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可攜式電腦,尤其涉及一種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
背景技術:
1、隨著行動電子裝置的普及,這些電子裝置中的顯示模塊也一直是人們努力改善的項目之一。近期還發展了可撓式顯示模塊,讓用戶可以更有彈性的改變顯示面的大小,同時還能改變電子裝置的形狀以便攜帶。特別是對于筆記本電腦而言,也因所述可撓式顯示模塊的技術增益,而具備更廣的實際應用范圍以及較高的便利性。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是針對一種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提供能因應需求而橫向擴展或收合的顯示屏幕。
2、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包括機體、馬達、傳動齒輪組、連桿組以及可撓式顯示面板。機體包括固定部與活動部,活動部可移動地連接且部分疊置于固定部。馬達、傳動齒輪組與連桿組分別設置于機體內。連桿組耦接傳動齒輪組,以作為固定部與活動部之間的銜接、驅動機構。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局部設置于固定部,可撓式顯示面板的一端部行經活動部而卷繞收納于局部的背側。
3、基于上述,由于可撓式顯示面板是以局部卷繞并收納于所述局部的背側,故而搭配設置于機體的馬達、傳動齒輪組與連桿組,以及機體的固定部與活動部,便能有效地讓可撓式顯示面板受機體與前述構件的驅動而展開或收合,其中是在可攜式電腦的屏幕的相對兩側作為前述收納時使用,也就是讓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局部設置于固定部上,而讓可撓式顯示面板的端部行經并卷繞活動部后被收納在前述局部的背側。如此一來,用戶可依據所需而在屏幕相對于可攜式電腦的主機展開后,進一步地讓屏幕機體的活動部產生橫向擴展時,可撓式顯示面板也因隨著被擴展與拉撐,以擴大顯示面積。
1.一種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齒輪組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具有第一柵狀結構,所述活動部具有第二柵狀結構,所述第一柵狀結構與所述第二柵狀結構彼此可相對移動地耦接在一起以相互導引,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的所述局部固定于所述第一柵狀結構,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的所述端部行經并卷繞所述第二柵狀結構而移至所述局部的所述背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柵狀結構與所述第二柵狀結構隨所述活動部與所述固定部而收合或展開,當所述第一柵狀結構與所述第二柵狀結構收合時彼此外形互補,以形成平面而支撐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輪組,設置于所述活動部,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的所述端部經所述驅動輪組卷繞而延伸至所述局部的所述背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輪組包括至少一齒輪,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的背部具有多個齒結構,而可移動地耦接于所述齒輪。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機體包括一對活動部,分別活動地設置在所述固定部的相對兩側。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撓式顯示面板的相對兩端部分別行經所述一對活動部而卷繞收納于所述局部的背側。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具可撓式顯示面板的可攜式電腦,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桿組的相對兩端分別連接所述一對活動部,以在所述馬達通過所述傳動齒輪組驅動所述連桿組時,所述連桿組同步驅動所述一對活動部相對于所述固定部移動以閉闔或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