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作業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作業設備,在所述作業設備上固定有第一手柄,其中在所述第一手柄上設置有用于操縱作業設備的驅動發動機的操作件,特別是油門操縱桿,其中所述作業設備具有第二手柄。
背景技術:
在DE 103 59 749 A1中披露了一種作業設備,即一種吹風機,所述作業設備具有手柄,利用手柄對風管進行操控。手柄設置在風管的上方,并就人機工程而言便于操作人員僅用一只手對手柄握持,因而所述吹風機僅用于單手控制。但僅用一只手對風管進行操控易于導致操作人員疲勞。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種作業設備,所述作業設備可實現輕松的作業和多種多樣的應用。
實現本發明目的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作業設備,在所述作業設備上固定有第一手柄,其中在所述第一手柄上設置有用于操縱作業設備的驅動發動機的操作件,特別是油門操縱桿,其中所述作業設備具有第二手柄,其中所述第一手柄可在第一控制位置和第二控制位置之間調整,所述第一控制位置用于雙手控制,其中利用兩個手柄實現對作業設備的操控,所述第二控制位置用于單手控制,其中在第一手柄上實現對作業設備的操控。
由于作業設備具有第二手柄,所以可以用兩只手,即采用雙手控制方式對作業設備進行操控。因此減輕了操作人員的疲勞程度。由于可將第二手柄調整到停止工作位置上,所以在有益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單手控制。因此,除了迄今的單手控制外,第二手柄還可以實現雙手控制,從而可以改變對作業設備的使用,并實現輕松的對作業設備的控制。
對第一手柄最好也可在用于雙手控制的第一控制位置和用于單手控制的第二控制位置之間進行調整。因此既實現了用于單手控制的,又實現了用于雙手控制的符合人機工程的手柄設置,所述手柄設置可實現輕松的作業。其中兩個手柄被保持在手柄架上,且可圍繞一共同的旋轉軸在兩個位置之間旋轉。手柄架最好圍繞旋轉軸在兩個位置之間旋轉大約90°。大約90°的旋轉可以將第二手柄從工作范圍完全旋轉到停止工作位置,且不會妨礙操作人員的操控。手柄架由彎曲的管段構成,因而設計結構簡單。
兩個手柄在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最好它們的與手柄架相背的端部相互傾斜。因而實現雙手控制時的符合人機工程的握持。其中第一手柄圍繞其縱向可旋轉地固定在手柄架上。因此第一手柄在兩個控制位置時對應于作業設備具有大致相同的定向,從而操作件等在兩個控制位置上的第一手柄上的設置例如是相同的。第一手柄在第一和第二控制位置之間對應于手柄架優選旋轉大約90°。其中第一手柄的旋轉角度最好等于手柄架在兩個位置之間的旋轉角度,其中第一手柄逆手柄架方向旋轉,從而使第一手柄的絕對定向保持大致相同。采用固定機構,特別是固定螺釘,針對第一和第二控制位置將第一手柄固定在手柄架的不同的位置上,從而可以實現簡單的設計結構。操作人員可以便捷地拆卸或更換固定螺釘。因而可以實現在兩個控制位置之間迅速和簡便的變換。為實現手柄在不同位置上的固定,除了用于固定的必要的固定螺釘外不再需要任何其它的部件。其中操作件,特別是用于控制作業設備的驅動發動機的油門操縱桿設置在第一手柄上。
其中兩個手柄固定在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上。因此手柄用于對應于地面對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進行操控。當兩個手柄在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設置在幾乎垂直于管狀的段的縱向的平面上時,則可以實現對兩個手柄的符合人機工程的設置。在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兩個手柄優選設置在幾乎平行于管狀的段的縱向的平面上。因此兩個手柄可以設置在管狀的段的范圍內。因此可以順暢地實現力從第一手柄向管狀的段的傳遞,從而便于對作業設備進行操作。第二手柄優選同樣設置在管狀的段的范圍內,從而第二手柄不會妨礙操作人員的操作。
第一手柄在兩個操作位置時優選以管狀的段的縱向為基準設置在大致相同的高度上。因此實現了在兩個操作位置上操作人員的符合人體工程的握持。同時,在第一手柄上通過操縱桿控制的風道的長度在進行兩個控制位置之間的調整時不會有大的變化,因而可以實現簡單的設計結構。第二手柄在停止工作位置時在管狀的段的縱向上最好設置在第一手柄的遠離操作人員的一側。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在用于單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優選對應于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的縱軸傾斜。因此實現了對第一手柄的符合人機工程的握持。
當手柄架的管段在管狀的段的與兩個手柄相對的縱向側伸展時,可以實現手柄架的簡單的設計結構。優選用可拆卸的卡環將手柄架固定在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上。由于卡環可拆卸地設置在管狀的段上,因而可以替代用于具有兩個手柄的手柄架的卡環將用于設置唯一一個手柄的卡環固定在管狀的段上。因此作業設備也可以仍然僅用一個手柄工作。卡環最好具有保持件,手柄架圍繞旋轉軸可旋轉地設置在保持件上。因此可以以簡單的方式實現手柄架的旋轉。
作業設備特別是背負攜帶的作業設備,優選是吹風機、抽吸設備或噴霧設備。管狀的段尤其是作業設備的風管的管段。
第一手柄通過卡環固定在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上,其中手柄可拆卸地固定在卡環上,且卡環可拆卸地固定在管狀的段上,因而可以實現對固定有第一手柄的作業設備的多種多樣的使用。因此可以用卡環替換在其上固定有第二手柄的手柄架,因而既可以用單手柄,又可以用雙手柄對作業設備進行操控。由此實現對作業設備的靈活的使用。由于第一手柄可拆卸的固定在卡環上,因而可以將手柄套裝在手柄架上,從而使用者可以使用設置在第一手柄上的操作件。
下面將對照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例加以說明。
圖中示出圖1為吹風機的側視圖,圖2為沿圖1II-II線的剖視圖,
圖3為吹風機的手柄架的立體圖,其中位于雙手控制位置,圖4為圖3中箭頭1V所示方向的手柄架側視圖,圖5為圖4中箭頭V所示方向的手柄架側視圖,圖6為圖5中箭頭VI所示方向的手柄架俯視圖,圖7為手柄架的立體圖,其中位于單手控制位置,圖8為圖7中箭頭VIII所示方向的手柄架側視圖,圖9為圖8中箭頭IX所示方向的手柄架側視圖,圖10為圖9中箭頭X所示方向的手柄架俯視圖,圖11為手柄架的立體圖,其中僅示出第一手柄的一部分,圖12為圖11中XII部分的放大圖,圖13為手柄管的管段的立體放大圖,圖14示出圖1和2的吹風機的風管,其中具有一用于單手控制的手柄。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圖1和2所示的吹風機1具有外殼2,所述外殼中設置有驅動發動機4。驅動發動機4優選是諸如二沖程發動機或四沖程發動機的內燃機。驅動發動機4驅動風機輪5,所述風機輪將空氣輸送給風機螺旋管3內。在風機螺旋管3上設置有風管7。外殼2固定在后背背架6上,從而操作人員可在后背上攜帶所述吹風機。風管7繞在操作人員的身體上,并由操作人員握持,且在地面上方移動,從而清除掉地面上的污物、落葉等。
為對風管7進行移動,吹風機1具有圖3所示的手柄架10,在所述手柄架上固定有第一手柄20和第二手柄21。手柄架10由彎管構成,手柄20、21套裝和固定在彎管的端部。手柄架10被卡環9固定在風管7的管段8上,由風機輪輸送的空氣在流向30上穿流過所述風管7的管段8。
在卡環9上固定有保持件11,手柄架10被保持在所述保持件11上。如圖4所示,保持件11具有固定在卡環9上的第一半外環13。在第一半外環13上設置有第二半外環14。第二半外環14在圖5中所示的絞接件37上可擺動地設置在第一半外環13上。在第二半外環14上固定有翼形螺釘12,所述翼形螺釘可旋入第一半外環13內。手柄架10圍繞旋轉軸29可旋轉地設置在保持件11上。如圖5所示,翼形螺釘12設置在旋轉軸29的與絞接件37相對的一側,從而可將手柄管17卡固在保持件11上。
第一手柄20固定在手柄架10的管段16上。第一手柄20具有油門操縱桿19、圖5所示的操縱桿鎖定件25以及圖3和圖4所示的操縱桿26,所述操縱桿例如可用于調整扼流裝置。第二手柄21固定在手柄架10的管段17上。手柄架10的管段16和17通過手柄架10的管段18連接在一起,所述管段18設置在風管7的管段8的與兩個手柄20和21相對的縱向側39。在圖4所示的手柄架10的視圖中,手柄架10的管段16、17和18彼此平行地且垂直于旋轉軸29地在風管7的管段8的縱向15上伸展。手柄架10的將管段16與管段18連接在一起的管段27和與管段27相對設置在風管8另一側的管段28平行于旋轉軸29伸展。管段27、18和28構成U形的容納部分,在所述容納部分中設置有風管的管段8。風管7的管段8為圓柱形結構。縱向15與管段8的縱向中間軸重合。
手柄20的縱向22對應于手柄架10的管段16傾斜一個角度α,所述角度α小于90°。第二手柄21的縱向23對應于手柄架10的管段17傾斜一個角度β,所述角度β小于90°。其中手柄20和21的與手柄架10相背的端部40和41相互傾斜。角度α和β優選相等,例如大約為70°。
在圖5所示的手柄架10的側視圖中,兩個手柄20和21的設置幾乎相互重疊。兩個手柄20、21在平面38上,所述平面38垂直于風管7的管段8的縱向15伸展。
圖6為手柄架10的俯視圖。手柄架10的管段17與管段28(圖4)通過管段24相互連接在一起,管段24對應于縱向15傾斜一個角度ε。管段16對應于縱向15傾斜一個角度δ,所述角度δ優選約等于角度ε。管段18幾乎垂直于管段16和24伸展,并對應于縱向15傾斜一個角度γ。所述角度γ、δ和ε優選大約為45°。管段17垂直于縱向15伸展。在圖6中示意示出的操作人員48通常站在風管7的管段8的也設置有第二手柄21的一側。其中操作人員48以流向30為基準站在手柄架10的上游。
圖3至6示出位于雙手控制位置的手柄架10。無論手柄20還是手柄21都設置在控制位置上。操作人員可以很方便地對兩個手柄20、21握持。為了僅一只手實現對風管7的管段8的操控,可將手柄架10旋轉到圖7至10中所示的位置。其中手柄架10圍繞旋轉軸29優選旋轉大約90°。另外將第一手柄20對應于手柄架10反向旋轉90°。其中導致第二手柄21處于停止工作位置,在所述停止工作位置上的第二手柄21位于操作人員的可及半徑之外。
為了旋轉手柄架10,將保持件11的翼形螺釘12擰松,并旋轉手柄架10。在圖3至6所示的位置時,手柄架10的管段28在卡環9的上游在風管7的管段8附近。在調整時對手柄架10進行旋轉,直至管段28在卡環9的下游幾乎接近風管7的位置。圖7至10示出了手柄架10的位置。
圖11至13示出對第一手柄20的調整。第一手柄20套裝在手柄架10的管段31上,所述管段31接在手柄架10的管段16上。在圖11中,第一手柄20從管段31拉出一部分。如圖12的放大圖所示,管段31具有橫向孔32和33。如圖13所示,橫向孔32和33為通孔,從而在空心的管段31上分別設置兩個相對的開孔。在第一手柄20上設置有一個固定螺釘34。橫向孔32和33圍繞管段31的縱軸相互錯位90°設置。為了實現對手柄架10上的第一手柄20的調整,將固定螺釘34擰松,將第一手柄20旋轉90°和接著將固定螺釘34重新擰緊。其中在雙手控制時將固定螺釘34旋固在橫向孔32內,在單手控制時將固定螺釘34旋固在橫向孔33內。
替代固定螺釘34也可設置其它的固定機構,例如開口銷等。替代橫向孔也可在管段31上設置下凹。作為固定機構也可以設置彈性的制動機構,例如彈性的球,所述彈性的球與孔或下凹配合。
圖7至10所示的手柄架10的位置是用于單手控制的位置,其中第一手柄20設置在卡環9的上游側,第二手柄21設置在卡環9的下游側。如圖8所示,兩個手柄20,21設置在共同的平面35上,風管7的管段8的縱向15也在平面35上。管段28幾乎緊貼靠在風管7的管段8的圓周上。在圖8所示的手柄架10的縱向側視圖中,手柄架10環圍風管7的管段8。如圖9中的側視圖所示,第一手柄20的縱向22對應于縱向15傾斜一個角度α。第二手柄21的縱向23對應于縱向15傾斜一個角度β。在管段8的與縱向側39相對的縱向側42上,手柄架10的管段17平行于縱向15伸展。在縱向側39設置有手柄架10的管段18。在工作時,縱向側42朝上,而縱向側39朝下。其中風管7的管段8的縱向15傾斜于地面。
圖10示意示出操作人員48的位置。操作人員位于第一手柄20的上游側的風管7的旁。第二手柄21設置在第一手柄20的與操作人員相背的一側。操作人員48抓不到在該位置上的第二手柄21。由于第二手柄21設置在風管7的管段8的范圍內和第一手柄20的下游側,操作人員不會受到第二手柄21的阻礙。當第二手柄21處于該停止工作位置時,風管7只被第一手柄20操控。在用于雙手工作的位置時,兩個手柄20和21設置在風管7的管段8的兩側。在用于單手操作的位置時,兩個手柄20,21設置在風管7的管段8的上方。由此就兩個控制位置而言便于將力傳遞給手柄架10和風管7。
卡環9可拆卸地固定在風管7的管段8上。因此卡環9以及手柄架10可從風管7的管段8上拆卸下來。替代卡環9和手柄架10,圖14所示的卡環49和管件50固定在管段8上。采用固定螺釘34可將第一手柄20固定在管件50上。因此在不需要雙手操作時,也可以采用具有迄今通常的手柄的風管7用于單手操作。其中手柄20可拆卸地固定在卡環49上,并且卡環49可拆卸地固定在風管7上。
手柄架10可以安裝在抽吸設備或噴霧設備的管狀的段上。而且手柄架10也可以固定在其它的作業設備上,特別是在具有管狀段的作業設備上的應用也是有益的。
權利要求
1.一種作業設備,在所述作業設備上固定有第一手柄(20),其中在所述第一手柄(20)上設置有操作件,特別是用于操縱作業設備的驅動發動機(4)的油門操縱桿(19),其中所述作業設備具有第二手柄(2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可在第一控制位置和第二控制位置之間調整,所述第一控制位置用于雙手控制,其中利用兩個手柄(20,21)實現對作業設備的操控,所述第二控制位置用于單手控制,其中在第一手柄(20)上實現對作業設備的操控。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柄(21)可在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和用于單手控制的停止工作位置之間調整。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手柄(20,21)被保持在手柄架(10)上和可圍繞一共同的旋轉軸(29)在所述兩個位置之間進行旋轉。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架(10)可圍繞旋轉軸(29)在所述兩個位置之間圍繞所述旋轉軸(29)旋轉大約90°。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架(10)由彎曲的管段構成。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手柄(20,21)在位于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它們的與手柄架(10)相背的端部相互傾斜。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圍繞其縱向(22)可旋轉地固定在所述手柄架(10)上。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對應于所述手柄架(10)在所述第一控制位置和所述第二控制位置之間旋轉大約90°。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被固定機構固定在所述手柄架(10)上,在第一和第二控制位置時所述固定機構固定在所述手柄架(10)的不同的位置上。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手柄(20,21)固定在所述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8)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手柄(20,21)在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設置在垂直于管狀的段(8)的縱向(15)的平面(38)上,而在單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設置在幾乎平行于管狀的段(8)的縱向(15)的平面(35)上。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在兩個控制位置以所述管狀的段(8)的縱向(15)為基準設置在大致相同的高度上。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手柄(21)在停止工作位置時在所述管狀的段(8)的縱向(15)上設置在所述第一手柄(20)的遠離操作人員(48)的一側。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和所述第二手柄(21)在用于單手控制的控制位置時對應于所述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8)的縱軸(15)傾斜。
15.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架(10)的管段(18)在所述管狀的段(8)的與所述兩個手柄(20,21)相對的縱向側(39)伸展。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架(10)被可拆卸的卡環(9)固定在所述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8)上,其中所述卡環(9)具有保持件(11),所述手柄架(10)圍繞所述旋轉軸(29)可旋轉地設置在所述保持件(11)上。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作業設備是背負攜帶的作業設備,特別是吹風機、抽吸設備或噴霧器,所述作業設備具有風管(7),和所述管狀的段(8)是所述風管(7)的管段。
18.如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作業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手柄(20)利用卡環(49)被固定在所述作業設備的管狀的段(8)上,其中所述手柄(20)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卡環(49)上,和其中所述卡環(49)可拆卸地固定在所述管狀的段(8)上。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作業設備,在所述作業設備上固定有第一手柄(20),所述作業設備還具有第二手柄(21)。所述第二手柄(21)可在用于雙手控制的控制位置和用于單手控制的停止工作位置之間進行調整,在所述雙手控制位置時所述作業設備被兩個手柄(20,21)操控,在所述單手位置時所述作業設備被第一手柄(20)操控。
文檔編號A01G1/12GK1939673SQ20061015433
公開日2007年4月4日 申請日期2006年9月20日 優先權日2005年9月28日
發明者馬庫斯·希特曼, 烏韋·加澤, 克勞斯·朗漢斯 申請人:安德烈亞斯·斯蒂爾兩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