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觸摸控制技術領域,更具體地,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殼體上的觸摸控制結構,例如按鍵等。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發展,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已成為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例如手機的顯示屏和音量鍵是手機的主要控制部分,這二者都是通過后裝配的方式形成在殼體上;顯示屏和其他控制按鍵與手機的殼體裝配后,必然會存在或大或小的間隙,尤其是常用的音量鍵等等。為堵住此縫隙并在不影響外觀的前提下,需要從手機殼體內部設置結構復雜的防水結構。一般而言,手機殼體內部空間的結構本身就較為復雜,可利用的空間又很小,故很難完美的達到防水。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了一種殼體的觸摸控制結構。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一種殼體的觸摸控制結構,包括殼體以及相對固定在殼體內側的基板,在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用于降低殼體厚度的減薄槽,所述殼體在該減薄槽的位置形成受力發生變形的彈性壁;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基板與彈性壁之間的至少兩個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被配置為根據所述彈性壁的按壓產生表征彈性壁按壓程度的壓力信號;
其中,在所述基板與彈性壁之間還設置有彈片結構,所述彈片結構具有供擠壓變形的凸包,所述壓力傳感器位于所述凸包內,并與凸包的內側配合在一起。
可選的是,所述彈片結構固定在基板上,所述凸包朝向彈性壁的方向延伸,所述壓力傳感器固定在基板上正對凸包的位置。
可選的是,所述彈片結構固定在彈性壁上,所述凸包朝向基板的方向延伸,所述壓力傳感器固定在彈性壁上正對凸包的位置。
可選的是,在所述基板上正對所述凸包的位置還設置有調節螺栓,所述調節螺栓與凸包的外側配合在一起。
可選的是,在所述彈片結構的凸包內還設置有用于與壓力傳感器配合的接觸觸點。
可選的是,所述接觸觸點具有半球狀的外表面。
可選的是,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有兩個,分別記為第一壓力傳感器、第二壓力傳感器;所述第一壓力傳感器、第二壓力傳感器分布在彈性壁的兩端。
可選的是,所述減薄槽設置在殼體的內側側壁上。
可選的是,所述殼體采用金屬材質,在所述彈性壁的位置通過納米注塑技術注塑有覆蓋所述彈性壁的塑膠件。
可選的是,在所述殼體的外側側壁上設置有一圈環繞所述彈性壁的環形槽。
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通過減薄槽在殼體的操作區域設置了具有較小壁厚的彈性壁,當受到較小的外力時,該彈性壁會發生彈性變形,由此使得與彈性壁配合在一起的壓力傳感器輸出形變的反饋信號,該反饋信號經過后端處理后可轉變為客戶終端的指令,從而實現了對終端的控制。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摒棄了傳統的按鍵控制,不存在與外界連通的間隙,由此可實現觸摸控制結構的IPX7防水、防塵能力。
通過以下參照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示例性實施例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其優點將會變得清楚。
附圖說明
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的附圖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且連同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的原理。
圖1是本實用新型觸摸控制結構的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剖面圖。
圖3是圖2中彈片結構位置的局部放大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觸摸控制結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將參照附圖來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各種示例性實施例。應注意到: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字表達式和數值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
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和設備應當被視為說明書的一部分。
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例子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例子可以具有不同的值。
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參考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殼體的觸摸控制結構,其包括殼體1,該殼體1可以是手機殼體,也可以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熟知的其它電子設備的殼體;殼體1可以通過注塑的方式形成,也可以采用金屬件通過機加工的方式一體成型。
在所述殼體1上設置有減薄槽,通過該減薄槽可以降低殼體1在該位置的厚度,由此使得殼體1在該位置形成厚度較薄的彈性壁3;該彈性壁3是殼體1的一部分,由于殼體1的該位置被減薄,使得所述彈性壁3在受到外力的時候容易發生彎曲變形。當殼體1采用注塑材料時,可通過注塑的方式在殼體1上形成所述減薄槽、彈性壁3;當殼體1采用金屬材料時,可通過機加工方式在殼體1上形成所述減薄槽、彈性壁3。由于彈性壁3的位置被減薄,使得所述彈性壁3在受到很小的力時會發生彈性的彎曲、變形;當外力撤銷后,彈性壁3在自身的作用力下復位。
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還包括相對固定在殼體1內側的基板2,所述基板2可以通過螺絲直接與殼體1固定在一起,在本實用新型一個優選的實施方式中,所述殼體1包括底部以及從底部垂直向上延伸的側壁部,彈性壁3設置在殼體1的側壁部位置,而基板2可以通過螺絲直接固定在殼體1的底部上。
在所述殼體1與基板2之間還設置有用于與所述彈性壁3配合在一起的至少兩個壓力傳感器,該壓力傳感器與彈性壁3相對設置,使得所述壓力傳感器可以被設置為根據所述彈性壁3的變形產生表征變形程度的壓力信號。其中,在所述基板2與彈性壁3之間還設置有彈片結構5,所述彈片結構5具有供彎曲變形的凸包7,參考圖3。所述凸包7位于基板2與彈性壁3之間,在按壓彈性壁3的時候,使得彈性壁3可以直接或間接地擠壓該凸包7發生變形;所述壓力傳感器位于凸包7的內部,并與凸包7的內側配合在一起,這樣,可通過凸包7的擠壓變形使壓力傳感器輸出感應的電信號。
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通過減薄槽在殼體的操作區域設置了具有較小壁厚的彈性壁,當受到較小的外力時,該彈性壁會發生彈性變形,由此使得與彈性壁配合在一起的壓力傳感器輸出形變的反饋信號,該反饋信號經過后端處理后可轉變為客戶終端的指令,從而實現了對終端的控制。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摒棄了傳統的按鍵控制,不存在與外界連通的間隙,由此可實現觸摸控制結構的IPX7防水、防塵能力。
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可應用在消費類電子產品、家居產品、工業機器、航空航天多個領域上,例如可應用在手機、電腦、TV、冰箱、電燈、控制手柄、空調、汽車、無人機等按鍵領域。
在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彈片結構5的兩端可固定在基板2上,所述凸包7位于彈片結構5的中部,并且所述凸包7朝向彈性壁3的方向延伸,所述壓力傳感器固定在基板2上正對凸包7的位置。當按壓彈性壁3朝向基板2的方向移動時,使得彈性壁3可以擠壓該凸包7朝向基板2的方向發生變形,由此使得該凸包7可以與壓力傳感器接觸配合在一起,使得壓力傳感器輸出感應的電信號。通過設置的彈片結構5,可以緩沖彈性壁3對壓力傳感器帶來的沖擊力,避免跌落時或者快速沖擊作用下對壓力傳感器帶來的損壞。
在本實用新型另一具體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彈片結構5的兩端可固定在彈性壁3上,所述凸包7位于彈片結構5的中部,并且所述凸包7朝向基板2的方向延伸,所述壓力傳感器固定在彈性壁3上正對凸包7的位置。當按彈性壁3時,所述彈性壁3與彈片結構5一起朝向基板2的方向移動時,使得基板2可以擠壓該凸包7朝向彈性壁3的方向發生變形,由此使得該凸包7可以擠壓壓力傳感器輸出感應的電信號。
進一步優選的是,在所述基板2上正對所述凸包7的位置還設置有調節螺栓6,該調節螺栓6從基板2上穿入,其頂端與凸包7配合在一起。初始位置時,所述調節螺栓6可以與彈片結構5的凸包7接觸配合在一起;工作時,可通過調節螺栓6對凸包進行擠壓。其中,在所述彈片結構5的凸包7內還可設置有用于與壓力傳感器配合的接觸觸點8,所述接觸觸點8設置在所述彈片結構5的凸包內,并朝向壓力傳感器的方向延伸;通過接觸觸點8與壓力傳感器配合在一起,可以大大減小壓力傳感器的受力面積,由此可提高壓力傳感器的靈敏度。該接觸觸點8優選具有半球狀的外表面,使得接觸觸點8可以與壓力傳感器點接觸在一起。
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通過彈片結構、調節螺栓、接觸觸點可實現壓力傳感器的精準安裝,防止因制造誤差、裝配誤差對壓力傳感器的安裝帶來的裝配不到位或者裝配過緊等問題。同時,通過該調節螺栓,還可以校準壓力傳感器的初始參數。
本實用新型的壓力傳感器可以設置兩個或者更多個。在本實用新型一個具體的實施方式中,所述壓力傳感器設置有兩個,分別記為第一壓力傳感器4、第二壓力傳感器9;所述第一壓力傳感器4、第二壓力傳感器9分別分布在彈性壁3的兩端。通過第一壓力傳感器4、第二壓力傳感器9的數值計算可以識別人體的手勢,從而實現了觸摸功能,又可實現側按鍵的滑動功能。
本實用新型的減薄槽可以設置在殼體1的外側側壁上,也可以設置在殼體1的內側側壁上,或者同時在殼體1的內外兩側均設置減薄槽。優選的是,所述減薄槽設置在殼體1的內側側壁上,使得殼體1的外側側壁整體是齊平的,不會存在按鍵凸出的問題。優選的是,在所述殼體1的外側側壁上設置有一圈環繞所述彈性壁3的環形槽10,參考圖4,通過該環形槽10不但可以大大提高彈性壁3的彈性性能,而且還可以在殼體1的外側標識出殼體的按鍵位置。
如上文所述,本實用新型的殼體1可以采用注塑材料,也可以采用金屬材質。但是當殼體1采用金屬材質時,難以保證彈性壁3位置的變形回彈性,從而使得按鍵壽命的可靠性無法保證。為解決此問題,本實用新型的觸摸控制結構,在所述彈性壁3的位置還注塑有覆蓋所述彈性壁3的塑膠件。例如可運用NMT(納米注塑技術)將塑膠件與金屬材質的彈性壁3結合在一起,既可以滿足該彈性壁3的剛性、壽命需求,又可以保證壓力傳感器感知外側按鍵壓力的靈敏度。
雖然已經通過示例對本實用新型的一些特定實施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是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理解,以上示例僅是為了進行說明,而不是為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該理解,可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和精神的情況下,對以上實施例進行修改。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來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