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電池相關設備的,尤其是涉及一種電池包。
背景技術:
1、隨著新能源技術迅猛發展,鋰電池技術也得到了發展快速。
2、在現有技術中,電池包括殼體、設置在殼體內的電芯和設置在殼體上的正極柱、負極柱,電芯的正極耳和正極柱連接,電芯的負極耳和負極柱連接。在電池包中,多個電池單體通常成多排多列布置,相鄰電池排或相鄰電池列分別對齊設置,對電池的布置空間具有一定的規整性要求。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電池包,以緩解現有技術中電池單體的布置方式單一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3、第一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電池包,包括至少一組電池組,每組所述電池組均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層電池單體組和第二層電池單體組;
4、所述第一層電池單體組包括沿第二方向依次布置的多個第一電池單體,所述第二層電池單體組包括沿第二方向依次布置的多個第二電池單體,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在第一方向上均具有第一側壁和背離所述第一側壁設置的第二側壁,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的第一側壁和第二電池單體的第二側壁沿第一方向相向設置且在第二方向上錯位設置,且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和第二電池單體電連接;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第一側壁;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相互垂直。
5、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均為單元電池,所述單元電池包括:
6、外殼,所述外殼具有容置腔和與第一方向相互垂直且相對設置第一側壁、第二側壁;
7、極柱,所述極柱沿第一方向的兩端分別貫穿所述外殼的第一側壁和第二側壁,且所述極柱沿第一方向的兩端均通過絕緣密封件和所述外殼連接。
8、進一步地,所述單元電池的極柱沿第一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有凹陷部和凸起部;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的凸起部和第二電池單體的凹陷部插接配合串聯在一起,或者,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的凹陷部和第二電池單體的凸起部插接配合串聯在一起。
9、進一步地,所述單元電池還包括電芯,所述電芯設置在所述容置腔內,所述電芯包括電芯主體,所述電芯主體第三方向的一側設置有極性相反的兩個極耳,兩個所述極耳沿第二方向間隔設置;所述極耳和所述極柱的數量相等且位置一一對應,所述極柱和與之極性相同的電芯的極耳連接,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電芯中面積最大的一個側面垂直,所述第三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互垂直。
10、進一步地,所述極柱和與之極性相同的極耳直接焊接。
11、進一步地,所述極柱包括第一導電件和第二導電件,所述第一導電件具有位于容置腔內的極耳連接部,所述極耳連接部具有與第一方向相互垂直的極耳連接面;所述極耳連接部的極耳連接面設置有插槽;所述第二導電件具有位于容置腔內的插接部,所述第一導電件和所述第二導電件通過所述插接部和所述插槽插接配合的方式連接;所述極耳連接部的極耳連接面和與之極性相同的所述極耳連接。
12、進一步地,電池包還包括第一冷卻板,所述第一層電池單體組設置在所述第一冷卻板。
13、進一步地,電池包還包括第二冷卻板,所述電池組位于所述第一冷卻板和第二冷卻板之間,所述第二冷卻板設置在所述第二層電池單體組。
14、進一步地,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第二電池單體均具有與第三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側壁,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均設置有防爆閥;所述電池組第三方向一側設置有排氣煙道;所述排氣煙道中正對所述防爆閥的一側面設置有多個通氣口,其中,所述排氣煙道同一側面上的通氣口和同一所述電池組中的所述防爆閥的數量相等且位置一一對應。
15、進一步地,電池包還包括第三冷卻板,所述電池組設置有兩組,兩組所述電池組中第一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沿第三方向相背設置,且兩組所述電池組中第二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沿第三方向相背設置;所述第三冷卻板位于兩組所述電池組之間,且兩組所述電池組位于兩個所述排氣煙道之間。
16、本實用新型能夠實現如下有益效果:
17、在本實用新型中,電池組包括第一層電池單體組以及和第一層電池單體組連接的第二層電池單體組;且第一層電池單體組包括沿第二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第二層電池單體組包括沿第二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二電池單體;第一層電池單體組沿第一方向設于第二層電池單體組的下方,第一方向垂直于第二方向,且位于第一層的電池單體與相鄰的位于第二層的電池單體實現串聯。
18、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電池包,通過將電池單體錯位布置,有利于充分利用電池單體的布置空間,且使得電池單體排布方式多樣,適應性更好。
1.一種電池包,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組電池組(2),每組所述電池組(2)均包括沿第一方向依次布置的第一層電池單體組(21)和第二層電池單體組(2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均為單元電池(1),所述單元電池(1)包括: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元電池(1)的極柱(12)沿第一方向的兩端分別設置有凹陷部和凸起部;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的凸起部和第二電池單體的凹陷部插接配合串聯在一起,或者,相鄰設置的第一電池單體的凹陷部和第二電池單體的凸起部插接配合串聯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元電池(1)還包括電芯(15),所述電芯(15)設置在所述容置腔內,所述電芯(15)包括電芯主體(151),所述電芯主體(151)第三方向的一側設置有極性相反的兩個極耳(152),兩個所述極耳(152)沿第二方向間隔設置;所述極耳(152)和所述極柱(12)的數量相等且位置一一對應,所述極柱(12)和與之極性相同的電芯(15)的極耳(152)連接,其中,所述第一方向垂直于所述電芯(15)中面積最大的一個側面垂直,所述第三方向和所述第二方向相互垂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極柱(12)和與之極性相同的極耳(152)直接焊接。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極柱(12)包括第一導電件(121)和第二導電件(122),所述第一導電件(121)具有位于容置腔內的極耳連接部,所述極耳連接部具有與第一方向相互垂直的極耳連接面(1211);所述極耳連接部的極耳連接面(1211)設置有插槽;所述第二導電件(122)具有位于容置腔內的插接部,所述第一導電件(121)和所述第二導電件(122)通過所述插接部和所述插槽插接配合的方式連接;所述極耳連接部的極耳連接面和與之極性相同的所述極耳(152)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冷卻板(31),所述第一層電池單體組(21)設置在所述第一冷卻板(31)。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冷卻板(32),所述電池組(2)位于所述第一冷卻板(31)和第二冷卻板(32)之間,所述第二冷卻板(32)設置在所述第二層電池單體組(22)。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池單體和第二電池單體均具有與第三方向相互垂直的第三側壁,所述第一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和所述第二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均設置有防爆閥(13);所述電池組(2)第三方向一側設置有排氣煙道(51);所述排氣煙道(51)中正對所述防爆閥(13)的一側面設置有多個通氣口,其中,所述排氣煙道(51)同一側面上的通氣口和同一所述電池組(2)中的所述防爆閥(13)的數量相等且位置一一對應。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池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三冷卻板(4),所述電池組(2)設置有兩組,兩組所述電池組(2)中第一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沿第三方向相背設置,且兩組所述電池組(2)中第二電池單體的第三側壁沿第三方向相背設置;所述第三冷卻板(4)位于兩組所述電池組(2)之間,且兩組所述電池組(2)位于兩個所述排氣煙道(51)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