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光伏,尤其涉及一種光伏電池、電池組件及光伏系統。
背景技術:
1、在光伏電池的制造過程中,標識點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這些標識點主要用于標示硅片上的切割線位置,幫助切割設備在大規模生產中實現精確對準和高效切割。
2、在現有技術中,標識點的設置通常在已經制備完成的硅基底(包括硅襯底即設置在硅襯底上的各功能層)表面通過進一步的加工形成標識點,在加工標識點的時候會對硅基底表面造成損傷,導致電池電性能降低,或是增加裂紋風險,致使電池使用壽命降低。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提供一種光伏電池,旨在解決傳統標識點容易造成電池損傷,影響電池性能的問題。
2、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所述第三區域設置在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之間,所述第一區域在預設位置向相鄰的所述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
3、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或等于6%。
4、可選地,對于250~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9%且小于23%。
5、可選地,對于400~6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28%且小于31%。
6、可選地,對于600~9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且小于27%。
7、可選地,對于900~12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3%且小于24%。
8、可選地,對于1200~1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0%且小于27%。
9、可選地,于所述光伏電池的背光面,若干所述第一區域和若干所述第二區域沿第一方向交替排布,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和所述第三區域都沿第二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交叉;
10、至少一個所述第一區域在預設位置沿所述第一方向向相鄰的所述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點,所述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極性相異。
11、可選地,在所述預設位置,所述第一區域沿所述第一方向分別向兩側相鄰的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點。
12、可選地,所述第三區域包括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沿所述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向所述第二區域延伸出第二延伸部。
13、可選地,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
14、可選地,對于250~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7%且小于26%。
15、可選地,對于400~6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24%且小于38%。
16、可選地,對于600~9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且小于28%。
17、可選地,對于900~12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4%且小于18%。
18、可選地,對于1200~1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1%且小于26%。
19、可選地,包括硅襯底;
20、在所述第一區域內,所述硅襯底上依次層疊設置的第一隧穿氧化層和第一摻雜層,在所述第二區域內,所述硅襯底上依次層疊第二隧穿氧化層和第二摻雜層,第三區域間隔所述第一摻雜層和所述第二摻雜層。
21、可選地,所述第一摻雜層為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2、可選地,所述第一摻雜層為p型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3、可選地,所述第一隧穿氧化層和第二隧穿氧化層為氧化物層、氮化物層、氮氧化物層、碳化物層、非晶硅層中的一層或者多層組成。
24、可選地,所述第二摻雜層為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5、可選地,所述第二摻雜層為n型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6、可選地,還包括第一鈍化膜層、第二鈍化膜和第三鈍化膜層,所述第一區域內,所述第一鈍化膜層層疊設置在所述第一摻雜層上,所述第二區域內,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層疊設置在所述第二摻雜層上,所述第三鈍化膜層層疊在所述硅襯底上,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厚度大于第一鈍化膜層厚度大于第三鈍化膜層厚度。
27、可選地,所述第一鈍化膜厚度是第三鈍化膜厚度的1.3-1.5倍。
28、可選地,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一鈍化膜層的厚度差值范圍為5-30nm。
29、可選地,所述第一鈍化膜層的厚度范圍為60~160nm,第二鈍化膜的厚度范圍為65~190nm,所述第三鈍化膜層的厚度范圍為40~125nm。
30、可選地,所述第一鈍化膜層、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三鈍化膜層連通。
31、可選地,所述第一鈍化膜層、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三鈍化膜層可以是氧化硅、氧化鋁、氮化硅、碳化硅、氮氧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
32、可選地,所述標識點為圓形、方形、梯形、菱形、扇形、三角形中的至少一種。
33、可選地,所述標識點的數量至少為四。
34、可選地,所述標識點設置在所述光伏電池的背光面上的至少一個主柵上,沿所述至少一個主柵均勻分布。
35、可選地,所述標識點設置在所述光伏電池柵線結構的邊緣,沿所述光伏電池的四角均勻分布或者所述光伏電池的邊緣均勻分布。
36、可選地,所述第三區域的粗糙度大于所述第一區域的粗糙度和第二區域的粗糙度。
37、可選地,所述第三區域硅襯底表面為絨面,所述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硅襯底表面為微制絨面、拋光面中的至少一種。
38、可選地,所述第三區域硅襯底表面的絨面為正金字塔、v槽、倒金字塔、疊層正金字塔中的至少一種。
39、本發明還提供一種電池組件,包括上述的光伏電池。
40、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光伏系統,包括上述的電池組件。
41、本發明所達到的有益效果,由于設置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第三區域設置在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之間,第一區域向相鄰的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點,并由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反射率的差異導致第一區域和第三區域的襯度不同,使得第一延伸部構成的標識點可以被識別,進而通過標識點快速定位和校準設備,大大提高機器視覺系統的識別準確率和效率。標識點在硅基底制備過程中形成,不會對電池表面造成額外傷害。
1.一種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區域、第二區域和第三區域,所述第三區域設置在所述第一區域和所述第二區域之間,所述第一區域在預設位置向相鄰的所述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250~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9%且小于2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400~6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28%且小于31%。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600~9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且小于27%。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900~12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3%且小于24%。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1200~1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一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0%且小于27%。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光伏電池的背光面,若干所述第一區域和若干所述第二區域沿第一方向交替排布,所述第一區域、所述第二區域和所述第三區域都沿第二方向延伸,所述第二方向和所述第一方向交叉;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預設位置,所述第一區域沿所述第一方向分別向兩側相鄰的第三區域延伸出第一延伸部以構成標識點。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區域包括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二延伸部沿所述第一延伸部的延伸方向向所述第二區域延伸出第二延伸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250~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7%且小于26%。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400~6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24%且小于38%。
13.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600~9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6且小于28%。
14.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900~12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4%且小于18%。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對于1200~1400nm波段的光,所述第二區域的反射率與所述第三區域的反射率的差值的絕對值大于11%且小于26%。
16.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包括硅襯底;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摻雜層為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摻雜層為p型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隧穿氧化層和第二隧穿氧化層為氧化物層、氮化物層、氮氧化物層、碳化物層、非晶硅層中的一層或者多層組成。
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摻雜層為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1.如權利要求20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摻雜層為n型摻雜多晶硅層或者摻雜微晶硅層或者摻雜非晶硅層。
22.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鈍化膜層、第二鈍化膜和第三鈍化膜層,所述第一區域內,所述第一鈍化膜層層疊設置在所述第一摻雜層上,所述第二區域內,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層疊設置在所述第二摻雜層上,所述第三鈍化膜層層疊在所述硅襯底上,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厚度大于第一鈍化膜層厚度大于第三鈍化膜層厚度。
23.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鈍化膜厚度是第三鈍化膜厚度的1.3-1.5倍。
24.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一鈍化膜層的厚度差值范圍為5-30nm。
25.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鈍化膜層的厚度范圍為60~160nm,第二鈍化膜的厚度范圍為65~190nm,所述第三鈍化膜層的厚度范圍為40~125nm。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鈍化膜層、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三鈍化膜層連通。
27.如權利要求22至26任一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鈍化膜層、所述第二鈍化膜層和所述第三鈍化膜層可以是氧化硅、氧化鋁、氮化硅、碳化硅、氮氧化硅中的一種或多種。
2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點為圓形、方形、梯形、菱形、扇形、三角形中的至少一種。
2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點的數量至少為四。
30.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點設置在所述光伏電池的背光面上的至少一個主柵上,沿所述至少一個主柵均勻分布。
31.如權利要求29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標識點設置在所述光伏電池柵線結構的邊緣,沿所述光伏電池的四角均勻分布或者所述光伏電池的邊緣均勻分布。
3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區域的粗糙度大于所述第一區域的粗糙度和第二區域的粗糙度。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區域硅襯底表面為絨面,所述第一區域和第二區域硅襯底表面為微制絨面、拋光面中的至少一種。
34.如權利要求33所述的光伏電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區域硅襯底表面的絨面為正金字塔、v槽、倒金字塔、疊層正金字塔中的至少一種。
35.一種電池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34任一所述的光伏電池。
36.一種光伏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35所述的電池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