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包括機架(6)以及安裝在機架(6)頂部的輸送帶(3),在機架(6)的頂部、沿輸送帶(3)的輸送方向依次設有向經過的育苗托盤(2)供應基質的供料裝置(11)、用于去除育苗托盤(2)表面多余基質的平整裝置(9)以及在育苗托盤(2)的陣列狀生長位置上開設播種孔穴的開孔裝置(8)。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所述供料裝置(11)包括通過四角處的高度調節器(11-8)架設安裝在機架(6)上的底座(11-7),在底座(11-7)上固定安裝有回轉下料器(11-2);回轉下料器(11-2)包括外部的筒體以及內部的回轉下料輥(11-6),筒體的頂部開設有沿軸向方向延伸的進料口、底部開設有沿軸向方向延伸的出料口,回轉下料輥(11-6)包括芯軸(11-6-1)以及等角度間隔設置的、沿軸向方向延伸的多個回轉葉片(11-6-2),在回轉下料器(11-2)的筒體的頂部固定安裝有頂部敞口的轉接料斗(11-5),在轉接料斗(11-5)上固定安裝有頂部敞口的主料斗(11-3),還包括驅動回轉下料輥(11-6)的芯軸(11-6-1)轉動的電機(11-1)。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在轉接料斗(11-5)內還安裝有帶有攪拌葉片的攪拌軸(11-4),電機(11-1)驅動攪拌軸(11-4)和回轉下料輥(11-6)的芯軸同步轉動。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所述平整裝置(9)包括固定安裝在機架(6)頂部兩側的、相對的兩個第二立柱(9-2),在兩個第二立柱(9-2)的頂部均固定安裝有第二頂部支板(9-3),在第二頂部支板(9-3)上均設有螺紋孔;在兩螺紋孔內均設有第二螺紋桿(9-5),在第二螺紋桿(9-5)的上端均設有第二手輪(9-4);在兩第二螺紋桿(9-5)的下端安裝有第二橫梁(9-6),在第二橫梁(9-6)的底部固定安裝有平整刮板(9-1)。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平整刮板(9-1)為V形形狀,包括對接連接的第一刮板(9-1-1)和第二刮板(9-1-2),兩者之間的夾角a大于120°且小于15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所述開孔裝置(8)包括固定安裝在機架(6)頂部兩側的、相對的兩個第一立柱(8-9),在兩個第一立柱(8-9)的頂部均固定安裝有第一頂部支板(8-8)、中部均設有基座(8-5),在第一頂部支板(8-8)上均設有螺紋孔;在兩螺紋孔內均設有第一螺紋桿(8-7),第一螺紋桿(8-7)的上端均設有第一手輪(8-6)、下端分位于基座(8-5)上;在兩第一螺紋桿(8-7)的中部之間架設安裝有第一橫梁(8-2),在第一橫梁(8-2)的中部固定安裝有氣缸(8-1),在氣缸(8-1)活塞桿的下端固定安裝有升降桿(8-3),在升降桿(8-3)的底部沿軸向方向固定安裝有多個等間距分布的開孔錐(8-4)。
7.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在機架(6)的端部、輸送帶(3)尾端的下方還固定安裝有接收基質并引導基質滑落的接收滑槽(4)。
8.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還包括用于提供壓縮空氣的空壓機(1)。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還包括通過氣管與空壓機(1)連接的、用于吹除輸送帶(3)上殘余基質的氣槍(10)。
10.如權利要求1至6任一項所述的育苗用托盤的基質裝載機,其特征是:在機架(6)的底部四角處安裝有剎車滾輪(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