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割草線包括金屬內芯和包繞在金屬內芯外周的塑料外管,金屬內芯為鋼絲繩,割草端的鋼絲繩突出塑料外管設置,割草端的鋼絲繩端部截面為不規則截面。該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采用鋼絲繩內芯和塑料外管的結構,與常規的尼龍材質割草線相比相應的割草效率高且成本較低,且配套使用時割草機使用更安全,而且割草端經長時間使用變鈍后,可以再次加工出不規則截面,因此該割草線使用壽命更長。此外,該割草線還能用來打磨瀝青路面,可有效提高路面的摩擦系數,防止車輛剎車打滑。
【專利說明】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草坪整理設備,具體涉及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的割草線主要采用尼龍材料制成,尼龍材料具有一定的柔性,當割草機工作時碰到較硬的物體時,會發生變形緩沖而不會產生危險性,但是尼龍材料碰到尖銳物體時容易被割斷,因此,尼龍割草線實用壽命較短,割草成本相應增加,同時降低了割草效率。CN202697251U中公開了一種兩段式的割草線,包括割草段的鋼條和割草段與刀盤之間的鋼繩連接段,上述結構在保證安全性的同時,延長了割草線的使用壽命。但是,上述割草線需要用接頭連接鋼條和鋼繩,割草機刀盤的高速轉動割草,接頭會與較硬的物體發生磕碰,若接頭發生形變,會直接導致鋼條甩出,安全系數低。直接采用鋼絲繩作為割草線,雖然耐磨性有所提高,但在割草的過程中原先成股的鋼絲容易散開,需要及時更換,同樣降低了割草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該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使用壽命長,相應的割草效率高且成本較低,避免了采用接頭連接鋼條和鋼繩的安全隱患。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割草線包括金屬內芯和包繞在金屬內芯外周的塑料外管,所述金屬內芯為鋼絲繩,所述割草端的鋼絲繩突出所述塑料外管設置,所述割草端的鋼絲繩端部截面為不規則截面。
[0005]單繞繩的撓性差,反復彎曲時易磨損折斷,為了延長割草線的壽命,優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鋼絲繩為雙繞繩。
[0006]為了便于割草線與刀盤之間的裝配,優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割草線的一端設置有用于將所述割草線與刀盤固定連接的接頭。
[0007]為了使割草線與刀盤固定連接后與刀盤呈一定角度,方便邊角處草的割除,優選的技術方案為,所述接頭的刀盤連接端端面與所述割草線橫截面之間呈小于90°的夾角。
[0008]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有益效果在于:該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采用鋼絲繩內芯和塑料外管的結構,與常規的尼龍材質割草線相比相應的割草效率高且成本較低,且配套使用時割草機使用更安全,而且割草端經長時間使用變鈍后,可以再次加工出不規則截面,因此該割草線使用壽命更長。此外,該割草線還能用來打磨浙青路面,可有效提高路面的摩擦系數,防止車輛剎車打滑。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實用新型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的立體結構示意圖;
[0010]圖中:1、金屬內芯;2、塑料外管;3、接頭。【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12]如圖1所示,實施例為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割草線包括金屬內芯I和包繞在金屬內芯I外周的塑料外管2,金屬內芯I為鋼絲繩,割草端的鋼絲繩突出塑料外管設置,割草端的鋼絲繩端部截面為不規則截面。
[0013]該實施例中,鋼絲繩為雙繞繩。
[0014]該實施例中,割草線的一端設置有用于將割草線與刀盤固定連接的接頭3。
[0015]該實施例中,接頭3的刀盤連接端端面與割草線橫截面之間呈小于90°的夾角。
[0016]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線包括金屬內芯和包繞在金屬內芯外周的塑料外管,所述金屬內芯為鋼絲繩,所述割草端的鋼絲繩突出所述塑料外管設置,所述割草端的鋼絲繩端部截面為不規則截面。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其特征在于,所述鋼絲繩為雙繞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其特征在于,所述割草線的一端設置有用于將所述割草線與刀盤固定連接的接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割草機用雙組份割草線,其特征在于,所述接頭的刀盤連接端端面與所述割草線橫截面之間呈小于90°的夾角。
【文檔編號】A01D34/416GK203457536SQ201320477340
【公開日】2014年3月5日 申請日期:2013年8月6日 優先權日:2013年8月6日
【發明者】徐金樓 申請人:江陰市新天金屬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