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停車位分享的技術領域,具體地,涉及一種使停車場的道閘支持停車位分享的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很大一部分停車場均安裝了智能道閘,以實現對停車位權利人(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駕駛車輛進出停車場的自動管理,這種智能道閘既方便了對車輛進出的管理,又提高了車輛通行效率。
然而,隨著汽車擁有量的不斷增加,既有停車位資源不足與既有停車位利用率低的矛盾日益突出。為緩解這一矛盾,近兩年來,一小部分停車場新安裝的個別品牌的智能道閘增加了支持通過車位分享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的功能,以實現停車位的錯時分享,提高停車位資源的有效利用率。但目前廣泛應用于各個停車場的智能道閘由于其封閉運行的特點,并不支持通過車位分享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不能實現停車位的錯時分享,這大大浪費了現有資源,且限制了對停車位進行錯時分享的范圍及實用價值,而要對現存的數量龐大的智能道閘進行更換,則會造成巨大的浪費,且需要花費很高的費用,如果不更換而進行升級,則會遇到不同品牌、型號的智能道閘的軟硬件各異,無法實現信息互通、難以實現車位分享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現有停車場的智能道閘不支持通過車位分享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不能實現停車位錯時分享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使停車場的道閘支持停車位分享的方法。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使停車場的道閘支持停車位分享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使道閘管理程序載體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過通信網絡連接;在道閘管理程序的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的基礎上,新增一個符合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要求的具有統一數據表結構的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將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記錄的用戶信息,自動轉化成符合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的數據表結構要求的用戶信息,并自動寫入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
s2、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
s3、欲將停車位在空閑時段內的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與需獲得他人分享的停車位使用權的待授權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及智慧泊車云平臺達成分享交易后,智慧泊車云平臺向相應停車場的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發出指令,在分享時段開始時,道閘管理程序將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內的已將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信息,相應替換為預訂獲得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信息;
s4、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
s5、通過分享獲得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車輛在相應分享時段內到達相應停車場的道閘時,即可被道閘放行,于此同時,已將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車輛在相應分享時段內到達相應停車場的道閘時,則不可被放行;
s6、分享時段結束時,如被授權人的車輛已駛出停車場,智慧泊車云平臺則向相應停車場的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發出指令,道閘管理程序即將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內記錄的之前通過分享獲得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信息,替換為之前把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信息;
s7、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
進一步地,步驟s1中,所述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為計算機、有線控制卡、有線控制主板、無線控制卡、無線控制主板、單片機或嵌入式主機。
進一步地,步驟s1中,所述數據表結構包括字段名稱、字段類型、字段長度。
優選地,所述字段名稱包括車牌號或車輛識別id、手機號、起始時間、終止時間。
優選地,步驟s3中,欲將停車位在空閑時段內的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向智慧泊車云平臺發布車位分享信息,智慧泊車云平臺對擬發布的車位分享信息進行驗證,并對通過驗證的車位分享信息予以發布;需獲得他人分享的停車位使用權的待授權人,通過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連接的車位分享客戶端查看車位分享信息,并將選中的車位分享信息及預訂信息發送給智慧泊車云平臺,從而達成分享交易。
進一步地,步驟s3中,所述驗證包括車位真實性驗證,分享時段有效性驗證、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是否為車位權利人驗證。
優選地,對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是否為車位權利人的驗證通過密碼或手機驗證碼進行,若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輸入的密碼或手機驗證碼與其在物業公司處登記、預留的密碼或手機號收到的驗證碼一致,則認定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為車位權利人。
優選地,步驟s3中所述預訂信息包括預訂者的車輛識別id、手機號。
本發明通過使道閘管理程序載體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過通信網絡連接,并在不同道閘管理程序的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的基礎上,各新增一個符合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要求的具有統一數據表結構的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從而使不同品牌、型號的智能道閘與智慧泊車云平臺實現了信息互通,使智能道閘具有了支持車位權利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的功能,實現了停車位錯時分享,解決了現有停車場的智能道閘不支持通過車位分享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不能實現停車位錯時分享的問題,同時,又不影響物業管理人員使用道閘廠家原先提供的個性化方式進行授權、查詢等管理。
本發明主要通過對智能道閘的管理程序進行改造,使現有停車場的智能道閘支持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實現停車位錯時分享,因而具有最經濟、最快速、最容易實現的優點。
附圖說明
圖1為實施本發明的方法的總體系統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參照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地介紹本發明。
參照圖1,本實施例的使停車場的道閘支持停車位分享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使道閘管理程序載體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過通信網絡(有線或/和無線通信網絡)連接,在道閘管理程序的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的基礎上,新增一個符合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要求的具有統一數據表結構的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將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記錄的用戶信息,自動轉化成符合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的數據表結構要求的用戶信息,并自動寫入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
例如,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的數據表結構要求的用戶信息為(車牌號:晉a111f1,起始時間:201704261020,終止時間:201706261020),而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記錄的用戶信息為(用戶名:張三,車牌號:晉a111f1,電話:13834638521,起始時間:1704261020,終止時間:1706261020),則通過相應計算機程序將(用戶名:張三,車牌號:晉a111f1,電話:13834638521,起始時間:1704261020,終止時間:1706261020)自動轉化成(車牌號:晉a111f1,起始時間:201704261020,終止時間:201706261020),并自動寫入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
s2、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例如,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記錄的車牌號為晉a111f1的用戶車輛的通行期限為2017年04月26日10時20分至2017年06月26日10時20分,車牌號為晉a222e8的用戶車輛的通行期限為2017年02月01日08時00分至2017年04月01日08時00分,假設當前時間為2017年04月29日17時55分,則車牌號為晉a111f1的用戶車輛的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有效,車牌號為晉a222e8的用戶車輛的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無效,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如車牌號)的白名單(晉a111f1)和黑名單(晉a222e8);
s3、欲將停車位在空閑時段內的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與需獲得他人分享的停車位使用權的待授權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及智慧泊車云平臺達成分享交易后,智慧泊車云平臺向相應停車場的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發出指令,在分享時段開始時,道閘管理程序將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內的已將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信息,相應替換為預訂獲得該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信息;
s4、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
s5、通過分享獲得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車輛在相應分享時段內到達相應停車場的道閘時,即可被道閘放行,于此同時,已將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車輛在相應分享時段內到達相應停車場的道閘時,則不可被放行;
s6、分享時段結束時,如被授權人的車輛已駛出停車場,智慧泊車云平臺則向相應停車場的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發出指令,道閘管理程序即將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內記錄的之前通過分享獲得停車位使用權的被授權人的信息,替換為之前把停車位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的信息;
s7、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依據其記錄的用戶車輛通行期限在當前時間是否有效,自動生成包含用戶車輛識別信息的白名單和黑名單。
進一步地,步驟s1中,所述道閘管理程序載體為計算機、有線控制卡、有線控制主板、無線控制卡、無線控制主板、單片機或嵌入式主機等各類能夠承載道閘管理程序的載體。
進一步地,步驟s1中,所述數據表結構包括字段名稱、字段類型、字段長度等相關內容。
優選地,所述字段名稱包括車牌號或車輛識別id、手機號、起始時間、終止時間。
優選地,步驟s3中,欲將停車位在空閑時段內的使用權分享給他人的權利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向智慧泊車云平臺發布車位分享信息,智慧泊車云平臺對擬發布的車位分享信息進行驗證,并對通過驗證的車位分享信息予以發布;需獲得他人分享的停車位使用權的待授權人,通過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連接的車位分享客戶端查看車位分享信息,并將選中的車位分享信息及預訂信息發送給智慧泊車云平臺,從而達成分享交易。
進一步地,步驟s3中所述驗證包括車位真實性驗證,分享時段有效性驗證、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是否為車位權利人驗證。
優選地,對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是否為車位權利人的驗證通過密碼或手機驗證碼進行,若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輸入的密碼或手機驗證碼與其在物業公司處登記、預留的密碼或手機號收到的驗證碼一致,則認定車位分享信息發布者為車位權利人。
優選地,步驟s3中所述預訂信息包括預訂者的車輛識別id(如車牌號、信息碼)、手機號。
本發明通過使道閘管理程序載體與智慧泊車云平臺通過通信網絡連接,并在不同道閘管理程序的物業公司管理用本地包月用戶信息表的基礎上,各新增一個符合智慧泊車云平臺通信要求的具有統一數據表結構的車位分享用本地用戶信息表,從而使不同品牌、型號的智能道閘與智慧泊車云平臺實現了信息互通,使智能道閘具有了支持車位權利人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的功能,實現了停車位錯時分享,解決了現有停車場的智能道閘不支持通過車位分享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不能實現停車位錯時分享的問題,同時,又不影響物業管理人員使用道閘廠家原先提供的個性化方式進行授權、查詢等管理。
本發明主要通過對智能道閘的管理程序進行改造,使現有停車場的智能道閘支持通過車位分享客戶端軟件對停車位進行轉授權,實現停車位錯時分享,因而具有最經濟、最快速、最容易實現的優點。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或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