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電子產品,特別涉及一種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1、目前,隨著電子設備的廣泛普及,用戶對電子設備的要求越來越高,電子設備中各個部件安裝方式的更新速度也越來越快。電子設備包括設備本體,以及與設備本體連接的圈部零件。
2、相關技術中,圈部零件通常無法旋轉,從而導致電子設備的功能單一。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可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圈部零件無法旋轉、電子設備的功能單一的技術問題,所述技術方案如下:
2、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設備本體、內圈部、外圈部和彈性限位圈;
3、所述內圈部套接在所述設備本體上,且與所述設備本體的邊緣部分連接,所述內圈部具有第一卡接件;
4、所述外圈部套接在所述內圈部上,且與所述內圈部轉動連接,所述外圈部具有第二卡接件;
5、所述彈性限位圈套接在所述內圈部上,所述彈性限位圈分布在所述內圈部和所述外圈部之間,所述彈性限位圈與所述內圈部連接,且所述彈性限位圈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與所述外圈部抵接;
6、其中,在所述外圈部受到背離所述內圈部的方向的外拔力后,所述第一卡接件能夠與所述第二卡接件卡接。
7、可選的,所述彈性限位圈包括:限位圈本體,以及與所述限位圈本體連接的卡固凸出部;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外圈部朝向所述內圈部的一側具有第一環形槽;
8、其中,所述限位圈本體套接在所述內圈部上,所述卡固凸出部中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一環形槽內。
9、可選的,所述彈性限位圈包括多個所述卡固凸出部,所述多個所述卡固凸出部環繞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分布。
10、可選的,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限位圈本體的寬度大于所述卡固凸出部的寬度。
11、可選的,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朝向所述外圈部的一側具有第二環形槽,所述限位圈本體中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環形槽內。
12、可選的,所述限位圈本體具有斷口。
13、可選的,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朝向所述外圈部的一側具有所述第一卡接件和至少一個彈性觸頭;所述外圈部朝向所述內圈部的一側具有所述第二卡接件和多個凹槽;
14、其中,所述多個凹槽環繞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分布,所述彈性觸頭能夠位于任意一個所述凹槽內。
15、可選的,所述第一卡接件和所述第二卡接件中的一者包括多個卡接勾,所述第一卡接件和所述第二卡接件中的另一者包括多個卡接槽;所述多個卡接勾與所述多個卡接槽一一對應;
16、其中,在所述外圈部受到背離所述內圈部的方向的外拔力后,所述卡接勾中的至少部分能夠位于對應的所述卡接槽內。
17、可選的,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朝向所述外圈部的一側具有第一環形凸起所述外圈部朝向所述內圈部的一側具有第二環形凸起;
18、其中,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第二環形凸起相對于所述第一環形凸起更靠近所述設備本體,且在所述外圈部未受到所述外拔力的情況下,所述第二環形凸起與所述第一環形凸起之間的距離,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卡接件與所述第二卡接件之間的距離。
19、可選的,所述內圈部與所述設備本體螺紋連接。
20、本申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帶來的有益效果至少包括:
21、一種電子設備,包括:設備本體、內圈部、外圈部和彈性限位圈。在電子設備中的外圈部未受到背離內圈部方向的拉拔力的情況下,在平行于內圈部軸心線的方向上,內圈部的第一卡接件和外圈部的第二卡接件是分離的。因此,套接在內圈部上的外圈部在受到外部施加的旋轉驅動力后,能夠相對于內圈部進行旋轉。也即是,在將外圈部和內圈部安裝在設備本體上后,外圈部在受到外部施加的旋轉驅動力后,能夠相對于設備本體旋轉,從而可以豐富電子設備的功能。在電子設備中的外圈部受到背離內圈部方向的拉拔力的情況下,在外圈部受到外部施加的旋轉驅動力后,外圈部可以與內圈部一起轉動,使外圈部與內圈部一起轉動的過程中,內圈部可以旋入設備本體的邊緣部分上,也可以從設備本體的邊緣部分上旋出,進而可以實現將外圈部和內圈部安裝到設備本體上,或者,將外圈部和內圈部從設備本體上拆卸下來。本申請提供的這種電子設備,不僅可以方便用戶將外圈部和內圈部安裝在設備本體上,或將外圈部和內圈部從設備本體上拆卸下來,還能夠讓用戶自由旋轉外圈部,進而豐富電子設備的功能。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備本體(100)、內圈部(200)、外圈部(300)和彈性限位圈(40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限位圈(400)包括:限位圈本體(401),以及與所述限位圈本體(401)連接的卡固凸出部(402);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外圈部(300)朝向所述內圈部(200)的一側具有第一環形槽(c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限位圈(400)包括多個所述卡固凸出部(402),所述多個所述卡固凸出部(402)環繞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分布。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限位圈本體(401)的寬度大于所述卡固凸出部(402)的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200)朝向所述外圈部(300)的一側具有第二環形槽(c2),所述限位圈本體(401)中的至少部分位于所述第二環形槽(c2)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圈本體(401)具有斷口(k1)。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平行于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200)朝向所述外圈部(300)的一側具有所述第一卡接件(201)和至少一個彈性觸頭(202);所述外圈部(300)朝向所述內圈部(200)的一側具有所述第二卡接件(301)和多個凹槽(c3);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接件(201)和所述第二卡接件(301)中的一者包括多個卡接勾(g1),所述第一卡接件(201)和所述第二卡接件(301)中的另一者包括多個卡接槽(c4);所述多個卡接勾(g1)與所述多個卡接槽(c4)一一對應;
9.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在垂直于所述內圈部(200)的軸心線的方向上,所述內圈部(200)朝向所述外圈部(300)的一側具有第一環形凸起(t1)所述外圈部(300)朝向所述內圈部(200)的一側具有第二環形凸起(t2);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任一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圈部(200)與所述設備本體(100)螺紋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