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殺菌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防治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的殺菌組合物。更具體來說,本發明涉及一種含稻瘟靈和己唑醇的殺菌組合物。
背景技術:
水稻紋枯病(Rhizoctonia solani kühn)發生極為普遍,是目前水稻產區的主要病害之一。若稻田水肥管理不當,病害往往嚴重發生,造成谷粒不飽滿、空癟率增加,嚴重時倒伏枯死。一般南方重于北方,每年發生面積約10-20億畝,輕者減產5-10%,重者減產高達50-70%。
控制水稻紋枯病主要依靠化學藥劑。80年代初以前主要應用特效藥稻腳青,但稻腳青是一類有機砷制劑,不僅污染環境,而且在水稻孕穗期極易造成藥害(不能抽穗),因而被國家禁止使用。其替代藥劑是井岡霉素,但由于生產上長期單一頻繁過量使用井岡霉素,其田間防效已有所降低,持效期偏短。而目前應用較多的是稻瘟靈。稻瘟靈(isoprothiolane)是內吸性殺菌劑,具有預防和治療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稻瘟病,并可兼治褐稻虱。對水稻紋枯病、白葉枯病和大麥條紋病、云紋病等病害具有一定的防治作用。己唑醇則為新開發的唑類殺菌劑,是甾醇脫甲基化抑制劑,其特點是超高效、高活性,,例如每公頃30g防治咖啡銹病,效果優于三唑酮每公頃250g,但己唑醇目前在我國還沒有被用于防治水稻紋枯病。而且在國內外專利中還沒有它與稻瘟靈組合防治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的報道,因此其與稻瘟靈混合使用的效果無法預料。
現已發現,含稻瘟靈與己唑醇的殺菌組合物不僅對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具有優良的治療作用,而且其所表現出的效果或活性水平超出各組分活性的疊加,具有預料不到的協同增效作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之一就是提供一種含稻瘟靈和己唑醇的殺菌組合物,它具有優異的增效防治效果。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是提供所述殺菌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及其用途。
本發明殺菌組合物含有增效有效量的上述活性成分組合,且活性成分之間的比例可以是任意的,只要能產生增效作用即可;稻瘟靈與己唑醇的重量比優選為100∶1至1∶20,更優選為50∶1至1∶10,最優選9∶1至6.5∶1。一般而言,組合物中稻瘟靈的重量百分含量為1~50%,己唑醇的重量百分含量為0.1~20%。
本發明殺菌組合物可以配制成常規制劑,如乳油、懸浮劑、可濕性粉劑、顆粒劑、水分散粒劑、水乳劑、懸乳劑、微乳劑、膏劑、水面漂浮劑等。施用形式取決于特定的應用;在各種情況下,須保證它們的分散盡可能的細微和均勻。
這些制劑可以用已知的方式制備,例如通過將活性化合物與液體溶劑和/或固體載體混合,如果需要,可同時加入表面活性劑如乳化劑、分散劑、潤濕劑,還可以加入增稠劑、消泡劑、抗凍劑、氧化劑、染料等。如果用水作稀釋劑,也可用其它有機溶劑作助溶劑。
適合的有機溶劑包括芳烴化合物(例如二甲苯)、氯代芳烴化合物(例如氯苯)、石蠟(例如石油餾分)、醇類(例如甲醇、乙醇)、酮類(例如環己酮)、胺類(例如乙醇胺、二甲基甲酰胺)等。
常用固體載體有天然礦物質(例如高嶺土、滑石、膨潤土、凹凸棒土)和研碎的合成礦物質(例如高分子的硅酸、硅酸鹽等)。
表面活性劑可以是乳化劑、分散劑或潤濕劑;可以是非離子型的或離子型的。例如,十二烷基硫酸鈉、仲烷基硫酸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聚氧乙烯脂肪酸酯、聚氧乙烯脂肪醇醚、聚氧乙烯脂肪胺、或直接使用市售乳化劑農乳0201B、0203、0203B、600#等。用作分散劑和潤濕劑的物質有木質素磺酸鈉、拉開粉、木質素磺酸鈣、以及月桂醇硫酸鈉、烷基醇聚氧乙烯基醚硫酸鈉、辛基酚聚氧乙烯基醚硫酸鹽、烷基酚聚氧乙烯基醚甲醛縮合物硫酸鹽、烷基磺酸鈉、十二烷基苯磺酸鈉等。
增稠劑,可以是合成的例如羰甲基醇、聚乙烯醇或聚乙酸乙烯酯,或天然的水溶性聚合物,例如黃原膠、明膠、阿拉伯樹膠、酚醛樹脂、蟲膠、羧甲基纖維素和海藻酸鈉等,以粉末、顆粒或膠乳形式加入制劑中。
消泡劑為泡敵、硅酮類、C8-10脂肪醇、磷酸酯類、C10-20飽和脂肪酸類(如癸酸)及酰胺等。
氧化劑為氯酸鉀、氯酸鈉、過氯酸鉀、硝酸鈉、硝酸鉀、高錳酸鉀等。
抗凍劑為尿素、氯化鈣等。
通常組合物含有按重量計0.01至90%的活性成分,且通常根據制劑類型的不同,優選含有按重量計20至30%的活性成分。
本發明組合物的施用劑量,根據不同作物、施用時間、氣候條件等因素的不同,一般為1-1000g a.i./ha,優選5-300g a.i./ha。一般采用葉面施用,例如葉面噴霧施用。
本發明組合物具有以下優點一是組合物在一定配比范圍內表現出極好的增效作用,混合后的組合物較其單劑明顯提高了殺菌效果,從而降低了施用劑量,在減少用藥成本的同時降低了對環境的影響。二是擴大了殺菌譜,一種藥劑能同時防治多種病害;本發明組合物對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均有優良的治療作用。
具體實施例方式
以下實施例進一步詳細說明本發明,但絕不是對本發明范圍的限制。所有制劑的配比中百分比均為重量百分比;生物活性部分的處理劑量均為有效含量。
制劑實施例1 30%稻瘟靈·己唑醇乳油稻瘟靈27%,己唑醇3%,農乳0203 10%,二甲苯30%、DMF 10%,正己烷補足100%。
按上述配方要求稱取原藥、溶劑、乳化劑,混合均勻,必要時用熱水浴加熱溶解,即得透明狀乳油。
制劑實施例2 10.1%稻瘟靈·己唑醇乳油稻瘟靈10%,己唑醇0.1%,農乳0203B 10%,
二甲苯30%、DMF 10%,正己烷補足100%。
按上述配方要求稱取原藥、溶劑、乳化劑,混合均勻,必要時用熱水浴加熱溶解,即得透明狀乳油。
制劑實施例3 30%稻瘟靈·己唑醇可濕性粉劑稻瘟靈 26%己唑醇 4%十二烷基硫酸鈉 1.5%羧甲基纖維素 1%木質素磺酸鈉 10%輕質碳酸鈣 補足100%按上述配方要求,將原藥、各種助劑及填料等充分混合,經超細粉碎機粉碎后,即得到加工產品。
制劑實施例4 20%稻瘟靈·己唑醇水乳劑稻瘟靈 15%己唑醇 5%農乳600# 3%OP-10磷酸酯鹽 4%聚乙烯醇 0.9%二甲苯 30%
DMF12%乙二醇 5%水 補足100%按上述配方要求,將原藥、溶劑、乳化劑和共乳化劑加在一起,使溶解成均勻油相。將水、抗凍劑等混合在一起,成為均一水相。在高速攪拌下,將水相加入到油相或將油相加入到水相中,形成分散性良好的水乳劑。
生物實施例1增效作用試驗以孫云沛(1960)共毒系數法測定殺菌劑稻瘟靈、己唑醇及不同重量比組合的EC50和相對毒力指數(TI),并按下式計算混劑理論毒力指數(TTI)和混劑共毒系數(CTC)混劑理論毒力指數=A藥的毒力指數×A藥在混劑中的有效成分百分數+B藥的毒力指數×B藥在混劑中的有效成分百分數+……
結果如表1所示表1 稻瘟靈、己唑醇及其混劑對水稻紋枯病菌的毒力測定
由表1可知,本發明含稻瘟靈和己唑醇的殺菌組合物具有明顯的增效作用。
生物實施例2防治水稻稻曲病試驗樣品A30%稻瘟靈·己唑醇EC(27%稻瘟靈、3%己唑醇),浙江威爾達公司;對照20%井岡霉素WP,浙江錢江生物化學有限責任公司;地點浙江嘉興;施藥時期分蘗末期破口前2~3天,稻曲病初發期;調查藥后30天;時間2003年7月15日。
結果如下表2所示。
表2 藥后30天各藥劑處理對稻曲病的防治效果
結論樣品AEC三個供試濃度對水稻稻曲病均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特別是1500倍、1000倍二次藥后7天、14天的防效與對照藥劑井岡霉素相比都達到極顯著水平。
生物實施例3防治水稻稻瘟病試驗樣品A30%稻瘟靈·己唑醇EC(27%稻瘟靈、3%己唑醇),浙江威爾達公司;對照40%富士一號EC,天津市中化農業生產資料有限公司;
地點浙江金華;施藥時期分蘗末期破口前2~3天,稻瘟病初發期;調查藥后30天;時間2003年7月15日。
結果如下表3所示。
表3 藥后30天各藥劑處理對水稻穗莖瘟的防治效果
結論樣品AEC三個供試濃度對水稻稻瘟病均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特別是1500倍、1000倍的防效與對照藥劑40%富士一號EC相比都達到極顯著水平。
生物實施例4防治水稻紋枯病試驗樣品A30%稻瘟靈·己唑醇EC(27%稻瘟靈、3%己唑醇),浙江威爾達公司;對照20%井岡霉素WP,江蘇升華生物化學有限責任公司;地點湖南桃源;施藥時期分蘗末期,紋枯病初發期;調查二次藥后7天;時間2003年6月21日。
結果如下表4所示。
表4 二次藥后7天各藥劑處理對水稻紋枯病的防治效果
結論樣品AEC三個供試濃度對水稻紋枯病均有很好的防治效果,特別是1500倍、1000倍二次藥后7天、14天的防效與對照藥劑井岡霉素相比都達到極顯著水平。
權利要求
1.一種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含有稻瘟靈和己唑醇作活性成分。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中稻瘟靈與己唑醇的重量比為100∶1至1∶20。
3.根據權利要求1的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中稻瘟靈與己唑醇的重量比為50∶1至1∶10。
4.根據權利要求1的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中稻瘟靈與己唑醇的重量比為9∶1至6.5∶1。
5.根據權利要求1的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中稻瘟靈的重量百分含量為1~50%,己唑醇的重量百分含量為0.1~20%。
6.根據權利要求1-5的任一殺菌組合物,其特征在于該組合物可以配制成乳油、懸浮劑、可濕性粉劑、顆粒劑、水乳劑或微乳劑。
7.權利要求1-6的任一殺菌組合物的用途,其特征在于可將該組合物用于防治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含稻瘟靈和己唑醇的增效殺菌組合物,該組合物中稻瘟靈和己唑醇的重量比優選為100∶1至1∶20,更優選為50∶1至1∶10,最優選9∶1至6.5∶1。本發明還涉及該殺菌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及其用于防治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和稻曲病的用途。
文檔編號A01N43/653GK1891042SQ20051008027
公開日2007年1月10日 申請日期2005年7月1日 優先權日2005年7月1日
發明者吳明龍 申請人:浙江威爾達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