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屬于生物防治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的殺蟲殺菌多為化學農藥,其藥效低,殘毒期長,嚴重影響作物生長環(huán)境和人畜健康。既能防治農林病蟲害,也會對人畜產生危害。且由于大量施用化學農藥,空氣、水源、土壤和食物受到了污染,毒物積累在家畜和人體當中引起中毒等。
據文獻報道,農藥利用率一般為10%,約90%的余量殘留在環(huán)境中,造成對環(huán)境的污染。大量農藥揮發(fā)到空氣中、流入水體中、沉降聚集在土壤中,污染農畜漁果產品,并通過食物鏈的富集作用轉移到人體內,對人體產生危害。高效劇毒的農藥,毒性大,且在環(huán)境中殘留的時間長,當人畜食用了含有殘留農藥的食物時,就會造成積累性中毒。這類危害往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積累才顯示出癥狀,它又是通過食物鏈的富集作用,最后才進入人體,不易及時發(fā)現,危害嚴重。
農藥一旦進入環(huán)境,其毒性、高殘留特性便會發(fā)生效應,造成嚴重的大氣、水體及土壤的污染,從而給人類健康帶來危害。當有毒農藥施用在農作物、蔬菜和果樹上時,殘留在作物表面上的農藥,由于脂溶性強,很容易滲入作物表皮的蠟質層,以致很難完全清洗掉。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fā)明針對上述背景技術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對農作物無藥害、無殘留、不污染環(huán)境及農產品、對真菌病害及害蟲殺傷作用強的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
本發(fā)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以重量為單位,包括以下原料,大蒜25-35份,苦楝子15-30份,野菊花12-20份,穿心蓮15-20份,老鶴草8-20份,地瓜子4-8份,毛魚藤10-20份,牛膝7-15份,刺蒺藜10-20份,植物精油5-10份,增效劑5-10份,噴霧助劑2-6份,其余為乙醇。。
此外,本發(fā)明還提供如下附屬技術方案:
進一步的,所述生物農藥以重量為單位,包括以下原料:大蒜27-33份,苦楝子17-28份,野菊花14-18份,穿心蓮16-19份,老鶴草10-17份,地瓜子4-6份,毛魚藤12-18份,牛膝8-14份,刺蒺藜13-19份,植物精油6-8份,增效劑6-8份,噴霧助劑3-5份,其余為乙醇。
進一步的,所述植物精油為薄荷油、藿香油或者紫蘇葉油。
進一步的,所述增效劑為有機硅、農用洗潔精或洗衣粉。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是:
1、本發(fā)明采用純中藥材為原材料,可以在殺蟲滅菌的同時,對農作物不具備毒副作用,可以使人們放心的食用農作物;
2、本發(fā)明具有良好的揮發(fā)性,能夠克服農藥殘留增加、生態(tài)環(huán)境遭到破壞的缺點;
3、本發(fā)明可以噴施或撇施與農作物,也可埋藏于土壤中,驅、滅害蟲,殺菌,經試用,殺蟲的效果可高達95%-99%,成本低,便于推廣應用。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實施例以發(fā)明最優(yōu)效果進行解釋說明,但是這些實施例并非本發(fā)明的限制。
實施例1:
一種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以重量為單位,包括以下原料:
大蒜25份,苦楝子15份,野菊花12份,穿心蓮15份,老鶴草8份,地瓜子4份,毛魚藤10份,牛膝7份,刺蒺藜10份,植物精油5份,增效劑5份,噴霧助劑2份,其余為乙醇。
本發(fā)明中植物精油選用薄荷油,增效劑選用有機硅。
該配方配制出的生物農藥針對煙青蟲、全爪螨和菜青蟲等害蟲的殺滅效果顯著,而且還有較好的殺菌效果。
實施例2:
一種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以重量為單位,包括以下原料:
大蒜35份,苦楝子30份,野菊花20份,穿心蓮20份,老鶴草20份,地瓜子8份,毛魚藤20份,牛膝15份,刺蒺藜20份,植物精油10份,增效劑10份,噴霧助劑6份,其余為乙醇。
本發(fā)明中植物精油選用藿香油,增效劑選用農用洗潔精。
該配方配制出的生物農藥針對小菜蛾、全爪螨和菜青蟲等害蟲的殺滅效果顯著,而且還有較好的殺菌效果。
實施例3:
一種復合型環(huán)保生物農藥,以重量為單位,包括以下原料:
大蒜28份,苦楝子28份,野菊花15份,穿心蓮18份,老鶴草12份,地瓜子6份,毛魚藤14份,牛膝8份,刺蒺藜17份,植物精油8份,增效劑6份,噴霧助劑4份,其余為乙醇。
本發(fā)明中植物精油選用紫蘇葉油,增效劑選用洗衣粉。
該配方配制出的生物農藥針對煙青蟲、全爪螨和菜青蟲等害蟲的殺滅效果顯著,而且還有較好的殺菌效果。。
顯然,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了清楚的說明本發(fā)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對實施的限定。對于所述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子以窮舉。而由此所引申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fā)明的保護范圍之中。