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包括:控溫組件本體,所述控溫組件本體上設置有至少一個以上的承載腔,所述承載腔用于放置測溫元器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控溫組件本體卡扣連接的導熱件,所述導熱件壓緊所述測溫元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溫組件本體上環繞設置若干個凹槽,所述導熱件內側設置有與所述凹槽匹配的凸塊;所述凸塊卡入所述凹槽內將控溫組件本體與導熱件緊固。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導熱件為一端開口的筒體,所述控溫組件本體為柱形體,所述筒體的直徑大于所述控溫組件本體的截面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的側面體將所述控溫組件本體的側面體包覆,所述筒體的底面體與所述控溫組件本體的上表面緊密貼合。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凹槽距離控溫組件本體的底部距離均一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中心孔離控溫組件本體的底部5-6m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槽深0.4-0.8mm,槽高1.5-2mm。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個凹槽連接在一起,并在所述控溫組件本體的徑向方向構成凹槽圈。
9.根據權利要求2至8任一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為由上引導邊和下引導邊構成的容納腔,所述上引導邊和下引導邊的夾角為120-15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熱器具用控溫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溫組件本體內自上而下還設置有貫通孔,所述承載腔與所述貫通孔連通,用于將測溫元器件的引線通過貫通孔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