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車載充電產品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連接行車記錄儀的車載充電器。
背景技術:
現在市面上有各種各樣的行車記錄儀,但是大多都很難做到24小時全天監控,小部分能實現全天監控的功能,但也還是存在不少缺陷,其最根本的原因是汽車熄火后行車記錄儀的電源問題。目前存在的電源問題大致有以下幾類。
(1)不帶電池的非專車版行車記錄儀,從點煙器上取電,通過車載充電器把12V轉換為5V后給行車記錄儀供電,汽車熄火后點煙器上沒有電了,行車記錄儀也就不再工作,不能實現24小時全天監控。
(2)帶電池的非專車版行車記錄儀,同樣是從通過車載充電器點煙器上取電,但是行車記錄儀工作時會給內部電池充電,以備汽車熄火后適用。出于安全考慮,都是小容量電池,續航時間很短,難以實現全天監控。部分廠家置入了觸發式停車監控功能,其概念是,當汽車受到撞擊或者擦碰能自動開機,錄像10秒,然后關機,如此反復,這種方法按理論是可以滿足停車監控所使用電量,但是弊端在于,若觸碰的力度不大,也不會開機,從而放走劃車黨,還有一個弊端在于行車記錄儀在夏天被陽光暴曬,高溫下內部電池很容易發生事故。
(3)專車版的行車記錄儀,比如適用于奔馳、寶馬、奧迪等高端車型的行車記錄儀,是從汽車自身電瓶直接取電,可以實現24小時全天監控。但是,這種供電方式,電瓶會一直放電,時間一長,電瓶會因過渡放電,出現饋電,打不了火,無法啟動,嚴重時會損壞電瓶,部分奔馳、寶馬、奧迪等高端車型電池電壓低于12.1V后,原車中央控制板會丟失數據,出現故障碼,必須去4S店解碼,既損壞了車輛,又給用戶造成了不便。
技術實現要素:
基于上述行車記錄儀供電電源的不足,本發明提供一種連接行車記錄儀且帶有蓄電功能的車載充電器,解決了汽車熄火后行車記錄儀的電源問題,幫助行車記錄儀在不損壞車輛的前提下實現24小時全天監控的功能。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內置大容量電池,并含有電量指示燈;當車載充電器連接了行車記錄儀和點煙器時,汽車點火后,車載充電器從點煙器取電,一邊提供電源給行車記錄儀一邊給內置電池充電;汽車熄火后,車載充電器從內置電池取電供給行車記錄儀;兼容普通車充功能,提供USB接口供手機等設備充電;有兩個充電接口:點煙器充電接口和普通排插充電接口;連接行車記錄儀的線可拔插;較好的散熱方案,防止內置電池在夏天高溫環境出現異常。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解決了行車記錄儀在汽車熄火后的電源問題,從而讓行車記錄儀可以輕松實現24小時全天監控功能;解決了帶電池的行車記錄儀產品在高溫時出現的電池異常問題;解決了專車版行車記錄儀(直接從電車電瓶取電)使用時間長了以后,汽車電瓶可能因過渡放電出現饋電,汽車打不了火無法啟動,嚴重時甚至損壞電瓶的問題;兼容普通車載充電器和移動電源兩種功能,應用場合更為廣泛,對用戶來說也非常便利。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完整,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一步詳細地說明。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本發明提供一種連接行車記錄儀且帶有蓄電功能的車載充電器,其主要實施方式如下:在車載充電器內放置大容量電池,汽車點火后車載充電器從點煙器取電,一邊提供電源給行車記錄儀一邊給自身內置電池充電,當汽車熄火后轉而從自身內置電池內取電供給行車記錄儀,從而保證行車記錄儀全天有電進而實現全天24小時監控功能;另外為了兼容普通車載充電器和普通移動電源的功能,此車載充電器同時提供USB接口供手機等設備充電,另也增設普通排插充電口,以適用更多的應用場合。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披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