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包括了裝置實施方式2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其中,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還包括用于拍攝用戶在手寫屏幕上輸入手寫信息的執行過程的拍攝模塊(例如,全景攝像頭,當然,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也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其他攝像頭)。
通過設置所述拍攝模塊可以記錄用戶的手寫過程以作為司法證據。
【裝置實施方式4】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包括了裝置實施方式3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其中,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還包括用于在識別模塊3識別審核的結果為審核通過的情形下,將采集模塊1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發送給數據庫服務端的發送模塊。通過設置所述發送模塊可以進一步減少日終處理的工作量。
【裝置實施方式5】
本實施方式所提供的裝置包括了裝置實施方式4中的全部內容,在此不再贅述。如圖4所示,在本實施方式中,識別模塊3包括:識別單元31以及確定單元32,具體而言:
識別單元31用于識別所述審核的結果數據中是否含有所述審核的執行人員的生物特征信息。
其中,所述生物特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指紋信息、掌紋信息、聲音信息、臉像信息、虹膜信息、靜脈分布信息、視網膜信息。
確定單元32用于在識別單元31識別所述結果數據中含有所述生物特征信息的情形下,確定所述審核的結果為審核通過;在識別單元31識別所述結果數據中未含有所述生物特征信息的情形下,確定所述審核的結果為審核未通過。
在本發明的可選實施方式中,可以對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進行遠程審核或者現場審核。其中,遠程審核是將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發送到遠程終端供坐席審核;現場審核是將采集的發卡所需信息展示在該自助發卡設備上供大堂經理審核。以指紋信息作為用于識別身份的生物特征信息為例,在審核端(遠程終端或者自助發卡設備)上設置有指紋儀供審核的執行人員錄入指紋以指示審核通過。
本發明對于用戶的發卡所需信息以電子采集的方式進行獲取,從而可以實現無紙化的自助發卡過程,節省了紙質憑證的使用和流轉過程,提升了自助發卡的效率,并且,節約人力。
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發明可借助軟件結合硬件平臺的方式來實現。基于這樣的理解,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對背景技術做出貢獻的全部或者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可以存儲在存儲介質中,如rom/ram、磁碟、光盤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智能手機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發明各個實施例或者實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本發明說明書中使用的術語和措辭僅僅為了舉例說明,并不意味構成限定。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在不脫離所公開的實施方式的基本原理的前提下,對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各細節可進行各種變化。因此,本發明的范圍只由權利要求確定,在權利要求中,除非另有說明,所有的術語應按最寬泛合理的意思進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